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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0日星期六

孤芳

終于回來了。

回首過去幾個月的文章,都是單位數的數量,寥寥無幾。沒有絢麗的生活色彩,我發覺我的生活已邁向另一個層次的定型,像塗搽了定型髮膏一樣,將我的作息與休閒活動都固定成一個僵化的狀態。

或許,到了三十歲,人生就邁入另一個階層?每天在沖刺著工作時,會有許多吉光片羽泉湧而出,可是要待到晚上回來敲打鍵盤來書寫時,我的裡裡外外已潰散──連眼皮也睜不開來。以前我不會有這種如此透徹的疲憊。快要三十歲的身軀,無法供我再透支了。

所以,我就上床睡覺。將一個人的憤怒與怨氣,都化成睡眠。然後告訴自己:明朝醒來,又是好漢一條。



事實上,我有安定下來。讓自己再回到若干年前 啊,我也忘了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種盲目約會的日子。

這次我在百忙中,千辛萬苦地去會見了一個網友,我告訴自己:不要沉溺在上門尋歡的炮友速食關係,就好好地從基本朋友開始。

所以,我讓自己還原成最初、最原始的信念,告訴自己──我們的圈子還有順序發展的交往。

在身高體重、1號與0號、工作等的基本資料都交換後,還有在聊天室上簡短地英文書寫,彼此都有基本的共識──是可以約會的對象,只是欠一張人頭照。

但是他並沒有要求,我們接著就通過好多通頻密的電話與短訊聯繫。

由于我的時間無法配合,所以我們是呆了近兩個星期後,才安排到時間出來見面。

所以,就等待半個月的時間,我們相約好時間。可是,這傢伙似乎按捺不住,除了晚間有短訊過來說:「晚安」、「美夢」等的話。有一個晚上,他問我是否可以到他家裡過夜?

我說:我們不是說好要按部就班的嗎?

他說,我只想摟抱著一個人過夜。

我拒絕了。第一,我未見過他。第二,我覺得我不再是當年那種不顧一切,就闖上別人家門的人。第三,我是實驗性地讓自己,返回正規的道路,一步一步來。

後來,有一天下午他又撥電話過來。他告訴我:我就在你工作的街上,你在哪一座商業大樓工作?你可以下來見見我嗎?

我更詫異了。因為我只是胡謅地說了我工作地點,是坐落在首都其中一條最繁忙的街道,哪料他真的信以為真,還急性子亂闖上這條繁忙的大街來,就為了要見我一面。

我在電話打發了他離去,並告訴他:我們不是還有幾天就見面了嗎?為什麼你要如此急性?

他又道歉了。後來,我們就倒數著相約見面的日子。我沒有緊張,也沒有太大的期望。只是在見面之前,我問他是否有人頭照,他就寄了一張MMS過來。

哦,原來是長成這個樣子的。我第一眼看了之後,就覺得化學作用蕩然,儘管他長著一對相當迷人、骨碌碌的眼睛。

但我想,即使做不成什麼發展,上不到床,至少也多一個朋友,不壞。



見面的日子來到了。我們為了揀地方碰面,也推敲了一陣子。他說:不如我們去逛街,然後看一場戲?你要不要看港片XXX?

我又不大想看戲,畢竟最近沒有上映任何刺激我有消費沖動的電影,而且還是港片!我看到港片就膩了,所以就斷然拒絕。

後來,他建議我約會當天,先將車子停泊在他居住的公寓樓下,然後我們可以一起共車去商場用餐 。

問題是,他是獨居漢。如果我們在約會後,他要求我上他的家那怎麼辦?

所以我又拒絕了,但又說不出具體的理由。到最後他看到我的舉棋不定,就問我:「干嘛你那麼怕?你怕我吃掉了你?」

「我怕你吃不下我而已。」我答。

輾輾轉轉後,在約會當天因有事故的轉變,最終的安排還是,我先驅車到他家,然後由他載著我一起到另一家食肆用餐。

所以,我就依時赴約了。

駛入公寓停車場前,我將自己的身份證遞給公寓的保安人員時,心中有些惶然:曾幾何時,我也是這樣一遍又一遍地上門說嗨、脫衣、上床、下床,然後虛假地說「拜!」?讓自己成為肉慾祭壇上的牲禮?

我在停車場走下來時,他就現身在我的面前了。我看著他的一身典型同志的「勁裝」,還勾勒出一道嫵媚的身影弧度;他走過來時,兩手揮擺著優雅的姿勢,一幅雍容安逸。我知道,他是一個花旦──他怎麼告訴我,他是一個「硬漢」?

