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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

花灑下的激吻


這是健身院裡常遇到的另一個小生, 稍微童身似的身材,即使我想遇到他也有快兩年了。但從來未曾遐想什麼。他與奶油模範生一樣,都是單身隻影,從來沒見過他與其他會員交談。

而且我們似乎都沒有試過眼神交流。但我覺得我們是彼此知道對方的存在的。在gym裡是合群活動的公共場所,不可能真的是看過臉孔也不會記得的吧!

我那時是不記得他的長相,但由於他與奶油模範生都是同一款的──木納、內向型的,我起初以為兩人就是同一人,而且身材有些相近。

然而那天,我沒想到…我們竟然‥



在蒸汽房裡坐著時,在場包括我和他及另一人,共有三人。他後來先跑出蒸氣房外,我沒多久也跑出去歇歇氣。

沒想到他當時在蒸汽房外,與我併排而站 ,那時我就若無其事那樣站著,舒緩下蒸汽房裡的高溫,體表是水淋淋地,我呼著氣時,那時我就意識到這小生一直望向我這邊。

我也回望著他,木然地,不帶有任何的感情。

他望著我再多兩秒。我這時才如夢初醒,原來,他是同志!

由於我已是那種既來之則安之的境界,已不理會對方是也不是,因為與我沒甚軱輵的人與事,包括某某是否是同志,也與我無關了。

(在以前,我還會猜,我覺得現在我是處驚不變,你是不是也不關我的事)

所以我「醒」來以後,沒料到這位「認識」已久的陌生人,居然也是同道,像一種心靈相通似的相認,如同電影X-Men裡的mutant,不亮招,都不知道彼此就是同一江湖的。

待蒸汽房裡的那位不相關人士走出來後,我再度跑進蒸汽房裡,這小生尾隨。

機不可失,即使他不是最理想的乳牛人選,然而我就想想看他葫蘆裡賣什麼藥。

我出手,在我的毛巾襠裡揉了幾下,對他展開微笑,他也目不轉睛地看著。我同時手指著他的毛巾,示意他除下。

他反之手指去沐浴間的方向,意味著他邀我到沐浴間!

我馬上答應,這種直接表白的動作,可以省下許多功夫。

這時換我尾隨他跑到進去沐浴間,關上門後,他解開毛巾。

華人。就是這樣子,他的老二還是在包莖狀態,但暗筋滿佈,而且已呈半充血狀態,挺到一半,有待加油。

還好也的直徑也算是還可以,所以視覺上這是一根長度是平均值以上的屌。他動手搓一下,如同蛇換皮一樣,突然間我就看到他漲紅的龜頭露了出來!

這時花灑已打開,我先在他身上潑些水來沖洗一番,我也亦然,免得對方若是剛運動完畢後還留有汗酸味。

我倆變成肉蟲時,就開始行動了。

我開始以口接棒時,他就馬上全軍傾巢而出的備戰狀態,而且開始挺翹起來了。我一邊貪婪地吸納著,不放過任何一吋、一公分的肉。

小生的身材真的還未有成,這反映出他多年來自個兒去健身院,充其量是活活筋絡而已。

突然間,這小生──一個完全沒有眼神交流過,沒用口對我說過話的男人,竟然湊個臉過來吻我。

我嚇著了,而且,多年以前我是習慣「有情有愛才來接吻」的原則,然而當他的吻送上來時,我不知所措地接了過來。

我閉上眼睛,不好意思別過臉去拒絕,可是心裡是有些怕的,擔心對方的口氣不佳是最大的憂慮。

但是我就這樣被他吻上來了。

他的鬍子札得我相當痒,像一塊麻布鋪上嘴來,感覺怪異,不過他的嘴唇出奇地柔軟,而且我沒聞到什麼異味。

我眼前是黑暗的,我不敢張望,像看著恐怖電影那般,可是一邊吻著一邊搓著他挺得更硬的陽具時,我突然間閃過許多記憶裡看過他在運動的畫面,還有他平時的穿著,我都有模糊的印象。

