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8日星期日

「彩虹是同性戀標籤」?So What?

剛讀完一則這樣的新聞:郭素沁:“聯盟”取名好笑‧“彩虹是同性戀標籤”

報導這樣寫:

行動黨雪州高級行政議員郭素沁譏諷,以鄧章欽為首的雪州行動黨黨選挑戰派,竟然以“同性戀”標籤的“彩虹聯盟”命名,令人莞爾,也讓她覺得好笑。

另一份報導則寫得較為清楚:

(巴生27日讯)以雪州立法议长邓章钦为首挑战派使用的“彩虹联盟”名称,遭当权派“团结队”统帅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笑言“彩虹”令人联想到同性恋,因为很多同性恋组织都使用“彩虹”名称。

她在受询对挑战派使用“彩虹联盟”的看法时,就询问在身旁的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圣地亚哥何谓“彩虹联盟”,然后笑称要求记者自行去查“彩虹联盟”的政治意思。

查尔斯说,“彩虹联盟”在美国广为使用,主要是代表彩虹有不同的色彩,可包容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意见,包括男性和女性的意见。

查尔斯才说完,郭素沁突然插口说,“‘彩虹’不是同性恋使用的吗?”。


天啊,讀畢後,我暗罵著:「What the actual fuck?」

郭素沁,你真是書唸得不夠,知識淺薄,學識粗疏。為什麼一想到彩虹,就是同性戀而已?什麼是「彩虹聯盟」,谷歌一下就知道。

堂堂一名雪州第二把高椅,學識與一名巴剎阿嬸無異,說話又沒分寸,思想沒深度,你怎樣代表雪州去海外招商?這不是掌帥之風,而是文盲師奶之愚昧。

最讓人受不了的是,郭素沁是政治人物,嘴巴大放大鳴不用緊,最重要別說錯話,別說漏風,最忌是口沒遮攔──她覺得有隱喻同性戀的「彩虹」被敵對同僚使用而覺得「可笑」,到底有何處可笑?

這女人的視野除了短淺,她最可恨與可笑的是口臭啊。即使是同性戀,為什麼覺得可笑?難道同性戀是一個笑柄?或者是個人選擇、私生活、上天給予的身份,這是多元社會的百花齊放,關你屁事?關卿何事?

從新聞上讀來,郭素沁的態度是帶有污辱性與歧視同志一群的。她說「可笑」,其實背後的潛台詞就是可以「恥笑」同志一群。

那麼,即使是同志,那麼有什麼可笑?是可笑他們的同性戀行為嗎?那麼是什麼樣的同性戀行為?是指肛交嗎?是因為那是齷齪的行為嗎?

那麼,安華被控肛交案,每天都在報章上讀到什麼精液、肛交、插入等的新聞字眼,堂堂前副首相成為第二次類似控罪的被告而雞姦男助理,其實就是影射著安華是同志;那麼安華是否又是可笑?而身為公正黨友黨的行動黨,是否又是持著這樣的立場去看待?

一個人的性取向不應用來當笑柄,同志處于社會邊緣已飽受種種欺壓與異樣目光的歧視,不受社會認同,其實就是弱勢團體了,但起碼需要得到起碼的尊重,這是平權的公民社會,郭素沁你憑什麼來覺得可笑?那麼郭素沁是怎樣的心態去對待其他的弱勢團體,例如殘障人士、單親媽媽等?

而郭素沁用睥睨的態度如此輕率地取笑同志,以一種高姿態的身姿來抹黑對手,暴露出其卑視同性戀的可惡、可恥心態。她沒有從政者應有人文觀,更欠缺的社會關懷,你從政應是為了服務社會,但你卻用社會的不公現象去打擊對手,這也不是一位社會服務者應有的倫理。

郭素沁這種可恥的卑視態度是需要炮轟的,然而我較為擔心的是,她如此公然地說「可笑」,其實是散播著一種惡毒的敵視同志族群的種子啊!因為她如此輕易地標籤同志了,分成涇渭分明的你我,那麼就有一種尊卑高低之分了。這就是一句玩笑話,不分輕重的最大惡果啊!

真是枉我們在兩年前她被無理扣入警局時,為了擔了一份憂心。如今我覺得她像是一頭zombie,是被一些狂妄自大、粗鄙的政治怪物咬了頸被感染了,還是她一直就是這樣的一種僵屍?


延伸閱讀:

別消費你的同志朋友

6 則留言:

  1. 彩虹,让我联想到 Satu Malaysia。几个月前的Malaysia Day,报章有一则TM电源公司的广告。广告内有一个Extension wire,几个不同颜色的电插插在一组插座上,犹如彩虹般。而同志,我所知道应该是以粉红色为标志吧?

    很多政治人物都是没什么常识的。因为学校只灌输知识,而非灌常识。看了这则新闻,我不觉得生气,因为习惯了。大马的政治人物是这样的。行动党有这类人,不代表国阵回教与公正党没有这类人。习惯就好,没什么好生气的。毕竟她是安娣级的,对同性恋不了解,甚至是不想了解。出此狂言,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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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沉默天使:不是,同志的確是以彩虹旗來作標榜的,源自于Over the Rainbow這首歌,你可以去維基百科參考一下。

    so 我想你的總評一句就是「還好」。是嗎?哈哈。其實我也可以歸納概括在一句「還好」,背後省略的就是「郭素沁是安娣嘛」。不過我只加了幾句點評。

    可是有一些事情,不是只是說「還好」、「習慣就好」就可以一言而蔽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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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从来不觉得‘还好’。突然扯到我们同志群头上来,我也不爽,毕竟河水不犯井水,彩虹也没被法律上规定只让同志圈去用。一句‘彩虹不是同性恋使用的吗?’只让大家觉得她愚昧,常识不足够。我说习惯就好,的意思是让她说个够吧,嘴巴长在人家脸上。不要为了别人一两句话搞到自己郁闷。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公开嘲笑她?我可没这个面子上报。又难道去她家丢鸡蛋?她家就在OG Height,我妈偶尔在华联花园巴刹见到她粉墨登场。这种羞家的事我做不出。我不知道我这么说会不会让你生气我,但我没有恶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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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郭素沁沒有道歉,但發了聲明賴報紙寫錯,你相信嗎?

    http://teresakok.com/2010/11/28/my-clarification-on-rainbow-coalition-published-in-sin-ch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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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讲多错多,越描也许越黑。我也没兴趣知道她是否有道歉,还是报纸写错了。与其花时间在发表毫无关联的言论,不如好好地为自己的工作岗位与职责尽最大的一份力。不要令我们这些选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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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郭素沁真是個膚淺和虛偽的小人,妒忌心蒙蔽了他的心智。
    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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