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文風說要回馬辦傳統結婚儀式的新聞,其實我沒有什麼去跟進那些輿論意見,網絡多得很,我更不想去消費這課題,因為那些謾罵、口誅筆伐的撻伐浪潮,根本是膚淺,不屑搖筆桿去針鋒相對。
更何況,高談闊論者,只是局外人?
不過後來真的是越來越多人討論,都說了面子書是威力無窮的社交八卦台,即使你不想聽不想問,那些難聽的辱罵的語言暴力,都會觸目所見,刺入心坎。
那些在論壇的網民灌口水的潑婦罵街般惡批同志我也得過且過了,反正都是一般市井之徒的無賴。但我覺得可惡的是,許多所謂的知識份子、評論人,或是薄有名聲的人士都趁機在這議題撈一把來發言置評,那種「我也來唱一唱」的投機取巧心態,非常虛偽與醜陋。
有些為了標新立異,繞個圈子來寫自己的反對意見,有些根本不知道大主題是什麼,撰文起來就言之無物,多的是舞文弄墨,文過飾非。一邊廂隱藏著自己對同性戀的畏懼與憎惡,但另一邊廂卻要表現出自己是如何開明和文明、倡導平權等的,可以將棉裡藏針,字行間包藏禍心,這就是評論人的陰狠與惡毒。
我覺得如果你是贊成就祝福吧,反對就客氣地表達意見(反正都是來來去去那種足以辨駁的說法:生育啦、帶壞社會風氣啦),就別扮清高,勿自覺狡詐地說兩面話。
更甚的是有什麼「肛婚」等字眼竄跳出來──彷如同志婚姻只建立在肛交而已。
那麼那些也會肛交的異性戀者,是否也是不正常?
這股濁流般的眾聲喧嘩,會覺得馬來西亞社會的民智渾噩到很可恥。更大的課題不去管,潑硫酸的兇徒干案一連串還逍遙法外、貪腐枉法刮民脂民膏也盲啞視之,卻去管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的婚禮?
還有更多不符合人權的事情一再發生,警方或執法單位如何對待扣留人士(以致虐死、墜死案叢生),另有一大堆宗教敏感議題掃在地毯下,卻祭出宗教不許可等的理由。這些更關乎民生利益,公平平等的民主社會方真諦已蕩然無存,一些偽知識份子為何不去爭取,不去關懷,卻去消費同志課題來表達清高?
如果要搞歧視,因為同志結婚不符合常理違逆社會規範,倒不如應該去歧視那些離婚者(因為結婚是一場慎重又莊嚴的誓約,離婚的夫婦們卻破壞了,而且還泵出了一大堆的小朋友在支離破碎生活中成長),又或者歧視那些婚後不育的夫婦(因為社會人士說結婚就是要繁衍後代,生兒育女,那不育者也是社會不容了)。還有應該歧視那些同居男女,未結婚卻「非法」發生性行為,那麼同志要結婚,投入一段配偶關係來合法化性行為,又何錯之有?
我想還可以歧視男嫖客、煙客、毆妻的暴力丈夫等,要憎恨與歧視人與事,總有千百個理由,但要喜歡一件事情,卻找不到一個理由。
在這些反智、不邏輯的說法中,越想就覺得越精神疲憊的。
至於個人,我想,你要找一個人與你知心地對談都難了,更何況要同床共寢共渡下半生?
如果找到這個人,有沒有結婚都不是什麼大問題了。我始終覺得默默地相濡以沫,已經是最大的圓滿。
延伸閱讀:別消費你的同志朋友
都是一群踐踏他人尊嚴與選擇自由權的僞善小人,不值一提,真的很希望能親眼見證這一場同志婚禮,相信會很感人吧
回覆刪除肤浅的人们脑残,昨天才有个29岁印裔青年与妻子吵架后,把3个孩子推下鱼鱼塘溺死。这种婚姻会比同志的高级吗?
回覆刪除其實,我不認同你所說的(高談闊論者,只是局外人)。
回覆刪除你知道的,不管你承不承認,大馬究竟還是個保守到不得了的國家,當有一件能關係到/或者是與本土文化有衝突的事情發生時,它總能引起轟動。
就像一位女模用國旗裹著自己的身體等我覺得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都能掀起一陣風波,只因那是第一次發生,而且也是某些人物蓄意挑起這個課題,才會引起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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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歐陽文風的課題上,我覺得這只不過是一個同志的婚姻而已,為什麼這樣引起民眾的討論?