然而,當時的我,卻在他的熱吻之下,彷如融化似的。因為他的舌頭其實很努力地在捲進來探索,嘴唇也是配合度很高地追索上來。

那種想法我覺得很性感,平時有見到的人,突然間在你面前赤裸相對,還如此親密地將嘴唇都放上來,人際之間的關係彷如瞬間昇華開花。

是一吻的關係,還是我覺得與熟悉的陌生人接吻的處境很性感,我整個人也熱起來和沸騰著。

小生一摸到我的下半身時,突然間彎身再跪下,整個人把我吞下去。

他的嘴唇施展的魅力,不及他的接吻來得讓我歡騰,我將他拉上來,摟著一副陌生的肉體,再繼續吻下去。

他的身材皮膚白晢,然而華人就是這樣,過於白晢,任何小瑕疵就會顯現,他的暗瘡、過敏的暫發性紅斑,都在花灑下流動的水珠閃著閃著,彷如隔著鏡片顯耀出來,卻是真真實實的男人軀體。

我不知道為何他會選擇接吻,或許這是他情慾的自身啟動機制,像汽車車匙一樣需插入才能啟動引擎,所以是非常自然而又必須的肢體親密動作。

所以,接吻對他來說,或許不是愛戀的表現,這動作是沒有情感因素,性質上是中性(neutral)的,純粹是相當mechanic的一種激活手法。使用接吻手段的人,追求的是一種(陽具屹立不倒)效果,而不是眷戀的表達?

接吻真的是這樣嗎?

我確實體驗到了,因為我吻著一個平時不見得特別有好感的男人時,下半身的反應像是轟隆轟隆地彈立起來,但是,不見得我是愛戀他,或是對他有特別的淫慾念頭。只是我一邊吻著一邊察覺著自己的生理反應時,真的覺得靈肉分家)

(即使柴肯等的炮友,都是直接提槍上陣,都不必這種接吻手法)

如果接吻是可以這樣達到春藥般的催情效果,那也可真是很恐怖的一種情況,這等於讓青蛙吻你,你也會愛上這隻青蛙,即使他還未變身、也永不會變身為王子。

所以,我們若是遇到醜男或是非心水的男人,是否會被一吻之下就會被催情,迷惑了自己的理智?這樣一來,可真是很詭異的情況了。

近年來我遇到越來越多人,都以接吻來作為必然的挑逗手段。

後來,我們在花灑下,上演了乍看是情慾戲激情接吻假面鏡頭,我是配合主角來演,他是我的導演,我或許演繹得有些生硬,但是我必須說接吻的魔力是不自由主地讓自己會像水裡的浮木一樣昇起來,看似那樣地耽溺在慾海難以自拔,但靈慾上卻是那麼地輕盈明快。

我們廝磨著,兩個陌生人,我連他的聲音也沒聽過,卻吻過他的嘴唇。我們從未交流,卻在一間淋浴間裡肉帛相見,看似荒淫,卻是還原最真實的慾望追求。我們處於像廉航班機裡的機位般,那般地擁擠,卻彼此呼吸著同樣的口氣與鼻息,卻希望自己仍能成為獨立個體,而非合體。

小生後來想要開香檳了,不停地搓著。這時他還是一直要吻我,我終於確立他愛接吻的目的:真的是一種催情手段。

我讓他吻了幾下,看著他紅彤彤的龜頭,像隻妖蛇般吐信,妖嬈卻溫柔,他搓著搓著,突然像洩氣的氣球一樣,動作緩了下來。

他的手勢去伸去開動花灑了。我知道他是要草率地結束這一幕,他打算不射精,就結束了。

我在他耳邊輕語,用英語,對他說出和他平生的第一句話:「我要你為我爆漿。」

小生點點頭,我屈膝,迎面湊向他的龜頭,那充血的小妖精,在他的五指下舞著、跳著。我看著他的下半身,再抬眼望著他,他望了我一眼,眼神水汪汪的,不一會兒,像鑿地已深的枯井,突然汨汨地沁出泉水,一滴、一攤,到一泡,流過他的指縫,滲著花灑下的自來水珠。

