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星期五

緣盡緣散

剛才看到電視劇一幕,寫著遺書,信末是「絕筆」。很久沒有使用「絕筆」這字眼了,當然也不想用。只是一個「絕」字,千言萬語盡在其中。

但箇中道理,要領悟卻得千錘百練後,才能感受到婆娑世界的萬千氣象,然而要說出當中的真諦,往往無言。

或許是這幾天發生的一些事情,讓我再度燃起這番感悟,人際間緣散緣盡,來去無由。稍縱即逝的,也不必再多強求。

我算是出生在一個「自閉」的家庭中,社會經驗是在工作後才開始,這很吃虧,因為人年紀越大越有自尊,而自尊是很難放得下的,被人欺負欺到頭上來時,保護到越久的自尊心,像玻璃一樣摔地而碎。

因工作之故,我接觸過的客戶有名流紳士、販士走卒,家財萬貫或是社會邊緣人皆有之,這是社會經濟地位之分,但這些其實都讓我知道:也不過是人一個。

然而更大層面是同事上司,每天與你相處多過八小時,比與家人相處的時間還長,親近而不親密,接近又疏離的關係,更是見證人性在拔河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這些人際關係是諮詢、交談、共事、指示、報備、請示等等溝通模式來組建而成。當中自己也歷經職場明槍暗箭、辭職、應征面試,還有招聘面試等,這些過程,都是人性現形記。

至於轉身後種種野炮等床上床下的,更是多不勝數了,這些是非常局部而無法擴大討論的,因為涉及肉慾,說到最後就是自私。

然而,也因為這些炮緣,我現在回想起來,其實在訓練著我對割捨的態度。因為走下床穿褲走人、翻臉無情,在一次又一次的納悶而找不到說法來解說時,更多時候感官上是麻木了,敷衍地可以安慰一下自己:人就是這樣。

但若用力認真地想一想:人家拋棄你不需要理由,即使你要知道,也於事無補。

不論是什麼樣的人際關係(情人、炮友、同事、朋友),走到斷絕之路,雙方都有責任。

但我最大的問題是,很多時候會怪責自己,在處理手法方面有問題,一直反覆地拷問著自己的內心。但是,這樣週而復始的思索,可能會有領悟,但更多時候是逼自己進入另一個死角。

我做過許多人的「職場輔導員」,當然在管理團隊時,這種情況屢見不鮮,特別是不稱職的人特別多。這些人是misfit,或是unfit在工作崗位上。拖累了整個團隊時,當你找到整個團隊的output拖低時他是元兇時,你以為傾談會解決到問題。

然而不會有人承認自己是錯的,即使是如何謙卑的人。我現在是黑白分明地區分:職場上沒有聖人,只有小人。小人廣泛而言是都是先關心自己的利益。心術不正的奸角,在捍衛自己的利益時,就會強奪豪取侵蝕人家的利益。

聘請員工時的面試階段,讓我上了好幾次當,但現在我幾乎可以掛保證,我的第一感覺乍看都不會錯,我真的要相信我的直覺。

因為誤判了一次,當時一看他的履歷表,已大扣分,但是其面試時的表現又加分,基於情勢所逼急需填補職缺,就勉為其難聘請,然而最後勉強和為難了自己。

即使後來多次作出職場諮詢輔導及作業指導,一而再的犯錯與漠然無視自己弱點的人,最終還是無法執行任務。對方還在硬抝著來自衛時,以受害者姿態來亮相,卻同時無理指責我做為上司的種種不是。我駭然,這種不顧尊卑的態度,還有這種受害者變加害者的醜惡。

我不容這種誣陷,一個人辦事不稱職被揭穿否認,是可悲(因為他永遠不長進),不稱職之餘推脫到別人身上,是卑鄙。

這種情況我也是遇到不計其數了,最誇張的是戰友也變成倒弋相向內敵,這是友情背叛。

只是一而再地被如此誣蔑,起初我還有那種「怎麼你那樣對我?這對我不公平」的受害者角度,漸漸地,是「就任由你說吧!」,有一種天地良心我捫心無悔的不屑,但我做不到很瀟灑,因為我還是暗地裡地會詛咒他們:遲早有一天你們會被自己收拾掉。

但在所有的一切之後,緣份就會斷絕了,那一刻你會老土地講一句:你重新認識到一個人。但潛台詞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當你還重新認識到一個人時,你基本上已先將這個人歸類成無關痛痒的人。

我有時與我母親聊起這些,她說,「這些都不是你要的人。就讓他們走吧。他們做不來,自己怕羞,也是會走人的。」

所以奉行實用主義最好吧。在某一個情境時,一個員工/同事/朋友/炮友是不可或缺的,符合彼此當時的需要,當這個情境消失時,需要也一併消失,就是散蓆了。

而職場與上床有相通的,一個下屬服從上司,聽命接旨,不過為了一份薪水而甘於被差遣;這種是勞力販賣給金錢的交易,而炮友上床時則是為了符合滿足彼此的性慾,也是為了一份稍縱即逝的念頭作怪而已。

1 則留言:

  1. 知人知面不知心,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这个无论跟职场上还是肉体上,大概都一样吧。
    不工事过,绝对不知道为人如何。
    不坦诚相待过,也大概不知道藏在下面的宝贝庐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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