他瞥向我,那飄來的眼神帶著不可一世的煙視媚行,我感到自己有些侷促不安,說了「嗨」,介紹自己,然後就上車了。



在車上我們有閒聊著,直至目的地。來到食肆後,我們趨近一張方形桌,他擇定了一個位子坐下,然後找了一個與他對角45度的位子說:「你坐這邊。」

其實這就是坐在他隔壁,他的舉動其實就是要拉近我們的距離。事實上,只要兩人一起在外用膳時,我慣于坐方形桌時傾向于坐對方的對立面,這可讓雙方有更從容的用膳空間來擺放餐具,即使我是與最親近的母親一起也是如此。

于是我說「不」。當時我就有第一個印象──他是否是一個control freak?

他特意介紹該食肆的招牌小吃,所以我就抱著不妨一試點了。端上桌後我才發覺味道不過爾爾。

我又觀察著他的吃相。發覺他是一個汗腺很強的人, 因為沒多久,他就吃得汗流浹背,不停地用紙巾揩汗。他看著我篤定地吃著時問:「咦,你怎麼沒甚麼流汗?」

我頓了一頓,不知怎樣回答呢!閃過腦海中的第一個答案是:因為我不是你,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像你。

不過,為了保持著我們的聊天的互動性,我們還是東拉西扯地聊著。

到後來,我才發覺自己原來是問話最多的那一位。他問我做哪一行,我如實相告,但他聽了只是「哦」的一聲,然後又投入自己的話題中。我有透露一些本身的情況,但他也沒有追問。這造成我知道他的事情,比他知道我的事情更多,因為在交流中都是我一個人從他的答案中衍生問題保持著溫度──從工作性質、職場履歷、應征時的遭遇、學術背景、家庭孩子排位、與母親的感情、平日的晚餐口味、去健身院的時段、還有過去的情史…

他說,他剛分手三個月,之後,他問:「你呢?」

我說,快三年了吧。

他看起來有些不可思議。接著再問:你們在一起多久?

我說:該是有兩年時間。

他說,他與前男友在一起只有一年。

我當時心中也有一個譜了。他該是那種類型──他的生活可能出現重大的缺角,他將愛情或性愛視為空虛生活的一個救生圈。否則,不會剛分手三個月,就馬上找另一個替代品來填補了。而且,他還叫我去他家過夜,因為他要摟著另一個人來過夜!

除了救生圈,他還需要一個抱枕、一個聽眾。



後來終于解決了晚餐。我們又一起驅車離去。在回途中,他問我:你是不要到商場去逛一逛?

我看看腕錶,反正時間還早,就答應了。

車子駛到半途時,面前就塞車了。「怎麼會這樣塞呢?」我嘀咕著。

「這區是商業地帶啊!前面有交通燈。」

所以,我倆在車上,我有些茫然不知前頭還有多遠的路,還有多久的等待。于是就一起聽著音樂。他放了一張聽起來有些「離奇」的唱片,那是一張混音唱片。這種唱片就像我在少年時在夜市買翻版時買到的劣質、口水歌的唱片。

我已找不到話題來解開車上那種冷場氛圍。所以就繞著這張唱片去聊。終于找到我們共同的話題了,原來他也喜歡聽西洋流行曲。我問他:「那你喜歡聽誰的歌?」

「我聽歌是不知道誰唱的,也不知道歌名。」他如此答。

這種答案告訴我:不必再聊歌,因為話題發展不到下去。

我又問他:你有閱讀習慣嗎?

他說很少。他只看一些雜誌,或是與工作相關的資料。

我們沒東西聊了。變成了「無聊」。我們就這樣渡過了8、9首歌曲的時間…唱片終于唱完了半張。



漫無目的地闖上了商場,即連找泊車位也找了十分鐘。我感覺到彼此都感到不耐煩了。那時我非常地懊悔,為什麼我不自己驅車前來?那麼我就可以撇掉他了。

最基本的是,為什麼我會答應他一起來到這商場?

他說,不如逛書店。我就說「好」。書店是我在這些商場裡最熟悉的場所,我應該可在裡面讓自己安定下來。

然後,我就看著他那種過于「優雅」的走路姿勢,就像看到柳枝條在眼前撩動,眼睛看到都麻了。他走路時是自顧自地往前走,不會遷就我的步伐來放慢,即使是停步,也是顧影自盼,瞧瞧一些商品。我看著他急促的背影時,就覺得自己不能跟著他的步伐走了。

我在書店裡逛著逛著,他已沒影兒了。我還未逛到第二層樓,他已從第二樓走下來問我:「看完了嗎?」

望著人來人往的書店,看著雙雙對對的人影時,我覺得在我這座商場上,內心的孤寂與無助不斷地膨脹到像一個宇宙。

我問他:你要來書店,是想要買特定的書,但買不到?

