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6日星期六

忘了說「得空喝茶」

在購物商場裡遊逛,最是感到孤單的,但那是可以理解的孤單,因為我都是去了健身中心後再晃悠一陣後才駕車離去。

昨夜一個人在商場吃完了晚餐,拿著手機對著林森談話時,迎面而來的是一張熟悉的臉孔。那對劍眉星目遠遠地就那麼鶴立雞群,我一下子就認得出他──我的一名中學同學,J。

對于J,我知道他是帥哥一名,然而在中學時並沒有特別地歡喜,他給我的感覺像海報男孩多于sexual appeal,或許當時他相當瘦骨嶙峋吧。只是他最美麗的地方該是他的眼睛。

我們在七年前有相遇過,在一個畫展;過後另有一次是在酒吧裡,那是我少見的酒吧之行,不過不是同志吧,那時只是與其他朋友一起去闖闖見識一下。而那是更遙遠的事情了。

然而,在30歲後,這是我第一次碰到J。

我當時與他擦身而過,他也一眼把我認出,然而那時他看到我講著手機而燦爛地微笑揚手打聲招呼。但那一霎那我覺得J那對眼睛讓我攝魂了似的,我馬上將林森的電話掛斷,然而轉回頭與他打招呼。

他爽朗地回應著,我才發覺他若是我接吻的話,只能吻到我的額頭。原來他看起來還相當偉岸。是30歲男人的奇績與魅力嗎?他生了一個小肚腩,但整體上來看還不至于賤肉橫生,可是恰如其分地像一個飽漲得蠻有張力的氣球,他脫下了當年的稚氣,有了一些成熟男人的氣概了。

只是他那對眼睛,過于亮閃閃,有一種淘氣的孩子氣。可是我看著他的粗眉下一幅鮮明的輪廓,還有下巴淡淡的青影時,整個人就會暈了下來。

J說,他與同事一起來吃個晚餐,當時他身穿著公司的制服,那種資訊工藝公司的制服,短袖襯衫,有些不整,但有一種野性與隨性的帥氣。我還特意去看看他的胸懷裡是否不經意地冒出幾卷細毛出來。但表面上我對著他,是找著話題來說話。覺得自己靈慾與笑臉扯開著兩邊。

他猶如從前,還是那般地真誠。

他問我:你來這裡干什麼?

做GYM。

他掐了掐我的胳臂,「哦……」在試驗著我的肌肉堅硬度時天啊別停下來。

然後他就停下來了。

問了近況,他說他置業了,只是還未有女朋友。我給了他一張我的名片,而他的剛派完,所以只存了其手機號碼。

臨走前,J又掐一掐我的手臂,「再見。」

我忘了說一聲「得空喝茶。」

然後就看著他的背影離去。三十歲後重逢到一個當年仍是青蔥,如今已是雄武的中學同學,突然發覺他多了幾分性的誘惑意味。這可真是一個玩味的轉折。

然而我知道他是直佬。除非他真的那麼精明掩飾了自己那麼多年,又除非我的GAYDAR法眼暫時失效偵測不到異樣。

我轉過身後再回撥電話給林森,吃吃地笑著說「我遇到J啦!」一邊走著一邊感到真的有些孤單。

在購物商場裡遊逛,那一刻最是感到無可理解的孤單。




4 則留言:

  1. 好一个美好的巧遇。

    既然他有留电话,你可大方点,要他喝个咖啡之类的,不一定要暗示什么,只是老朋友聚一聚也不错,至少赏心悦目,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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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WELcome to my blog. Now it's my turn to visit urs ya.. ;)

    OH... 我已经很少和我的旧同学联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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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陆陆续续回来你博客坐,都没看到新文章,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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