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

當歸



這幾天不知為何腦中會哼起「走在鄉間的小路上」這首民謠,可能是幾天前上網看了〈爸爸去哪兒〉之故,幾近遺忘的旋律,像釘子一樣釘入了腦子裡。

我想起自己好久沒有坐在電視前看電視了,走在鬧市的街道上,我有些躊躇,我是否回家上網看連續集?還是繼續在這街道上漫遊?


的確是漫遊。因為我不知應所去何處。腳步是疲憊的,舉步維艱,可能是午間的那場性愛太過激烈了。我的兩腳痠軟,痛快過後的痛就這樣積累、發酵,繼而是爆發。

在這夜涼如水的晚上,我走到了電影院中,看著排隊的人群,三五成群,我是單身隻影,幾個小時前感受著一具陌生男體的體溫,撫著他肌膚上迴旋蔓延的體毛,如今我獨個抱臂木然一旁。

我不知道電影院裡播放著是什麼電影,拿起手機來查詢,發覺一部戲我也沒印象,看著大螢幕上的預告片,咦,那不是剛被燒死的Paul Walker嗎?人已去矣,然而影像與聲音遺留在世間,這麼英俊的臉龐啊,我們有的是數碼特技可以封存起來,感謝科技吧。

戲是虛假的,生命是真實的,但是戲是永恆的,一條性命卻是瞬間無常的。

我再看看片名:HOURS。真是切題的一齣戲。

然而戲未上映,我無法即時入席觀看。我再細數自己有多久沒有買票看電影了,彷彿很久。我何時戒除了買票看電影的習慣?遙遠得看不清以前了。

回到電影院裡,看著捲成一堆的人龍,我覺得無謂與世間競爭買一張戲票,反正,我就是不知道要看什麼戲,我只是要打發這一兩小時的時間。

因為,我這一兩個小時暫時無法回家。

無法回家的原因太複雜了,生活中總有一些事情讓你一定要撒一些白色謊言,然後暫離處境。而一些事情,只能自己對自己傾訴,自己為自己聆聽。

所以我要在街上流浪。而且我設定時間是流浪兩小時。

我走出戲院,再走出街道,找到街燈下的一張板凳上坐著,我捧出了書藉來讀,有些奇怪我還有這樣的情懷──在街道上讀書,對面坐著的是一兩對你儂我儂的戀人,卿卿我我的動作,搖映在夜色中,夜風裡舞弄著他們的戀人絮語,傳到我的耳畔,都是陌生的語言,到底人與人之間是否要有相熟的語言才能相近彼此嗎?也不見得,在三溫暖裡的男人與我,通用語言就是肢體語言。


夜更涼了,我又取出了寒衣禦寒。拂石坐來衣帶冷,讀了半小時,驀然覺得自己莫名其妙為何流落街頭呢?而且還讀著一本奇怪的雜書。

還好我買了一條朱古力,雖然這種零嘴平日是我的大戒食物,但在幽涼還是淒涼的夜晚裡吃一條來抵禦寒意,該是十分有效吧!

(為什麼我連進食都是以功能性來區分?什麼有效不有效?食物不是用來填補胃口,消減食慾的嗎?為什麼我如今變得如此功利算計了?或者是因為近月來對食物的慾望已降低到只是吃來填飽肚子來供給精力的階段而已?)

我想走去廿四小時的麥當勞,至少在暖室裡有桌椅可倚賴,可是轉念又想,又是咖啡與蛋糕?又或是高鹽高脂的油炸食品垃圾?理智拉扯著我,我不知道要去那兒干什麼?

咖啡與蛋糕,其實是用來享用,享用的前提是情調,情調的大前提是心情,心情的催生則是境遇與念頭,可是我有的是什麼心情,什麼情調?

兩個小時就這樣溜去,時間在你不察時是溜走過得最無常了,但很多時候我們卻蓄意地讓它錯失,溜走。有時是我們刻意打發了時間,但歲月有意消遣了我們的青春。

踏在歸途上,回程又見一個一個夜歸人一邊行走,一邊捧著手機低頭行走,不是上網,而是玩著反智的手機遊戲(對啊,為什麼要將那些水果分類排列起來?),又或者是傻子一般看著五吋大的螢幕上的偶像連續劇然後自個兒在狂喜狂悲?為何不好好坐下來玩遊戲、看戲劇?生活的腳步真的如此忙碌到非得要在趕著路而做這些消遣自己,卻又阻礙大眾行走的事情嗎?

看著街燈,街燈為誰明亮?晚風舞繁葉,搖映得地面碎落一地的橫斜暗影。我又不自由主地了哼著了那首歌…
  
任思緒在晚風中飛揚

多少落寞惆悵

都隨晚風吹散 
該回家了。




 


5 則留言:

  1. 不知道为啥么,我看完了,没有特别的感想,却突如其来的脑海,闪过许美静的歌曲:都是夜归人。我觉得这首歌,最有感觉吧,这遍似乎无法用言语去评论,似乎只有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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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飞炎:因为你还未到那个境界去领悟,而且你是从九十年代中文流行歌曲时代长大的,脑袋里装的只是歌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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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也许吧,毕竟还是有点鸿沟。很抱歉的,让我真的感觉两个字: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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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飛炎:也不是膚淺啦。

    只是如同我上次寫過的,多接觸不同的書類或文學作品,不要只是聽歌去追求歌詞裡面的意思與意境,歌詞的組成很多時候是根據旋律、音節長短、音階高低來調度的,又得遷就押韻,裡面就很有機心在裡面,所以你若是聽廣東歌就會發覺有語義不通、言不及義的歌詞出來。好的中文是精簡有力的,否則怎麼唐詩宋詞幾百年來還是千古不衰?但中文歌詞呢?都是以情情愛愛為大宗,能千秋流行嗎?一個人的想法應該是原創的,從內心裡敘述出來,若只是借別人的題、借流行歌曲來「憑歌寄意」,那永遠都是成為一架效率十足的點唱機而已。

    我的那篇留言:http://appleonlyforadam.blogspot.com/2010/01/love-potion-no9-end.html?showComment=1264611313933#c335338647948000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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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哦,我想真的要慢慢的去参透。对我而言,有一点深奥。哈,不过真的很谢谢你的金玉良言。不过,看完了之后,就变成了五个字:真的太肤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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