我看得入神了,怔忡片刻時,才記得要務在身,馬上開口接棒,我的舌頭翻捲的那一霎那,小生渾身震顫了幾下,彷如打了幾個激靈,我隱約地聽見他近乎囁嚅著──他的喉間含著他快樂的呻吟,我的嘴裡含著給我快樂的意淫。

直至到我步離那淋浴間前,我都沒有聽過他的聲音,我只記得他的包皮已落幕,重重又重重地包裹住一切精華,那屌上的暗筋依然浮凸,比他身上任何可當眾示人的皮膚,多出很多猶如瘋狂健身後的凸筋,或許,這反映出得這是一條操過而鍛練過的血肉器官。

這小生,或許在床上是一名操得用力出力的一號。

但我希望他記得我對他的第一句話,認清我的聲音,而他為我的這一句話,給了我一泡濃郁的答案,燙燙地,從我的喉間滾流而下。

(完)

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

背包的心事


若干年前,我的金錢觀是打死結的。有一次,我拎了一個初簽健身院當會員後免費獲得的贈品──一個背包去國外旅行,那時我正缺背包,從天而降的背包就如獲至寶,派用上場。

沒料到那背包裡面只裝了一個500公升的礦泉水,底層的縫口就爆裂開來了,而且縫口是完全像被狗咬撕爛般地爆開來,那時我狼狽得不得了,在海外的街頭站立著,一邊用手掩護著那裂口。

還好那時是人在夜市,我就隨便去一攤買了一個二手貨似的背包做取代,我還記得那臨時背包折合起來是馬幣廿令吉。可想而知,那是怎麼樣的一種劣貨:就像小學生背包一樣。

那時代是還和別人一起旅遊的(不像現在都是獨行),同伴者有人瞟了我一種奇怪加嫌棄的眼神,他叫我買一些好一些的品牌的背包。

(這樣就不會阻礙人家在外旅遊的時間)

而他的背包,是一個我聞所未聞的外國品牌,價值若沒記錯,該是馬幣300多令吉。那時我乍聞就驚嚇起來,那彷如是天價,我那時的薪水低得可憐,怎能撥這麼大的一筆錢來買一個包包?

由於財力有限,一切都是節制,所以在購物時,我都會為自己設限,免費最好,能省下越多就越好。因此,在外表上的身外物,我都是用劣貨,或是次等貨,連內褲、襪子等都是。

(十年前的我是這樣寫:「我才發覺過去的我,是多麼地寒微與草率。對于衣物與服飾,我只是一個實用主義,但對于價格,是不是我錙銖必較?」

我想,那時的我該是名符其實的「阿炳」(即使現在也是)。我當時認為,那些外掛物若都是品牌為主,是物質,是追求銅臭,因為你需要靠物質來打造自己的格調。

所以,在海外旅行到用免費的背包,以致不堪一用爆開來出糗,真的是顯露了自己的格調,還自己招來出洋相的恥辱。

這麼多年來,我漸漸地理解到,很多事情的衡量標準不能只是定在價位上,特別是在大馬購物,「平、靚、正」是不可能的,而且更多時候買到黑心貨。

而且當你將選擇設定在低價位時,往往就無法有太多的選擇,也無法培養出另一套的審美觀。

過去我的背包都是黑色,而且要多複雜有多複雜…我現在想返樸歸真。
後來,我陸續試過買那些次等品牌的黑皮鞋,例如我試過在BATA買了一雙,穿了一兩年後,整個鞋底是中間斷裂開來,而且當時還在上著班,鞋子卻壞了,每起一步路下半截的鞋底就會「啪」一聲拍到地面。