1.歐陽文風是名公眾人物,他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舉止作出負責。
2.同性婚姻在大馬無論是法律上,還是文化上都還是處於無法接受的程度上。
3。這是大馬史上第一次這樣公開的,大方的讓整個大馬知道的男同志婚姻。
所以這個其實是關係到整個大馬人民,所以你不可以說高談闊論者只是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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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是無名小卒,你與你的另一半舉行你的同志婚禮是沒有人理會的。
但歐陽文風是位名人,他的知名度比一般老百姓都來得高些,當他這樣大肆宣傳他將回馬辦傳統結婚儀式時,你說他能不造成轟動嗎?
在某程度上來說,他還是應該尊敬一些不能接受同志婚姻的人士(順道提一下,我是接受的。),照顧他們的感受。
當你被逼接受/做一些你不喜歡的事情時,你會逆來順受嗎?當然是反抗啊,要知道物極必反。
所以,歐陽文風回馬辦傳統婚禮這件事,真的不止是圈內人的事情罷了,局外人的感受也應該照顧理解。
而且你也知道的,有些人總是人云亦云,所以你又何必在乎人家說的是什麼呢?嘴巴長在人的身上,你管不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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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除此之外,我還是對你的一些鍛煉是贊同的。
好像知識分子等趁機發表言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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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後我個人覺得你好像覺得你自己身為同志很可憐的樣子。
好像每每看到你的文章都是謾罵著別人如何如何地歧視同志,奚落同志等。
既然你都已經接受自己是同志的事實,為何你還會對這些胡言亂語感到憤怒呢?
是否對自己的身份還是存有一點的迷離?遺憾?
如果不是的話,我覺得你對這些批評等難聽的話其實已經是不在乎了,或者麻木了,不管了,無所謂了。
不要覺得自己好像很可憐的樣子,有很多人都沒能選擇自己的生活,你還能怎樣呢?
我看過一篇對話是這樣的,有個朋友對他的同志朋友說:我恨你。
那位同志朋友說:對不起,讓你恨我,但很明顯,我並不在乎,你知道為什么嗎?因為我並不痛恨自己,如果你恨我,那是你的問題,不是我。
所以說你在乎人家說的什麼,是不是意味著你自己本身也是這樣覺得呢?
我最討厭人家說我是胖子,因為我在乎,我本身也覺得我自己胖得很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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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有一句話想分享:你未必要認同,但請不要歧視。
謝謝。純粹想留言,別見怪。
对我而言, 两个人相爱是两个人的事,外人对这事发言就和一些三姑六婆讨论哪个艺人要结婚,哪个邻居的孩子同居没分别。。。也不必太在乎。。。一切就只是等烟消云散。。。等另一个热辣话题的到来。。。这就和一些会在车祸地点放下车速的司机没两样。。。看看好戏。。。凑凑热闹的心态吧。。。
回覆刪除●劉心語:
回覆刪除歡迎你留言,不知道你是否是第一次留言,也可能未必。
不過我需要逐一回應你的論調。
我所謂的「局外人」,就是指非當事人。結婚最基本是兩個人的事情,以及是兩位當事人的家庭的事情,餘者都是局外人,非相關者,輪不到他們置喙/插嘴這頭婚事。
事實上歐陽文風結婚的新聞是率先在《法新社》的專訪中披露出來,而且原文是置放在文末的最後幾段,外國新聞社並沒有放大聚焦,但來到馬來西亞的中文小報時就如同撿到寶般地大肆渲染成為頭條新聞,還刻意與歸化澳洲的黃英賢即將與其同性伴侶一起當媽媽來充作頭條新聞,這就是炒作。這就是一種惡俗的渲染。
在這種渲染下才有眾聲喧嘩。
歸根究底,如果沒當作一回事,就引不起這樣的注意力。所以是有心人刻意去解讀,去放大來處理後,才變成你所謂的「名人結婚」,也攸關社會,也沒有關乎到社稷福祉的。所以不是歐陽文風是否要高調結婚,只是報章渲染到這是一場高調的婚禮。即使他沒有回來馬來西亞進行華人傳統的敬茶儀式,他也會在美國結婚成為合法配偶,那更是我們管不著,也不必我們去理會的,馬來西亞人何必閒八卦,然後說三道四高談闊論?這就是我所說的,都是局外人說的話。
至於公眾人物,是否要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這要看身份與看情境。
我覺得所謂的「公眾人物」,只是民間給的注意力而已。演藝圈偶像是公眾人物,因為他們是商業打造出來的人物,他們酗酒駕駛或嗑藥成茫,這就真的需要為言行舉止負責,因為他們的粉絲大部份是心智未成熟的少年或青年等,他們未必能判斷到他們的偶像的行為是不正確,而極大可能會效仿,所以這種偶像是一種社會表率,他們則需要負責。
政治人物,特別是黨魁或有官職者也是一種社會表率,所以之前我才針對「咸蔡」等的發表言論。他們這些真的需要負上言行責任。
但歐陽文風是否要負上什麼責任?他是以一個牧師來負責任嗎?他說他是結婚是為了倡行愛與平等,也不必置疑的。因為他是一位知名作家?可是他是以同志作家的capacity來立足的,那麼他與同性結婚也是很順理成章的事情(如果他與一名女性結婚,我覺得才要為他的身份責上責任)。說到底他就是同志權益的捍衛者,他守著龍門就是要倡導同志權益,所以我覺得他是在位地司其職而已。
局外人感覺到冒犯,只是因為自己接受不到新事物,而且說到最後結婚只是兩個人的事情:那麼旁人是關卿何事?
