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文風說要回馬辦傳統結婚儀式的新聞,其實我沒有什麼去跟進那些輿論意見,網絡多得很,我更不想去消費這課題,因為那些謾罵、口誅筆伐的撻伐浪潮,根本是膚淺,不屑搖筆桿去針鋒相對。
更何況,高談闊論者,只是局外人?
不過後來真的是越來越多人討論,都說了面子書是威力無窮的社交八卦台,即使你不想聽不想問,那些難聽的辱罵的語言暴力,都會觸目所見,刺入心坎。
那些在論壇的網民灌口水的潑婦罵街般惡批同志我也得過且過了,反正都是一般市井之徒的無賴。但我覺得可惡的是,許多所謂的知識份子、評論人,或是薄有名聲的人士都趁機在這議題撈一把來發言置評,那種「我也來唱一唱」的投機取巧心態,非常虛偽與醜陋。
有些為了標新立異,繞個圈子來寫自己的反對意見,有些根本不知道大主題是什麼,撰文起來就言之無物,多的是舞文弄墨,文過飾非。一邊廂隱藏著自己對同性戀的畏懼與憎惡,但另一邊廂卻要表現出自己是如何開明和文明、倡導平權等的,可以將棉裡藏針,字行間包藏禍心,這就是評論人的陰狠與惡毒。
我覺得如果你是贊成就祝福吧,反對就客氣地表達意見(反正都是來來去去那種足以辨駁的說法:生育啦、帶壞社會風氣啦),就別扮清高,勿自覺狡詐地說兩面話。
更甚的是有什麼「肛婚」等字眼竄跳出來──彷如同志婚姻只建立在肛交而已。
那麼那些也會肛交的異性戀者,是否也是不正常?
這股濁流般的眾聲喧嘩,會覺得馬來西亞社會的民智渾噩到很可恥。更大的課題不去管,潑硫酸的兇徒干案一連串還逍遙法外、貪腐枉法刮民脂民膏也盲啞視之,卻去管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的婚禮?
還有更多不符合人權的事情一再發生,警方或執法單位如何對待扣留人士(以致虐死、墜死案叢生),另有一大堆宗教敏感議題掃在地毯下,卻祭出宗教不許可等的理由。這些更關乎民生利益,公平平等的民主社會方真諦已蕩然無存,一些偽知識份子為何不去爭取,不去關懷,卻去消費同志課題來表達清高?
如果要搞歧視,因為同志結婚不符合常理違逆社會規範,倒不如應該去歧視那些離婚者(因為結婚是一場慎重又莊嚴的誓約,離婚的夫婦們卻破壞了,而且還泵出了一大堆的小朋友在支離破碎生活中成長),又或者歧視那些婚後不育的夫婦(因為社會人士說結婚就是要繁衍後代,生兒育女,那不育者也是社會不容了)。還有應該歧視那些同居男女,未結婚卻「非法」發生性行為,那麼同志要結婚,投入一段配偶關係來合法化性行為,又何錯之有?
我想還可以歧視男嫖客、煙客、毆妻的暴力丈夫等,要憎恨與歧視人與事,總有千百個理由,但要喜歡一件事情,卻找不到一個理由。
在這些反智、不邏輯的說法中,越想就覺得越精神疲憊的。
至於個人,我想,你要找一個人與你知心地對談都難了,更何況要同床共寢共渡下半生?
如果找到這個人,有沒有結婚都不是什麼大問題了。我始終覺得默默地相濡以沫,已經是最大的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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