那時我是在下班後馬上再去買一雙新鞋。自此我不再光顧BATA,但更頻於光顧補鞋匠,因為我向來就只有一雙黑皮鞋。

所以,在20歲至30歲晚,我都是在一種寒酸而不自覺的生活格調渡過,將物質慾望壓抑到最低,甚至是深埋到看不見,甚至以為它不存在了。

然而,現在人到四十歲了。我覺得自己好像錯過了好多,過去對自己錙銖必較到近乎苛刻的地步,讓銀行戶頭的儲蓄裡多個數碼來求心安。

而一些在當年覺得很時尚的物品,當你做了大叔後,其實就不合適使用了。

例如,不能再穿那種花花綠綠、大橙大紫等的扮成孔雀。因為即使你覺得自己心境年輕、而且要隨心所欲地穿著,外人總會用單一的價值觀來評斷你──都是中年人了,還裝什麼青春?

我最近頻頻買了一些包包,從後背包到公事包,還有信差包,也開始去注意一些品牌的設計,終於發覺,一些名牌,其實手藝、材料選用與設計都有匠心,是值得去品鑑,下手買時,也會甘之如飴。

我現在買過最貴的後背包,終於突破300令吉、當年一個彷如遙不可及的心理關口,這不是說我已自覺富貴起來,而是我覺得在物有所值、犒賞自己之間,要尋找一個平衡點。

而且環視目前的令吉幣值,現在的300令吉,與十年多前的300令吉的幣值是否可以同日而語?當人家比你早花300令吉來買個包包來炫耀與感覺美好,我現在才捨得「豪氣」花300令吉來獎賞自己,是否會太遲?

如今我的原則是:自己親密使用的物品,即使貴些,也要捨得買;因為是自己使用)最重要是舒服)、自己歡喜(最重要是愉悅的),不是去迎合他人的口味與眼光。

有一次,我又在海外旅行時,一位同伴(本文中提及的那位,又是與他同行,不過是此生最後一次相約去旅行)約了當時恰好也在出差的朋友C一起用餐。

C其實與我不熟,但他見到我時問:「怎麼你出來Oversea逛街還要背這麼大的書包?」

我那時真傻,因為我坦率地說:「這樣讓我有安全感。」

但怎樣才叫「大」?為什麼背一個包包也會招來人家的質疑?那時我使用著的背包最多只是22公升容量,而非那種爬山專用背包,但我自己沒有感覺不妥啊!

所以迄今我回想起來,我覺得我沒必要解釋 ,因為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我喜歡。」



過去十年多來,我想我買過至少四、五個背包,通常是100令吉至150令吉之間,以致使用一兩年就損壞報廢,又或許是機能性不強,過於簡陋,不敷以用。

有些則是標新立異的前衛設計,又或是那種過於臃腫,如同背後懷孕的龜殼書包,統統被我拋棄。

這些經驗無形中都影響到我選擇背包的取向。我現在終於知道自己不要什麼,而不是要什麼的背包,這包括:不要黑色(過去大多都是黑色)、不要過於淺色、不要滿街都是複制版的、不要過於龐巨(免得旁人說三道四)、不要過於垂墜、不要過於複雜設計…

但若回到原點,現在人到中年,為什麼我現在還要購買背包?小學到中學時背書包上課的日子還不夠苦嗎?

可是我對購買背包的慾望越來越強烈,近日來我甚至花時間去看youtube搜羅最新的市場情報,又去看國外背包品牌的評價。

看著那些拍得奇幻而好酷的背包廣告時,都是宣傳功能性、實用性,更妙的是種種收納空間與間隔。

背包其實就是你如何收納隱藏的智慧,是拿來「裝」東西,也用來「裝」給別人看,那是自身對外的一種形象投射,但裝了那麼多,有多麼沉重是自己才能體會。

我希望有朝一天我真的可以瀟灑地兩袖清風出遊,以前小學裝的是書本,現在則要裝移動電源、手提電腦等等,而且你不得不從眾地去參與這種「作秀」的遊戲,裡面裝的是機心與攀比心,世界不允許我們如此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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