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

「性誕」十年


(題解:請用粵語來唸此文標題)

彷如要等到今天,我才能寫這故事。因為十年了,彷如是一個里程碑。

十年前的今天,我在聖誕節時失身了。



總像一座慾焰會隨時爆發的火山,十年前時,總會覺得一直吃不飽,不是嘴饞,而是一種由心底裡翻湧而出的慾望侵蝕了我。

那天沒有上班,一如以往就上那些交友網站,其實流連這些網站已成為一種無可救藥的癮;而家人全因公共假期而留在家裡,軀體已是一個囚房,家裡「人滿為患」更像是一座監牢。我沖出門去赴約,因為有一位我覺得帥 得不得了的帥哥問我,愿不愿意去他的家。

我記得那時一間乍看是剛落成的公寓,我至今還記得,我在開車進入該公寓時,問警衛亭的守衛:「我需要留下身份證嗎?」

身份證只是我在社會活動的身份,可是那時我是要還原我的獸性,讓內心的我釋放出來。

我上了那人的家中,他打開門,我有些不可置信地嚇壞了,因為彷如美夢。因為我還記得,怎麼他真人長得如此好看?他是傳統的那種劍眉星目可概述的樣貌,而且他還長得蠻高大魁梧。他看到我,只是淡淡地請我進屋子裡坐一坐。

他那時說他剛搬進來住,家裡裝潢簡約,十分怡人,他開著電視機,而桌面電腦之方放在客廳的餐桌上。我喜歡這氣氛,有些像陳列室,虛假得不像是適合人居住的。

他坐在沙發上,我坐在旁邊,然後我們一起看電視。那時電視是開著台灣的綜藝節目,那些花俏艷麗的設計對白在熒幕上閃動著,非常卡通化,可是在真實世界裡,兩個衣冠齊整的男人,在客廳上靜坐不語。

我有嘗試打開話匣子,包括詢問他做什麼工作等,他有簡約地回答,是一份專業人士的職業。

我還記得他有一張棱角分明的臉孔,算是陽剛氣,而且鬢髮好長,細細捲捲地鋪在耳側,我那時心想,他該是一個體毛茸密的小熊。他本來是坐在我身旁,後來卻坐到了地上,形成我坐高,他坐低的情況。

十五鐘、廿分鐘,到了半小時已過去了,這樣靜默的情境不是我要的,我的容忍程度有限,我就問他:我們是否要開始?

因為這是我們在聊天室裡的共識,我們已問清楚對方的床上性別身份,一號零號,這樣就可以了,而且大家要的東西是一樣──就是為了性。

他沒有多說什麼,但全程只是在盯著電視機看而已,那時似乎是天打雷劈都不干他的事。
(可是為什麼當年的我如此笨?我怎麼沒有意會到?)

但是我是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他對我沒有興趣。

可是我不甘心,不甘心這樣開車老遠地送了上門,就是什麼也得不到。我的得失心作怪,但其實那時我的心底裡有一個更大的慾望:我一定要破處子之身,因為那位不再愿意提起的賤人,就是說過我應該要嘗試當當零號,這才會體驗到男體之歡。

所以我膽大地提出那一句:我們是否要開始?(因為這不是說好的『干菊』嗎?)



他只是點點頭,但是他叫我先去沖洗一下。

然後他引領我去他的寢室的溶室。給了我一條毛巾。

我只記得那間浴室也佈置得像酒店一樣,只是招待短暫驛留的過客。

(如今回想起來,難怪去齊夏的家時有那麼強烈的相似感,只是那時我們還在浴室裡胡搞了一番)

我出來時,披著他給我的白毛巾,圍在下半身,淨身了,現身在他的面前時,他還坐在客廳上。我站在那兒告示著我已準備好了,可是他紋風不動。

我記得我那時坐了下來,這時是坐在他身旁。我身上飄溢著的是他家的沐浴露香氛氣味,我是半裸身體的,那時客廳打開了窗簾,滿室光亮,電視的綜藝節目仍是譁眾取寵的播著搞笑音效。可是我在一個男人身上找答案。

他坐著,有些近乎正襟危坐的狀態,我只是越發靠攏,之後把手放在他身上,他沒有拒絕,像一個不動凡心的和尚。

最後我如同拆禮物般地,將他的短褲拉鏈拉下來,突然間跌出一大條熱狗似的東西出來。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時的激動,因為他長得白晢,而恰好他的男根是如此地雄壯,我可以說直至現在縱橫江湖這樣多年,他是少數屬於XL級的人馬,而他膚色白晢,那一處也是雪白的一大根,即使還未勃起,可是其實已是奪目可觀。

