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9日星期六

Horny and Quicky

本來那晚在預支著快樂時,椰漿飯看起來也體力透支了──工作、守齋、還有忙著佳節張羅功夫等。

我到他家過夜那晚,他暗示著今晚是「平靜」的一晚,只是休憩與同眠。我也在暗想著,這會不會我們第一次的「植物性」夜晚。

可是…後來…

他還是翻過身來了。

不但…而且…

椰漿飯一邊叫著sayang,然後對我耳語:你讓我感到horny

那其他男孩子也讓你感到horny呢?我逼問著。(他的各種狂野故事〔這裡〕〔這裡〕像揚起的微塵一直縈迴著我的腦海)

他們只是quicky。他回應著。可是他的肢體動作步伐也加快了,沒有停止過。

我想起椰漿飯的慾望語言:Make love= expression, Sex= leisure activity

然而這一切都是他真實的意念嗎?誠懇的告白?還是字眼上的辯解?

椰漿飯用不同的字眼詞匯,來划分出我和他其他性玩伴的分野。性與愛的分野。

那我們是在性愛裡找愛情,還是愛情裡找性愛?是性愛導致愛情,還是愛情導致性愛?

可是一切都是要體驗快樂與幸福而已。這才是性與愛的最終目的。

但是性愛與愛情的本質是什麼?同志的愛情生活是否是以性愛作為有效形式?我們能用性愛作為臻達幸福目的的手段嗎?我們是否將性愛的幸福假借為最終目的?然而為什麼我們要比其他人辛苦?

後來。我們還是繼續進行著肉體快感的儀式。椰漿飯只以傳教士姿勢完成。他伏著我喘氣時,我問他,那你對我是permanent horny,還是forever quicky

我不是要檢測他,但暗地裡要給自己一個確認──但我真不該用這樣的字眼配搭,因為椰漿飯似乎馬上反彈了。他要反證,他要舉證否認這statement,最後他再挺舉了,在相隔不到五分鐘內。他成了一根燃亮的木棒,就撩起一把火。

椰漿飯展開他的連環炮時,我記得當時105.7FM電台恰好播著Chris De Burgh的《Lady In Red》,那是讓我醉心的旋律,我將自己舒坦下來。不過,歌曲唱到高潮時,椰漿飯已跨過他的高潮,坍倒下來。

這叫做「透支」吧。

我幸福嗎?我快樂嗎?那瞬間是短暫、是激情?我很難言明──像一堆冒著煙的灰燼,像一團毀滅的泡沫。

可是我正在燃燒著,而且我已在升騰著了。
你是否對其他人曾感到horny,然而你只是其他人的quicky而已?

4 則留言:

  1. i came to read ur blog from other blogs....

    just want to ask u a question: are u happy? can u accept ur lover to have a "quickie" with others and then come back to u every night with the "stuff" he brought back from those "quickies"?

    to have ur lover being loyal to u is not possessive but it is a responsibility and the duty towards our lover.

    think abou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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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並沒有不開心。

    我「被逼」要接受椰漿飯外出「覓食」的個性。這是他的自由與權利,而且我根本無法主宰他的性慾本能。你有一個胃口好,又嘴饞的男友吃家,難道你會禁止他到處外出找食物嗎?

    但我會確保他每次吃了野食,會「刷牙漱洗」等清潔功夫,而且會做防範措施。

    至少現在我相信他是對我誠實的。可是,誠實在許多戀人之間,也不盡然是義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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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你觉得那是爱,那么就好好地爱着他吧,何必猜疑着他是否同样地那么爱你。

    如果他只是性爱上的夥伴,那就尽情的享受吧,至少在某一个程度上互相喜欢着。

    如果你觉得这是难以置信,难以接受的,那么也请你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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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性奋吗。。。
    象我,我不常有性,一年一次,半年一次。但是每过一段时间,我就会有几天的"性奋期",那是非常难受的一段时期,不能专心做东西,只想着要性,男人,那时候是连打飞机都不能减少那种性冲动,真的非常难过。
    我在想,如果我只是一段时期是性奋期,那么那些时时刻刻都要性的人,是否他们正世人都是处在性奋期呢?他们真的可以对男友忠诚吗?而作为他们的男朋友,如果不能应付他们的性需要,是不是代表他们不适合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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