不出我所料,他是那種有部署,有目的與動機行事的人。他說,「是咯,我就是要買最新一期的健身雜誌。哪知道沒有。」

那麼說,他來這商場極可能只是為了要買那一本雜誌。他是為了自己的目的而行事的獵人。

我們一起走出書店,他還問我:「你要到隔壁的商場去逛嗎?」

我說:不,我要回家了。



我們走上車子,坐著,再挨著車龍陣回去他的公寓。他將冷氣扭得很強,冷風猛猛地颳在我身上,寒意攀爬在我身上,但我沒出聲表態。我只覺得自己全身冷顫著,連言語與思想都凍結起來了。

我將目光投放在霓虹閃閃的車窗外,唱機播著另一張唱片了,但完全觸動不到我的心弦。

我沒有再找話題來聊天,他也緘默地開著車。

我們在車子上靜靜地呆了20分鐘。那種彼此不作聲,更是聽著彼此呼吸聲的距離,簡直就像一場冬天。

但,我也不介意冷場,因為我覺得當時的我,只是一件沒有氣息的死物,至少對他來說。

這是我第一次嘗試到,原來,當兩個人在一起時,可以如此冷漠地對待彼此,而沒有一絲虧欠之意。因為存在的,就是冷淡與陌生。

回到他家門時,他當然是沒有邀請我上他獨居的單位,我們只是儀式性地道別。

我駛著自己的汽車回家時,開著Leona Lewis的《Bleeding Love》,狠狠哼唱著,我發覺自己原來多麼地享受一個人的自由。

愛情只是響往,愛情只是神話,同志的愛情更是笑話。我發覺自己返樸歸真後的信念,也是一種笑話,至少這種尋找真愛的信念,只是自己對自己的許諾,而不是對別人對自己會有什麼許諾。



一個人可以很自我,可以機關算盡己身的利益,但是緣份卻是人際之間的,那是怎樣也算不盡的方程式。

說了這麼多,故事當然還有下文。

我將他的電話刪除了。我想,我們不會再出來見面了吧!

然而,在短短一星期內時,我在健身院碰見了他三兩次,而且這兩三次中我都是在不同的時段遇見他。

但是,我們只是點頭一笑,就擦身而過了,彷彿從來沒有認識過。

我是否慶幸,因為這次我們不是以脫褲下床後才來說道別?至少,我們的人生是在穿著衣服的情況下──道別,此後不再交集。

9 口禁果:

匿名 說...

I think many people will face the same situation as yours, but it's very normal rite!

The X factor is still very essential in a relationship. If both of u r not clicked, then just treat each other as a fren. No harm to have an extra fren, rite.

Leon Koh 說...

It is indeed difficult to find someone who clicked, who is attracted to you and at the same time, one who is committed to a r/s.

Not easy if you were to ask me

before that day comes, let's enjoy making new friends and lead our life to the fullest.

oh.. I've been single for 6 years already.. haha

Stevie 說...

It's indeed hard to find someone who clicks, but I'm happy for you for taking the first step out of the one night stand game. Way to go!!

BiKiDz 說...

我听歌是不知道歌名和歌手的。

这种人加上如果没有其他共通点的话,我老早就say拜拜了。就如你所说,真的只剩无聊。

P/S:原来你喜欢西洋流行乐和阅读。不错不错。
最近MC的ByeBye和madonna的miles away都很好听噢。一定要听看看!

Lifebook 說...

Not easy to find someone which match /click. Chemistry is very important.. :)

香蕉人 說...

哦,我不喜欢去见那些小孩子,所谓小孩子就是年级比我小的人,甚至是年纪稍微比我大一点点的人都不可以,不懂为何我都不能跟谈他们聊天,好像人生经验和看的东西都很不同。很少人对于政治,书本,音乐甚至是游戏都通晓的。就好像除了性(其实也蛮多人不懂如何做爱的)这种属于本能的东西外,其他都不太行。
不过老实说,你跟他谈了半年,应该一早就跟他聊一些比较实在的事情看他的思想是如何在看如何发展下去才比较好。
目前我有个聊天聊了2年的网友(46岁有男友)都还没有见过面,也不打算见面。只是目前向保留这种互相交换三八讯息的关系就满足了。

安东尼刘 說...

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人际关系真的是笑话。我们都很judgemental,所以才会有合不合得来或配不配的问题存在。无论社会如何进步,人与人的交往却越来越退步,越来越儿戏,越来越无所谓。

但却越来越会计算。

世界就是如此现实,认了吧!我庆幸自己是gay,不需要让自己的儿女来这儿受苦。

匿名 說...

刚刚知道一支歌,“你真的想伤害我吗?”,呵呵。说真的,真心的会有几个。我的ex和我的“恋情”是若干年前的事了,当伤害已经造成,渐渐看清对方;不禁会想:难保不会有下一次?(不是有人说:今日的错误不代表他日不再重蹈)而我们是逃不过爱的魔掌的。

匿名 說...

我也跟我男友说过“同志的爱情是笑话”,但是我们还是在爱情中学习爱彼此。
只要相信爱情,你就会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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