他絕對是shower,而非grower型態。

我記得那時我就捧蕭即吹,放在嘴裡邊,像是唯一的玩物,他的褲子褪到其膝蓋上,像他的腳鐐,他就這樣定定地坐在沙發上,任由我玩弄著他的陽具。

未多久他就全根挺拔了,一枝獨秀,像極了熱帶雨林裡的參天古木。我只是訝異地望著他的雄偉,我覺得我再次被折服於他的雄偉,而且那時他也站起來,將他的上衣脫掉,我看到他並沒有鍛鍊的肌肉,但由於他的體格是屬於粗壯型的,所以還是一具相當有肉感的。

而他那根巨根,恰好組成黃金比例,因為他的體型已屬魁梧,所以以那樣的長度和粗茁,其實是相當可觀的。

我那時很緊張,緊張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因為那時我接觸的第一個男人裸體,就只有九厘米的長度,而且是完全無法挺直來插入,而眼前這天下第一棒,我得怎樣容納?我那時覺得要弄得他非硬不可,否則無以為繼。

就這樣含著咂著,沒有放鬆,而且他越發硬梆梆時,他突然喊停了。

我不記得他說什麼,但是他是叫我別再繼續下去。

然後他拉上了褲子,鎖上了褲襠。

我沒有說什麼,就這樣離去。我那時對這戛然而止的狂野感到很悲憤,因為對方的不坦白,對方的戲劇化──如果眼見我不是他要的人,可以當面說,直截了當,何必當我是奴婢般呼之則來揮之則去?如果不想要,為何一開始就解下褲襠掏出那東西出來?而且他還浪費了我人生的半小時。

而且那種被棄絕的情境,是一種被蔑視、輕賤了的感覺,我覺得自己一點價值都沒有,因為我不是人家要的人,因為我是被拒絕的棄物。

那時我是懷著一股怨氣下樓。我還記得當時的車子從公寓的停車場駛出車子來時,我停下車,用我那時使用的著SONY手機,我撥了一通電話給第二位炮友,「你在家嗎?」

我接著就開了16分鐘的車程,到了吉隆坡的另一端,然後展開了我的失身歷程…

(待續:迎春花開!



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

當變性人說「干我」


最近讀到不少變性人的遭遇時,其實才發覺自己的知識薄弱。除了常見的男變女以外,原來馬來西亞也有一些是女變男的。要怎樣決定一個人的性別,不是在褲襠內決定的,而是一個人的自由意志,他要選擇什麼性別來定義自己。

而女生變成男性的,其實並不常見。

許多蕾絲邊是以中性打扮,但她們只是愛慾對象是女生,但不意味著她們想到在身上動刀來當男人,因為心理上或認知上,她們已自覺地扮演著一個男生的角色。

我以為變性人都是會喜歡異性的,但才發覺,這想法真的犯邏輯錯誤。我怎麼沒有想到呢?

重點就是不久前在交友APP上慕然撞見一個熟悉的男人臉孔,標題是寫著「干我吧!」,而且作者自己注明是一名變性人──那就是由女生變性到男人。

後來才發覺對方怎麼會出現在同志交友APP呢?他之前是一名「她」,現在她變成「他」了,與我們男士一般樣貌無異,可是現在他要找男人來干他?


我第一個想法是,如果真的要找男人干,之前干脆不需要變性?而且我目前不清楚他的變性手術已到了什麼階段,是否仍保留著女體?

但我仔細看其簡介,他自稱是雙性變者(難怪之前讀過報導說他是有女朋友的) 。換言之,即使他沒有變性,他也是遊走兩邊。

其實一直以來,我個人對於變性人的課題,並沒有多加注意,也沒有親自接觸過。我想我對他們有一點點不應該有的成見,成見不是在於他們要變性,而是我個人很怕drama queen,而一般上男變女的變性人群體,由於他們需要比女性更加女性,所以總會要表演一個角色,舉止投足間更加風情萬種、擦過身邊時總會香氣縈繞,這也造成這些女性特色是110%,包括內在那種戲劇化。

過去我碰過的同志們,一旦是「戲劇公主」,我馬上煞停,而且會站到遠遠一邊。而我也不希望這種刻板印象釘死在非我族類,即是同志=娘娘腔等等。

所以對於變性人,我是希望我可以做到中性立場,不批判,也不必特別討厭,但也無需特別追捧,淡淡就好。

只是看到那個交友欄時,我著實詫異了幾分鐘。更讓我不停地想,如果我喜歡男人,但偏偏又不想當男人,那情況會怎樣?