我覺得這些轟動都是閒聊人自己去製造出來,自己加插評論才造成出來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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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被歧視而有憤怒的感覺是正常的。還有更多的生活上的例子,我已沒有再書寫出來了,因為已吞下肚子裡去了。你若是有同理心,不必去質疑messenger的心態,而是去關注那message帶出來的意義。
我還是有那股怒氣在胸膛裡,有時是不吐不快,不是要懇求旁人的憐憫,也不是在自傷身世哀嘆,你覺得我在打同情牌,那只是你解讀的方法與你詮釋我文章的角度,你當然有這樣的權利。只是我覺得在必要時,我不能只是不在乎,逆來順受地覺得「算了吧」地那種消極。
有時旁人對同志身份的胡言亂語,有些是有心,有些是無意,但許多時候他們要知道我「是」或「不是」,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閒好奇的慾望,而且這些對我說過這些話的人,不乏知識份子,知書識禮,而且還是朋友,然而在這一方面的理解與諒解,卻膚淺卑微到讓我鄙視的程度。他們在刺探時的那種低俗舉止,也讓我駭然。所以我才在乎。
你寫:「最後我有一句話想分享:你未必要認同,但請不要歧視。」這句話你是說給我聽,還是說給自己聽?
對,第一次留言。
回覆刪除其實我也不知道要怎樣回复你才好。
看了你的留言,在某程度上想贊同你,但是又忍不住想找到你可以讓我反駁的地方,不過顯然地我找不到,不過即使找到了也不知道怎樣寫出來。
那就算了吧。
最後一句是說給大家聽的。
謝謝你這樣長的留言,其實我也只是心血來潮想搗蛋而已。請勿見怪。
還有,請原諒我對於你的一些文章有著不同的解讀以及理解。
祝 幸福快樂。
"在某程度上來說,他還是應該尊敬一些不能接受同志婚姻的人士(順道提一下,我是接受的。),照顧他們的感受。
回覆刪除當你被逼接受/做一些你不喜歡的事情時,你會逆來順受嗎?當然是反抗啊,要知道物極必反。"
對於以上的言論,我是有點“感冒”的。
那只是一場最普通不過的婚禮。
歐陽先生現在所做的,只是一個男人追求自己幸福的事,爲什麽要顧慮到那麽多人的感受?他又沒有傷天害理,只是他結婚的對象是一個同性而已,這也是他的選擇,不管是同志還是異性戀者,作爲一個有人道精神的人而言,我們不是應該給予祝福嗎?若做不到這一點,連最起碼的尊重也應該有吧?大家大可以不認同,也可以發表任何意見,問題還是,不要當審判官,不要以自己的道德判斷去套在他人身上。
很多人都認爲這樣的公開會否造成一種風潮,人人去爭先模仿學習?我只能說,那需要一種勇氣,也是好事,因爲大家都已經看清楚自己的真面目了,大家不再隱瞞不再鬼祟不再偷摸過活了,異性戀者的婚姻有權爭取大家的祝福,那麽爲什麽同性戀就不能光明正大地爭取大家的祝賀,哪怕只有那些能接納他們的親朋好友。
如果說這樣的風潮會把“同性戀”像瘟疫那樣傳染開來,那還真的太看得起同性戀傾向者了,因爲那根本就屬於“是或不是”的問題,而非“要不要成爲”的問題。如果說哪個青少年去模仿自己的偶像去吸毒或飆車,只能說那個青少年老早就有這種傾向,偶像的犯錯只是一個導火綫,去啓發他犯罪,該付最大責任的還是那個青少年他自己,因爲害他的不是那個偶像而是自己的膚淺與幼稚!
