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ent Posts

2008年7月3日星期四

大馬政治比肛交更骯髒!


雞姦=肛交→肛交應注意什麼


★ 安華是同志?


首先,先來段輕鬆的gossip。前副首相安華的雞姦指控是城中的熱門話題。我們聽到的幾個疑問,不外是以下幾個。我就先發表我的看法。

◎ 你相信安華是否有雞姦男助理?
首先,我一直都相信,定罪前乃清白(guilty until proven)的法理原則。安華是否有與別人發生肛交行為,若是要列為刑事罪的話來控訴,當然要看證據。

只是我們是否還相信大馬的警檢機關?經過十年前的黑眼圈事件後,我們的司法制度與警隊崩壞,已是舉世聞名。

◎ 安華是否有這麼笨要雞姦身邊的人?

這是我們這幾天都在討論的問題。安華現在是無權,但有勢,當然也擁有一大筆錢。世上有gay for pay這回事,只要有錢可以叫應召。除非他真的性衝動到沖昏了頭腦(人的慾念有時會打破理性的底線的),所以才會干起身邊人起來。

然而,安華是一個計謀家,他是一個打滾政壇幾十年的政棍,一切行動都是經過計算與權衡,加上他已屆62歲的年齡,而非血氣方剛的小伙子,我無法相信他還沖動到一定會干身邊的年輕助理。

當然,62歲還是可以列為性慾旺盛、舉拔堅挺的年齡,至少對于一些男人來說,可能安華真的是按捺不住其性慾,這是可以發生的。

◎ 那安華是不是同志?

這個就是最玩味的問題。

如果對十年前他遭罷黜、被控雞姦司機阿茲占與義弟蘇瑪的新聞有印象的話,或許局外人會相信,安華的確是有肛交行為。

我有一名朋友說,她見過蘇瑪真人,從言行舉止來看,蘇瑪完全是同志。因此,安華是同志也不出奇。這個推理不強穩,因為這是有可能對,更有可能是錯誤的推斷。所以我不buy這種說法。

然而,我相信我自己眼前所見,與觀察所得。

我有接觸過安華本人,當然不是那種公眾場合或是電視機上的「接觸」,而是我們在私底下有談過話與互動,次數不是很多,但我有觀察過他的肢體語言,我甚至啟動我的gaydar來掃瞄他。

我可以告訴你:安華是一個道行足夠的老行家,因為他是一個政治家。政治家的另一個身份是演員。

我完全意識不到他是一個同志,儘管我已閱人無數(裡裡外外、有穿衣或沒有穿衣、馬來人或是華人等等),但是他並沒有暗透出一絲絲可疑的痕跡。 他的眼神、語調、舉止,完全是拿捏得宜,進退有度,他沒有在一絲細微的動作上著色。

由于安華是戴著眼鏡,鏡片成為一個最佳的「擋風鏡」,可以讓眼神深藏不露的,而眼神就是心靈的一片窗口,當你直視著一個人的眼睛時,其實你是可以觀閱探照到他的心思。

但若你在安華眼前,他不會讓你捉摸到他的神思,即使若是他是懷著同志的秘密身份,他會用眼神與你捉迷藏。

我更觀察到他在不同的人士面前,神色、語調的轉換渾然天成,我想這情況儼如變色龍,你是完全察覺不到它在變色中的。不只是外在的顏色改變,連內在的血溫度也會霍地轉態。

所以,即使他是同志,我不會感到奇怪,如果他不是同志,也是理所當然。但如果他是雙性戀,而可以輕易過界,我就真的不懂得辨識了。這情況就像一個人喜歡用刀叉用餐,他也喜歡拿起筷子來吃一箸菜,你完全無法捉摸的。

但老實說,做為同志的我,不希望他是同志,除了樣子夠醜外,而且人心叵測,他將是同志界的負資產。如果他是同志,而我也是同志,別人會不會將我與安華這樣的一個同志劃上等號?




★如果雞姦是和姦呢?

那回到法理的理性討論了。

幾天前讀到一名著名律師Malik Imtiaz的部落格,但沒機會及時分享,他說:

「Sodomy is a crime (I have my reservations about whether it is constitutional for it to be so if it is a consensual act between adults) 」

即是說,如果兩名成年人是同意進行的性行為,即是所謂的「和姦」(這是較為冷僻的用詞,大家只對強姦很熟悉),那肛交被指為是罪行的話是否符合憲法精神,就值得斟酌了。

他還繼續問:

「I am curious.
How did this alleged act of sodomy occur?
Was the complainant held down by Anwar Ibrahim, or perhaps accomplices?
What it done with the complainant’s consent, perhaps even at his suggestion?
Perhaps he was drugged or beaten unconscious to facilitate the process?」

Malik提出的疑問是:這項雞姦是怎樣發生的?是否是那位男助理遭安華壓制?或是他也是同犯?如果雞姦是在男助理的同意,甚至是他所建議的情況下發生呢?又或者他是被灌毒或毆至昏迷而被迷姦?