而像這位女變男的變性人,變了性,爭取到自己靈魂與自己肉身相處最合適的方式,而且現在追求著肉慾對象,陰陽已撲朔迷離,但事實上情慾上他則是跨遊陰陽兩側。

如果世人都是用同性戀者 、異性戀者(以當事人為主體,並以愛慕/情慾對象為客體)來稱謂,那麼變性人該是怎樣區分同性戀者、異性戀者 ?而現在還有雙性戀者這組別,讓形勢更為複雜了。

這就是多元化了,社會的多元化就是無以名狀、百樣紛陳的。但我們總會放上標籤來歸類,方便己身的理解,但當我們打上一個標籤時,就是片面的認知,更是引發歧視的根源。

我一邊想一邊寫,那麼我是否要跟隨社會人士給的標籤認識變性人群體?當我們覺得這群體晦澀難明時,其實回頭看看自己,我們又將自己歸了什麼類:1號、0號、Top(1號)、Bottom(0號), Versatile(雙修)、Versatile Bottom(偏零)、Versatile Top(偏一)、還有「0.5」(Versatile,介於零與一之間)。這是同性性行為來區分,但我們還有以這些性行為延伸到個性的解讀。

對於外人而言,這又是有多難明的標籤?

所以,誰管得著呢?標籤是人家給的定義,可是追求到自己要的,就只有自己去定義。



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

一炮而過

我的數碼相機,已很久很久沒用了;我的iPhone,現在只淪為鬧鐘和iPod(因為速度實在太慢了)、我的桌面電腦,也因買了筆記本電腦後塵封了;我的部落格,也因工作忙碌擱置下來,反而在面子書書寫的情況更多了。

看來潮流除了難以抵擋以外,另外一個不能小覷的破壞力是,你自己隨著潮流走時會被侵吞了,而自己完全不知道。

我今天因要找相片,打開去年更換的手機,翻開手機裡的相簿,記載著旅遊的行腳、隨地逛街時的足跡與所見,鏡頭前停格,鎸印著當時的心情,以及拍照時的心情溫度,我沒有上載到面子書,卻只是存在自己的手機裡,越久遠就越壓底,反正會長存、反正可移至記憶卡,我的過去足跡就像一張定期存款一樣,生長與蔓延,還有增值。

但看到相簿裡的照片記錄時,就是難以自己地停駐著,記憶像大搬家一樣將深藏、沉埋在底端的全都掏出來、攤開來,想著:「這一年過得多麼地快」、 「我幾時可以再回去這地方?」、「我現在在哪裡?」

那是一種情緒負擔,不自由地擒下了我腦袋的思絮,所以我討厭懷舊──特別是在緊急關頭時懷舊,彷如卡住般,就深陷在那種記憶中。

或許這一年過得太坎坷 ,坎坷就是起伏太多、太顛簸,所以每一個跌宕或起揚,都有一個明顯的刻度,所以特別明顯,會記得說,「哦 在某月某日,原來我訪過這裡」、「哦 在某月某日,因為那時心情不好,出國旅遊了」云云。

所以看著這些相簿,手指在手機幕上滑著滑著時,流逝指尖的是歲月,但濃縮在一指之間的觸覺,卻是心情,當這些心情如大雜爐般熔炸開來時,就是回憶、追憶。

當然有些是追悔。

包括,我拿著手機拍下那位炮友的居家時,回想起原來那一次的攝像,那是一炮而過,因為是我最後一次見他了,也有可能是最後一次。我還看到鏡頭前的還有床角的一小部份,但是男主角沒有在鏡頭內。

他只是在我腦海裡、 在這部落格裡的文字,其實等同於燃燒後的灰燼。

每一次的再見,都不是再見,每次的結束,只是下一個開始,我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突如其來地掀開手機裡的相簿,然后就掉入這樣追思漩渦裡。

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摘流星


很久很久以前,我們還有看電視的時候,本地還是有演藝圈的,起先是什麼山水公司,後來改為HVD出品,現在提來有些話當年的口吻,但彷如是一段傳奇。

傳奇是因為曾經我們馬來西亞也有明星這行業,而更傳奇的是,當這些所謂的藝人與你「合為一體」的時候,會是什麼滋味?

