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1日星期日

健身院後花園潛規則

健身院大舉入侵後,市場一開,多了不少GYM炳出現,我在5年前寫過這種現象,如今有位gym炳──17歲的少年甫加入健身院,被指遇上兩男制伏而強逼被人吹簫 、手淫等,相信不少情節已在報案書中一一披露出來。

老實說這事情讀來有些匪夷所思。或者我們不是當事人,我們沒有辦法去了解自稱為受害者的當事人在事發突然間,為什麼會呆若木雞,不會採取行動自保。

比如最基本的,反抗,甚至推開對方。這都是很簡單的動作,你絕對有權利說不的。

而且事發時,兩個人還在受害者面前互相口交,之後一個接一個為他口交,這過程耗時多久?一分鐘?還是五分鐘?如果一個人靠近你,你有防衛心的話,半秒鐘你就會閃躲了,再下一秒鐘你靠近來,我就用手擋了。有些人手緊掩著毛巾的襠部,動也不動就固若盤石,絲毫不讓人防攻。

所以此事被說成性侵案,教人費解的是:
一)怎麼沒有及時反抗?
二)怎麼兩位老江湖會讀錯一個小弟弟釋放的訊息?
三)這位小弟弟是否誤闖了禁區,猛地發放訊息?例如欲擒還縱,或是欲迎還拒?

我只能從表面上的說詞來推理出,極大可能是有人洩慾穿褲子後,反悔,以致翻臉。

我自己本人有試過,藝人光禿禿地在我面前手淫、直至爆漿、有人在浴室半掩半遮地露出一幅肉體當肉身菩薩,引起轟動、有人則在桑拿室裡硬起一條肉棒,要我觸摸(有時是XXL碼,有一次是中東人),另有一次是突然間浴室幕簾被掩開來,還有人跳進來撫觸我的肉臀子,當然還有無數次的在浴室裡干柴熱火

當然還有有一次,與一隻小熊闖進了浴室裡,不小心被他鑽菊了,那其實形同強姦,但我都及時抵禦了。

而這些春光艷事,不只發生在馬來西亞,而且在台灣新加坡都發生過。健身院是運動身心的地方,但其實也是認識陌生人身心的解嚴地方,前提是,一切是出自己身意愿的。

老江湖是不大可能讀錯有心人釋放出來的訊息,除非是那兩隻老江湖(報章寫一個是57歲,一個是48歲)真的老眼昏花,或是激情沖昏了理智。

而且,鬧到了興師問罪,到後來招惹了另一隻乳牛來糾眾要抗議,整件事情就這樣鬧大,變成了醜聞,更甚的是,演變成刑事案,或許到了刑事官司。

只能說演變到這樣的局面是很不幸的。健身院如今被視為是聲色場所、黃色架步,我還讀到有一些人在指指點點時說,就是因為健身院太多同志,他們不敢去健身,誤以為直佬進到健身院就會被虎視眈眈,但他們有時太抬高自己會被吃虧,不是每位直佬都被「虧」得起。

接下來的局面會是怎樣?健身院的後花園該是不再色慾氾濫,更會成為警盯被監察的對象。而且事實上,我個人在這一兩年間,已極少真正碰著往昔般唾手可得的艷事了。但我想,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即使如何嚴密監督,總會有走漏的春光在流奔。

我想這件事情上,同志們要上一堂寶貴的課,遵守一些潛規則,例如:
一)有十足掌握,才出手,再動手
二)靠肢體語言來出擊,暧昧傳情乍看是撩人有趣激情,但明昧不清反而誤事
三)試探手法有很多種,但要循序漸進,別太激進,可先湊近,再碰觸不敏感的部位,例如手肘,再手搭大腿等,對方若沒有抗拒,或許就是默許。
四)如果在觸碰肢體時對方有一絲猶豫,別再勉強,馬上收手
五)最好開口說說話,試探是否對方友善
六)就別搞小孩子了,太青嫩地可能玩不起,一如此次的健身院「性侵案」

至於非同志們,我覺得你們必須遵守的是:
一)別來健身院後花園作獵奇大蒐奇
二)別來健身院後花園來「放蛇」(即是測試妖氣有多重)
三)如果怕事,請拉緊你自己的毛巾捂緊私處,在桑拿室或蒸汽房裡躲人群躲遠些
四)穿條內褲去桑拿室或蒸汽房,隔層布料來也是護罩
五)規規矩矩地沖涼,別拉開浴簾
六)當面對不友善與另有所圖的肢體碰觸時,當面拒絕、抵擋, 勿不作聲,因為這也可能被解讀為默許
七)最後,鬧得不愉快時,別作潑婦來申冤,大家是成年人,你情我愿是默契,健身院後花園也是大庭廣眾,當你揚醜般控訴自己被性侵,先想想這過後的利害形勢。最後是誰吃了較大的虧?

這是一個多元社會,多元性的美是有時我們只能感受,無意窺見,無需大驚小怪,更無需眨損斥責。我們是要異中求同的共識。

而同志與非同志的世界, 在公共空間裡是界限模糊的, 像此次健身院少男控訴案一鬧出來,健身院被標籤為是同志妖氣俱樂部,這已是歧視,這樣區隔起來時就是隔閡了。

最後要聲明,健身院後花園畢竟不是同志三溫暖,大家即使如何激昂激情,還是慎重行事,收起妖氣,在同志三溫暖的壓箱功夫,不能全套應用,畢竟我們是躲藏在主流社會裡的小眾。

1 則留言:

  1. 跟本就是疑點重重!好像我們在報章上看到的男女心甘情願的發生關係!家人老羞成怒,報案男人強奸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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