當然兩個人發生性行為,情況會有很多的。有一名直佬對我說:「難道一個23歲的年青人硬硬遭安華姦時,他年輕力健踹不開60多歲的老頭子?」

邏輯上是合理,所以我們會產生迷姦、和姦的假設情況來作推理,所謂的即使有雞姦,恐怕也是將就將就,或是你情我愿的情況下發生的。

但在刑事法典第377條文下,發生肛交就是刑罪

更好笑的是,如果你還記得前衛生部長蔡細歷醫生因一張性愛光碟狼狽下台時,他自己也用一條60年的老屌猛插情婦的口而犯上刑事法典第377條文,但大馬卻選擇對這名部長免罪化。

如果一個口交的前部長可以免刑罪,為何雞姦就要控罪?

而這傢伙還老不死穿上褲子後四處奔跑,他最近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寫說:
「As to the allegation of sodomy, I leave it to the police. Hope the police will do a good job. 」

那麼,前部長先生,你所做的口交不是allegation,而是遭攝錄起來的act,那麼你是否將自己交給警方來處理?蔡細歷,你應該感謝警方對你做過的「好事」。

所以,雞姦行為是否是一項罪,是很不合理的事情,而大馬警方與社會將肛交與男同性戀者划上等號來對待,更是一種妖魔化的行為,要大家以一種噁心感鄙視同志,卻默許異性戀男女口交、肛交發生非自然性行為,那法律不是雙重標準與歧視性了嗎?

這簡直是沒有人權。




★屌肛就傷風敗德?

不論安華是否有雞姦(他也可以雞姦女人,其實只是要找一個窟而已),那真的是他個人的私事。

然而,我不明白為什麼安華被指為雞姦,其背後的潛台詞就是他干了傷風敗德、天地不容的事情。而偷情通奸就不是敗德歪風?

同時,安華雞姦罪名是與齷齪、污穢牽扯在一起,或是狂肆淫亂的。同志們的肛交行為被置放在一個放大鏡下放大,形成社會對同志群體有一種惡質辱罵、膚淺扭曲的認知。

7月2日官方主流報章《新海峽時報》有一篇聳人聽聞的報導,報導指稱那位男助理賽夫有涉及肛交。

同時,吉隆坡中央醫院更取獲了賽夫的糞便作樣本。還說賽夫申訴他便秘!

「Checks yesterday also revealed that doctors at the Kuala Lumpur Hospital, after a battery of tests, found indications that Mohd Saiful had engaged in anal sex.The New Straits Times learnt that doctors had taken stool samples for further investigation.

It was believed that Mohd Saiful had also complained of constipation when he was taken to the Hospital Kuala Lumpur outpatient ward.

Doctors, however, found something amiss during the check-up and upon questioning Mohd Saiful, learnt that he had been sodomised.

Checks on the Internet reveal that acute or forced sodomy can cause constipation.

A University Malaya Medical Centre doctor said fear, mental trauma and the physical act could have caused the constipation.

"An anal tear and the pain could have resulted in the victim having difficulty in passing motion." 」

天啊!請問你們誰有肛交過後出現便秘的情況?而這家主流媒體竟然引述網上的資料聲稱強行肛交會發生便秘,如此不科學的說法,還找了一個匿名的馬大醫院醫生來加強這種論述。

即使是便秘的話,也不代表一定是肛交引起的吧!攝取的食物、情緒上波動、精神上的壓力,都可能造成便秘啊!

如果這份報導告訴我:他們從體檢報告中得悉賽夫的肛門確實出現撕裂的痕跡,或許還可以提高一點點的可信度,但這不意味著就是安華的屌造成的吧!

當我讀到連連糞便也拿去做樣本,而經過報導出來後,我就覺得做為同志的我們,這次真的是被剝光衣服,不只是當眾get fucked,而且還被羞辱了。

下一回,如果賽夫的體檢報告真的曝光,我們會讀到什麼樣的故事?別人會怎樣用骯髒的目光來對待我們?




★我肛交好過你玩骯髒政治!