我聽著朋友小鐘提起他不久前的床事時,一直在問:你到底跟哪個明星上床了?

不是明星,而是息影藝人,老套的說一句就是已結束銀色生涯的凡人,但與小鐘過了一個半小時的色慾時刻。

小鐘說他與這位前藝人是在交友APP上認識到,之後約炮乾柴烈火,那麼巧合地天時地利人和,他家裡沒人,這位前藝人就闖上了他的家門。

小鐘還先下樓親自迎接他,其實小鐘已知道眼前一人是位昔日在電視熒幕上看到的人,然而那是幾乎廿年前的事情,廿年,會發生多少的劇變?

小鐘說其實他自己知道歲月痕跡的厲害,「當年我只是十多歲,現在快接近四十了,而這位前藝人少說也是大我們十年,所以一照面看到他時,我是呼了一口氣:『還好』因為我到了他的年齡也未必可以保養得如此得宜的。」

所以,小鐘所碰到是一個年過半百的老江湖或是老油條?。薑是老的辣,所以小鐘已適度的調整了他自己的期許,見到真正當事人時,反而出乎意料的好看。

據小鐘說法,這前藝人平時該是有操練體形,以致沒有絲毫龍鍾老態,反之肌肉仍是穠纖合度,該結實的結實。

而我本身對這位藝人,其實已沒有什麼印象,我只知道他絕對不是我喜歡看的樣子,而且我也不覺得他有演技──事實上馬來西亞的公仔箱演員,有哪個是有演技的?

你現在叫我憶述這位藝人演過什麼電視劇的角色,我也真的說不出,換言之,他其實不是主角,也沒有代表作。

當時,在小鐘的敘述中,他成了男主角。

特別是,當他們直接進入正題時,戲肉就來了。

「他真的很硬,也很粗…」小鐘特別強調,「但功夫很好,不消一會兒,就闖了進來。而且,沒有什麼痛感。」

小鐘補充,其實他最怕遇到那些硬翹翹巨屌的人士,因為硬得如同木柴,被爆菊時往往就像啃柴,沒有轉彎餘地,一根沒入時,是直插人心的,那種脹痛感我深深明白。

最恐怖的自己脆弱嬌柔的菊點成為人家的支點,這種硬梆梆的肉棒子會形同千斤頂為將你槓桿撬起,你可以想像如此被爆裂的感覺是多麼驚心動魄

所以,據小鐘的說法,前藝人在肏著小鐘時,先是把持不動,讓小鐘可以適應那種漸序而來的撐入感,撐著撐著,那已不再是裂開的縫了,而是一個活水源頭,形同油槍般添油,讓小鐘整個人注入了新元氣。

小鐘說與前藝人的交歡,沒有特別的高潮,因為應該發生的都發生,不應該發生的也沒有發生,換言之,是一個標准的陽具插肛門尋求的快感的摩擦過程。

說來形同是一場普通沒驚喜的交戰。但是,我不斷追問小鐘,昔日是看著熒幕前的形象看他演戲,而當時在床上,他用他的肉體來插著你,難道,難道這不是一種很獨特的經歷嗎?因為如同錯移倒置感──鏡頭前與鏡頭外,記憶中的時間抽是倒流的,是過去式;但現實中的當下則是接納著這個人的陽具。

小鐘說,「還是有一點點超現實的,因為之前曾經仰慕他…但也不是十分地仰慕他。」

但對我來說,明星也是人,鏡頭前包裝的,始終是一個大眾消費品,當卸下衣裝與化妝,他用著他的肉根子進探入你的軀體的禁區,其實你也等於在翻掀著他的底細。

(突然腦中上映著衍先生在浴室間裡對著我捋弄陽具射精的樣子)

後來,小鐘說,性交結束,滿足了彼此的慾望,兩人在床上有聊一陣子,然後互相加入為面子書的朋友。

小鐘說,他始終沒有告訴對方,其實他已知道他是前藝人。不過小鐘說,對方看起來也甚介意,畢竟加入面子書時,就看到了對方的生活相簿、朋友圈一切,而且,他已息影多年了。

當然,從我們年少時到現在我們的職場生涯也不短了,這是一場漫長,也不必常掛嘴邊的歷程吧!