我們的社會就是無法接納犯錯,一旦有人犯錯,就陷入歇斯底里,就陷入恐懼,我們實在無法接受孩子該從犯錯中學習真理,偶像也是人也有情緒也會錯的道理,我了解有些錯誤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但這不代表我們就可以完全避免遺憾,生命中該面對的遺憾,我們還是必須面對的,我只能說包容很重要。況且那只是一場婚姻,兩個男人只是想光明磊落地宣佈,他們是相愛的,就那麽簡單。
那些人不舒服,也是來自于他們的歧視與沒必要的恐懼,他們該克服的是自己的心魔,而非要求他人隱藏起來遷就自己的感受,那是一種自私到極點的霸道。要他人照顧你的感受,那誰來在乎歐陽先生與他伴侶的感受呢?
●劉心語:那麼看起你是來找碴的吧。
回覆刪除唉。
@nilaomei:不用「感冒」了。有時我們也要看對象來說話,才會覺得痛快。
回覆刪除隨便你怎樣想,我不在乎。
回覆刪除還有,在你說別人歧視你時,請你也別在用歧視的眼光去看待別人,他們也只是禮尚往來而已。
我就最「感冒」自認清高。甚麽感受不感受,認同不認同,人家相愛結婚,又不是燒殺搶姦,關其他人甚麽鳥事。還真夠無聊。
回覆刪除俺年前就已出席过一位同志友人的婚礼,我们一群(男男女女的)好友都觉得没什么,不过是另一个婚礼。俺觉得一些人就是太大惊小怪,没事干乎?
回覆刪除確實,頻率不同,真的很難溝通,因爲很多真相已經先入爲主被懞上偏見了,anyway還是那一句話,祝福他們相愛到永遠。如果沒有他們的開先河,我看馬來西亞的同志永遠都得在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中度日,我是樂見其成的。
回覆刪除PS:上次忘記跟你說關於“公子病”這個詞彙,其實我是想寫“王子病”,一般就是與“公主病”並列(善於發少爺脾氣與小姐脾氣的男女。),只是卻錯寫成“公子病”。公子應該是古時候指對男子的尊稱吧
俺不觉得欧阳文风在这事项有开先河,同志举办婚礼并非马国没发生过的事儿,只是经过媒体与公众渲染与注目下,(这件事)才如此吸睛。
回覆刪除Hezt,我是最近上网看到欧阳文风的新闻想说查下欧阳文风是什么人物时,意外地打开了你的网志。我爱上了你的文笔,一篇又一篇地涉猎着你所写的。。平时如果和朋友在一起也会取笑某某人可能太女性化,但在比较男性化的女性朋友或女性化的男性朋友我是以平常心和他们相处的。。我想我也犯下歧视的罪了。。因很多时候我们的不经意可能已经为你们造成很大的伤害,真的很对不起。。我会提醒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
回覆刪除在任何的社会里偏大的族群保有说话权,他们定下了一组规矩要片小的社群妥协,弱肉强食似乎自古以来就是社会的本质。相爱结婚没有对错,也和那些狗屁旁观者无关,但大家喜欢本着‘维护社会安定’来打压爱好不同者,这真的很可悲。
回覆刪除很多人都认为西方国家很自由,殊不知以自由女神定位的美国也一直被同性婚姻和堕胎问题困扰,真正认同同性婚姻的州属屈指可数,就算公证结婚了法律也不会完全认同同性的另一半,他们永远无法享有同样的福利。
宗教与政治…永远都在剥削人权。
你好,好久沒有閱讀你的文章。
回覆刪除說真的,非常喜歡你的文章,你的文字是有感染力的。因此,每次心情低落或不開心時,總會到這裡來翻看你的文章,謝謝你一直以來的分享。請繼續寫下去。
謝謝。分享。
●在8月26日留言的匿名者:謝謝捧場,歡迎再來。:) 希望大家一起學習。我也是。
回覆刪除●在8月31日留言的匿名者:為何這麼久不來閱讀?
謝謝你的讚賞。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