我很高興在我寫了《為何又拿同志來開刀》這篇文章後,有一批人士自動發出請愿書,停止炒作性取向議題,高喊別讓恐同症踐踏人權,至少有這批人士熱心地站出來為弱勢的同志群體喊話。

十年前安華的雞姦案錯綜複雜到讓人下巴跌到地上,連宣稱被姦的男司機阿茲占口供也反覆不定,而宣稱被安華雞姦的巴基斯坦籍秘書慕納華更在幾年前作出當年如何屈打成招的驚人控訴,其實我們已無法相信眼前這些人所說的一切。

因為大馬10年前這場驚濤駭浪的政治,已讓我們更加深了一個印象:大馬的政治是黑暗而不見底的遊戲,而且是更污穢、更齷齪的事情。

當你聽到別人在安華這起風波再度「消費」起同志的性行為,或是繪聲繪影地述說著雞姦行為,甚至描述著陽具直插肛門什麼「吃糞」等俗不可聽的市井語言時,請你回應他們:大馬政治比肛交更骯髒。可是通過你的口來講這些事情,你這張嘴比別人的肛門更骯髒。

讓我們一起反對這種卑鄙的政治手段,而一起追求更高境界的肉慾行為,一起肛交好過一起參政!

15 口禁果:

香蕉人 說...

总结来说这案件就是
肮脏,对同志的不了解,愚蠢,自私和失望。
同样的令全世界知道大马有多愚笨的伎俩要使用两次,还真的是令人大开眼界,而令我们更为无奈的是偏偏这些伎俩还真的是能在大马进行。
鸡奸身边的那些丑男人?他们还真看小同志的品位和能力。
不懂为什么一旦谈到同志问题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变笨了,连最基本的逻辑都没有了。。。哦,对不起,我忘记了在大马本来就是一个完全不需要逻辑思考的国家。
我知道下次如何去介绍外国人马来西亚了,“拥有全世界最出名的嘉年华会,无时无刻为你表演!“

郑晁榫 說...

喜欢这句 〔一起肛交好過一起參政〕非常的同意!

匿名 說...

Disagreed with your summary! This is the reflextion of today's Malaysia politic.

We need injecting passion into this corrupted country.

We should involve more and fight for equality and human rights!

Red X

匿名 說...

First – they assail those practices un-natural sex acts, but not one say nor do anything.

Second – they turn to gay, lesbian, bisexual and transsexual, no one willing say anything.

Next - dirty trick was play at those oppose as opposition fighting for equality – yet again we act as old self for doing nothing.

Slowly – they aim at those whom are non-Muslims and slowly getting rid of us and there is no one left to say anything…….

匿名 說...

肛交不等于鸡奸
若其中一方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侵犯
才构成强奸或鸡奸吧
很明显塞夫就扮演着那“受害者”的角色
这背后肯定有鬼在操控着
可惜只是一场换汤不换药的炒冷饭把戏
不晓得该说这幕后黑手够卑劣还是愚痴得可笑
他们还真的低估了马来西亚人民的智慧吗?
可以只手遮天把天下人民愚弄在手掌之中?
大马警察与那些成天只会在国会大吼大叫的猪
(国会议员)已经成了全世界争先取笑诟病的小丑了
他们还厚颜无耻的以为自己有多厉害多精明能干
完全无视自己在人民以至于全世界的
信誉破产与廉洁的崩塌
我仿佛看到了当年满清朝代衰败时
在中国紫禁城内的皇族所呈现的井底蛙现象
外面的世界已经不断的进步了
可悲的是那些高官
还一直只懂得做虚有其表的表面功夫,
以为只要把所有的问题都往地毯下扫就一了百了
马来西亚人是善忘的吧
该忘的会忘掉,例如老菜的色情光碟事件
(事实上很多同志宁肯看着陈冠希的老二自慰也不会想到要看菜先生的老鸟吧)
不该忘的就得继续记住,举凡忤逆政府的坏孩子都得好好整治,像安华一样。
这种家长式的政治手段已经不合适宜了。可是马来西亚政府就爱走回头路,往封建思想的死胡同内挖。
对同志尽侮辱之能事对异己更是赶尽杀绝!

政权,真的非得以这种卑劣的手段夺取吗?
我想是的,在马来西亚这片土地,你的政治生涯得看你越下贱越卑鄙就越走得长远。

匿名 說...

马来西亚的半岛版图类似番薯
可能这“风水”也连带使得那些政客也变得如同
番薯般~愚痴!

在马来西亚,真正勤政爱民的政客是无立足之地的吧!

匿名 說...

10年前的安華事件發生時我才上中學,當時還在對自己的性取向"摸索"的我對其事件的印象是"有趣","打開眼界","第一次在大眾媒體(報紙)上閱讀到如此"深入"及"繪聲繪影"的肛交/性行為的寫實報導",并沒有意識到整個事件對同志形象及更深入的影響.10年後再看到相同的事件發生,我竟然沒有一絲的驚訝,或許由此證明我對大馬政治死心的程度.

不論是10後前還是10年後,整起安華事件的"故事性"遠遠胜于其"真實性".今天扯出個"受害人"先給安華定了個罪,隔天再給了個"故事"并且強調是"肛交"(因為口交查不了),不多不少"8次"(重要的數字,因為1次不夠惊人),順便再給個仔細到不行的医藥報告(where is the patient's right and privacy?),所有的媒體也很聽說的給什麼寫什麼,因為越禁忌越脏的報導國人越愛看.