小鐘說兩人的过程其實只是短短的半小時,「不是抽插半小時,而是他上來我家,再上床,然後離開我家,只是半小時。」

後來小鐘告訴我,他對這位前藝人並不陌生,原來小鐘很多年前的一位男友,其實也是這位前藝人的前男友,就是兩人曾經一度各別享用到同一個男人。

而小鐘那時已常聽聞這位前男友提起這前藝人,述說著這位藝人的種種。

只是小鐘當年青澀不已, 他與這位前男友其實並沒有任何的肉體接觸,最多只是玩手槍互相手淫而已。

「然而現在想來,這位前藝人如此粗硬,必定是一號的材料,而我那位EX,應該是做零號。」小鐘說。

我說,「那麼當年你們干不到的事情,終於在多年之後,由你們共同接觸過的男人來處理掉了。」

「那麼說,我與我那位前男友不是做了競爭對手?啋!」小鐘笑著說。

「換個角度說,是這位前藝人前後服侍了你們兩個?你那一刻難道沒有一點點爽歪歪?『能干』的一號市場難尋啊!」我幽幽地歎了一聲。,感懷身世

2014年12月13日星期六

囈語


最近開始迷戀一個男人。迷戀是好事,證明我的情慾還未結冰,我的性幻想還未結網。我不知道他是否稱得男人──或許說,因為馬來人都是早熟的,所以可能他只是一個底迪,但生理年齡太超前,就變成了男人。

但是我連他的全名是什麼也不知道,至少知道他的父姓,我可以在臉書上加他為友,交流交流。平時都是點頭之交,但我只是望著他,看著他手臂上細細幼幼卻相當密集的手毛,還有兩鬢茂密的鬢髮,我就感到有些怦然心動。

有一次我只還偷瞄到他的襯衫下,有的是一撮狂野的毛髮鑽了出來,我猜想他可能內在是更加毛茸茸的。

只是我想他的年齡至少是廿五歲了,對於馬來人來說,這把年齡已到了適婚年齡,就一定要找個女人來娶了。

我只記得有一次,我看到他有打包晚餐與一位女同事一起吃,然後有聽見他們的聊天。

可是我總感覺到他望人的眼神,總是有一絲那種羞赧,但又欲言而休的感覺。

我不知道怎樣開口接近他,事實上我們的位階相差太遠了,因為他只是一個支援性的員工,若特地走去與他說話,就顯得有些做作。而且我的馬來文也不靈光。

但是我對他的湆 意力,到底是什麼引起?我對他是有一種傾慕,但傾慕些什麼,說實在的是要得他的肉體。

但這些肉體的慾望,我們能保鮮,甚至保存到多久?

然而,這是肉慾上的呼喚而已。

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我不相信辦公室戀情,也不想在職場上將人事關係搞得一團糟,我只知道我不要再過那種被人愚弄、奴役般的心情。而看著當年那位將只會在我身上發洩獸慾的前同事的臉子書時,如果他有讀到,又或者哪位八婆在偷偷地閱讀請轉告他我每次一看到他現在的樣子,我只想作嘔,因為那種醜陋,不是在面子書上裝可愛就可以掩飾掉的。

所以,回到現在,還是遠觀這位馬來同事就好了,只能消極地相信,有緣就有份。即使他每次看到我時都是笑口盈盈地打個招呼,可是我們都是兩個世界的人,是沒有橋樑可以相通。

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

人情何價

去吃喜酒,是十年前的我最常進行的社交行為,現在聽到的則是不少離婚的故事,白費了我那時獻上的賀金。

現在常聽到一些同事說他們要去吃喜酒,有些專程請假。我很好奇地看著他們,人家結婚干嘛你要請假?又不是你的事情?!但他們的理由是要陪新娘/新郎嫁娶, 地點是在吉隆坡以外的外州,因此寧愿犧牲工作,或放棄休息的時間,就是去陪嫁娶,然後說一句:「要幸福哦 !」

這是天真。

可是我的冷漠只有我自己懂,我只是暗暗地偷笑,遲早一天你們會嚐到一種滋味:白費心機去打扮美美赴宴, 因為即使這些新人 受祝福,終成眷屬後,日後關係一定會疏遠,(因為有了孩子、家庭事業兩頭燒)甚至會像我一樣:幾年後收到訊息說誰誰誰已經離婚了──而且這些都是口耳相傳,不會在臉書發佈的大祕聞。

有時我覺得很慶幸,我走過那段歲月了,現在凡是有喜酒的,我都不會出席,身邊的異性戀朋友都成家立室了。一切不關我的事──而我出席過那麼多場的婚宴後,迄今仍與我保持緊密聯繫時,是沒有人。

我也看得淡了。

但這兩年出席最多的,倒是喪禮了。這些歷程都很自然,有人結合製造新生命給地球,有人離開人世,此消彼長,生生不息。

那是親戚的喪禮,名義上是有親屬關係,事實上連他們的全名是什麼我也不知道,只有在治喪處看到訃聞時才知道。

可是我是為了盡孝義載母親去奔喪,然後一群人就在治喪處,說話,說是非,看親戚這些昔日長輩的嘴臉,竟然會為了一些芝麻小事而暗中放話,幼稚與小器讓我麻木, 到後來我按捺不住反擊,例如說,「哦…你的兒子唸法律的啊?怎麼這麼久都沒有畢業?還要你工作?你幾時要享享清福啊?」

更教我訝異的是他們的金錢觀。統統都變了,一起外出去茶敘,到最後埋單時人人都裝作若無其事,皆因他們就等著人家為他們付款──晚輩如我,去出一份力,盡孝敬老。其實這樣也沒有關係,只要在茶敘時大家談得興起,大家互相關懷,彼此感受到溫暖,那麼請吃一兩餐,真的無所謂。

然而這些昔日慷慨的親屬,有者甚至還打包下一餐回去,美其名是「順便打包」,之後就將帳目算在這一餐裡面,然後就繼續談笑風生,就看誰忍不住說要去結算付款。

當然這些親戚久久見面一次,在錢財上晚輩出資來請客,不是大數目的虧損,只是在道義上是說不過去,大家同檯吃飯,算的是這一檯飯的錢,而不是任由你拿著人情、親戚情宜來佔晚輩的便宜。

後來我的母親看不過眼,索性要我止步這些飯局。她的理由是:不是我付不起,而是沒有必要要付這樣的錢。

如今出席著一場喪禮,遠道開車去奔喪,喪府是當年邀請我去他家看他的孩子燃放一小時煙花的親戚,當年榮華富貴,但人生走到盡頭,就是生榮死哀。

我開車抵達,載著母親,見到一張兩張熟悉但老態龍鐘的親戚臉孔,打一聲招呼,所謂的輩份稱呼,就只是掛在嘴邊的字眼而已。

後來,這位治喪的親戚要求我在靈柩出殯時一起載送其他吊唁者去到墳場送奔,因為我有私家車,我來不及反應,更甭說我幫不上這樣的忙,我只有答應了,畢竟是親戚一場。

接著,這位親戚對我母親說,她要我們付還她為我們預定的一宵住宿費用,要求我母親即場付還, 因為這是她的女婿出資的。那一晚的住宿費用其實不多,只是區區四十五令吉,或許當你外出用餐, 也不只這個費用了。

然而,這被視為一筆債。

我與母親面面相覷,我特地請假載送母親,來為這位親戚的病逝配偶致以最後的敬意,舟車勞頓幾小時也免提了、燃油費等的出遊開支也是自付了,但即連我們遠道而來致哀無處可棲,這位女親戚即使準備住宿妥當是在情理之中的──因為若不是你的丈夫去世我們才過來這裡,這已是盡了最後的道義,但反之被斤斤計較起來了。

這也不是我們要佔別家的便宜,而是人情世故與道理,你追債,因為你覺得這事情對你而言是很重要;但你不知道人家也有很多重要事情要辦,卻為你家的喪事而擱置下來。

我跟我母親說,你真的不用與這位親戚做親戚了,我也想過有朝一日,我與這位女親戚的孫子等街頭碰面,我們彼此也不會相認的。

這些人情,如果都要用錢財來計算,就是銅臭,也就說俗了,因為在乎的不是「價碼」,而是「值」,值不值得的「值」。

但當我們將「親朋好友」的定義比天高而覺得無私付出時,或許對方不會知道,免費的東西是最昂貴的。而他們得到我們最昂貴的付出,我們該是問心無愧了。

然而必須強調的是:沒有下次。

後注:現在記得我曾經搭過五小時的巴士去赴一個舊同學的喜酒,當時她也是要我付還她為我預定的酒店房租,現在成了面子書上沒有交集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