我的問題是,肛交一定會造成肛門的嘶咧傷嗎?(我的經驗是no),我很好奇医生是怎麼判斷他有過肛交行為的,難道肛交行為是發生在他去投報的前一天??(我想國人一定在想同志怎麼知道會受傷還能一直做),除非安華身懷巨物,否則實在是很難相信所謂的anal tear.就算安華當手無lubricant只好強行進入,我不相信在沒有唾液的幫助下會進得去.至于便秘..我只記得我在做完後唯一想做的事就是去大便,检方應該找人去實際"證實"如此推理.

至于,安華為什麼要躲到土大使館?10年前已被打過一次學到教訓了,這次當然要學乖!

安东尼刘 說...

成龙曾说:“台湾选举是天大的笑话。”这句名言现在也可以运用在这里。

“大马的政府是天大的笑话!”

肛交了8次才报警?这位男助理賽夫也太低估了大家的智慧(我不会用”鸡奸“这字眼,因为这字眼实在和那些政治人物一样丑和难以接受!)。

为何要等到8次后才报警?而且偏偏是安华准备要补选的时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等一个时机,那么愚蠢而明显的做法正切合大家对政府的印象。

安东尼刘 說...

我看了萧进在《当今大马》网页发表的文章,大家不妨去看看。

我没有非常赞同萧进的说法,但至少那是另外一种看法来让我们有更多空间去想这次发生的事。

他写:“若说国阵使计要让头号政敌安华垮台,在政治上一点也不稀奇。只是,为何要用同样的伎俩呢?国阵很清楚知道上一次安华罪名不成立被释放,让民众对前首相敦马和国阵极之不满了,为何重蹈覆辙?

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我不相信这纯粹是无中生有的政治陷害。我觉得,理智的人民,应该是退到一旁,冷静观看两方的一举一动,要中立去审判两方的过失,褒扬良好的表现,而不是盲目跟随任何一方煽动的情绪。如果我们不能中立地看待事务而偏倚一方,我们还是以前那群被政治牵着走的选民,我们并未成长、苏醒,只是多了一个盲目追从的选择。

我对民联有寄望,对民主改革有希望,但我不能接受一个只有安华,没有影子没有灵魂的民联,也讨厌煽情玩弄情绪的政治闹剧!”

有关网址: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85415

匿名 說...

我欣赏你的文字分析。
“鸡奸”---叫人太沉重。
被“鸡奸”了八次(还是六次)才“反抗”,也未免被奸得太爽了吧!

匿名 說...

今天在Yahoo台灣新聞閱讀到的一段,

"為爭奪政權,大馬政壇充斥著性、謊言、謀殺和雞姦等指控。馬來西亞警方上月底才針對安華被控雞姦男助理一案展開調查,安華有可能因相同罪名再度入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07/78/12pbs.html

匿名 說...

但老實說,做為同志的我,不希望他是同志,除了樣子夠醜外,而且人心叵測,他將是同志界的負資產。

这一句话,害我在study room里大笑了出来 XD

匿名 說...

肛交肮脏吗?你诬蔑了肛交这个词。

Hezt 說...

嗨,同志:
肛交骯髒嗎?從生理衛生的角度來看,這確是事實,我們不能否認的。

很多直人都是用這種角度來看同志之間的性行為,以致說出許多污穢的話來。

我聽得不少,但是沒有力氣,沒有辦法去否決。

所以我在這裡提出來。不代表我認同這種說法,當然也不是誣蔑啊。

因為我就是在進行著這種活動。


白雪不是公主:
第一次回你的留言。有幸得到部落客人氣天王駕臨。

希望你在大笑時不是狂笑。否則失淑女儀態。人家是稱你為玉女哩。:)

red x:你是不認同一起肛交好過一起參政這句結論嗎?

事實上,有時我想到參政就像搞orgy一樣,而且還是bareback的那種,那是十分危險的事情。如果你是一份子的話,你得接受這種風險。否則不能進場。

真的是滿腔熱情就可以改變現狀的話,大馬政局這麼多年不乏這種人才。而剛結束的全國大選我們也見到許多熱血青年在參政、當選,但迄今他們仍是無甚作為,包括幾個在備戰時的人氣天王候選人,中選為YB後在國會A都沒有A一聲……當然現在可能還過早讓他們表現,只是選民的耐性是不能按捺的。

Unknown 說...

時過境遷,安華罪名不成立,人民運動意識抬頭,真的希望馬來西亞能像台灣那樣,政黨輪替,或許輪替之後再輪替,在輪替之後可以再輪替,像美國那樣。
我真的希望通過這樣來讓人民真正當家作主,讓政治真正的還政於民。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