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是一個有虛榮心的人。哪一個人沒有虛榮心呢?但如果贊美是一種肯定的話,我不會假裝推說,「哪有哪有!」因為有時候我們得接受自己的弱點,但也不要刻意謙遜地否認事實。
當然,首先我得感謝堂堂馬來西亞第一大報的高層人物會致函給我,邀請我到其副刊「拔筆相助」,這是一項對我的厚愛。為了回敬他,所以我刻意將他的電郵署名也塗抹掉成為xxx。而我也收到幾個朋友私下寄來的電郵意見,其中一些相當有見地,轉頭再敘。
先從文字說起
我贊成他所說的,現今許多人就是刻意賣弄文字,故意使用美麗詞藻來行文書寫。我認為,現在不少國內外的書寫者,在下筆時為了堆砌詞意,用后實驗式的方法來書寫,以致在故弄玄虛下,簡直不知所雲,言之無物,成了蒼白空洞的文字。
矛盾的是,不只是國外,我發覺這份日報裡往往出現不少類似的現象,而當中不少為該報服務的文字從業員就犯了這種通病。
他們一方面是星洲的員工(記者或編輯吧!),另一方面就是受邀成為專欄作者,到最后成為該報主辦的文學獎的常客。來來去去,都是老臉孔。
老實說,我每次不知道他們在寫些什麼東西。例如一篇人文採訪報導可以寫到詩歌式的囈語。到現在,我已拒絕去閱讀該報的「文藝廣場」,或是什麼專欄文章、遊記文章。在書局裡看到這些傢伙出版的新書時,我只會翻幾頁,然后就放下來。因為不知所云到看不下去了。
我對我自己的認知水平感到很抱歉,但我也對他們在炫耀與賣弄文字的媚俗感到抱歉。那種濃稠華艷的詞藻,就像逼你狂吞猛嚥十粒熟蛋黃般的噁心。
為什麼是噁心?因為他們並沒有表達到內心的世界出來。這種矯情最讓人感到反胃。
如果沒有用心去體驗生活,不從生活的實踐去書寫,你只是無病呻吟。除非你是鬼才或天才,你才能筆情澎湃,虛構到一幅驚心動魄的小說場景,或是觸動心弦的真情散文,因為你使用文字蒙騙讀者去相信你所說的。
我一直相信,文學不是在賣弄字眼,不是累贅的舖敘,反之真誠的表達才最可貴。
我是認同一家華文報章在鼓勵創作、發掘新血的努力,但是不是那種盲從吹棒美麗詞藻的美文風氣,讓這些污染文字的作者消失,可還文字空間的一片淨土。
再從空間說起
我覺得這才是最大的重點。部落格的存在,其實已成為部落客野遊的心靈公園,那也是一個無形的精神寄託家園。因為,部落客在這裡找到了自己的空間,最重要的是讓自己掌握到了自己的話語權。
這些話語權,不少多是源自對規範以外的異議,對合理範疇外的質疑,然而,在主流媒體的空間裡,這些聲音不是被流放在外,就是完全被壓制,最糟糕的是,被冠上道德標籤。
我們失去的,就是這種發聲吶喊的空間。我想,就是主流媒體給我們打了滅音槍。
你不能寫反政府的事,不能寫亂力怪神的事,你不能寫傷風敗德的事,你更不能光明正大地寫斷背,你只能跟著這些主流媒體釋放出的空間裡,閱聽他們刻意人工包裝處理過的訊息,然后隨波逐流、渾渾噩噩地人云亦云,甚至以訛傳訛,誤導蒼生。
所以,部落格才在短期內霹靂一聲地轟然而起,讓每個人連線后在網絡上找到了自己歸屬的城邦,拒絕被主流收編。
因此,我不認為在兩年前我將我與椰漿飯翻雲覆雨的過程投稿到星洲日報時,這份報章會給予我一片空間來發表,又或者讓我的風雨寶鑑見報,因為話語權是落在他們的手中,他們也礙于遵守出版準證等的麻煩規則而唯唯諾諾。
如果我愿意拔筆相助,那我是否要遷就這份報章所規定下來的主題範疇,或是隱約側寫我在擠乳牛時欲仙欲死的感受?
我想,那個時候,已並非是最真實的我了。而我並非文字造詣好而已,而是因為我能寫到了你心底裡的最遠、最深處的盲點,我是用心地將心比心。
那星洲日報會怎樣配合我的需求呢?難道他們真的如此低聲下氣來順應我的要求嗎?他們會不會限定我書寫的空間──規定不能寫男人活色生香的身體、不能寫眠花宿柳的快活、不能寫拈花惹草的痴醉,到最后只能抒發一個同志如何怨天尤人的情懷?
我在「亞當的禁果」已享有我自由創作的空間,為何我要讓自己擠入一個比這裡更小的空間呢?
有一位讀者在電郵裡說,星洲是全馬最暢銷的中文報呢,你一定會出名。我想,我的讀者遍佈全球呢!星洲一份報紙能賣到多遠?
以上我在深思后的所設想到的一些前提條件。當然我在第一時間有想到,又何妨讓我的文字見報?但是另一個前提條件是,如果我為星洲日報提供文字,那麼我有必要爭取最可觀的稿費與回酬。
文字價何高?
有人或許會說,你在部落格裡書寫也是免費公開,為何為報章提供文字時需要稿費呢?
情況當然不同。因為星洲日報是讀者付費的報章,它就是一個商業機構。與商業機構對談與交手,就是要在商言商,因為大家都是從事著利己不利方的交易。
所以在商言商時,一份報紙要你提供文字,它就必須提供稿酬。這才是公平的交易,而且要達到合理的交易。
但是,我們的文字價何其高?
我不知道。我相信不會很高,因為沒有一個商業機構會重視生意對手的利益多于保障自己的利益,所以商業機構會壓低,甚至剝削。
可是一個好作者在報章誕生時,他的文字價值其實是為這份報紙增了附加價值。因為一些讀者可能就為了一個作者,而來買這份報紙,繼而增加這機構的收入。
換言之,一個作者就得將文字商品化,因為他是在販賣著他的文字,所以我每次一看到那本「彳亍地平線」成疊堆放在書架時,我會覺得星洲日報總能將文字的價值榨取得如此透徹,刊在報章了還出版成書而成了「梅開二度」。原因無他,因為作者就是該報的員工,這就是商業機構的物盡其用。(當然,一個巴掌拍不響,當然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捱…)
所以,如果要我提供文字的話,我當然必須錙銖必較,要求討回可觀的一筆稿酬。或許,成名后或許有辦法出版書籍,成為當紅作家…
我還在想,那到底我從中能得到什麼利?人家叫你拔刀相助時,就是要叫你挨義氣,不問回酬,只問付出了。我需要為人效命嗎?
我需要的空間、酬勞、名氣與滿足感,一份中文報章能給到我嗎?
一位出版界的讀者在電郵裡對我說,「如果你在星洲寫稿也是好事,因為星洲內容是應有盡有的,包括垃圾。搞不好有讀者將你的文字看作垃圾呢!」
想到這裡,我也感到有些可悲。因為我每天就是在吃著垃圾啊!為什麼我要將我如此用心處理的文字化為他人的垃圾呢?
無論如何,我這個想法並非對星洲有任何不敬,畢竟如果大家退一步地想,這情況與吃快餐一樣,你知道快餐是一種垃圾食物,但美味可口得讓人無法捨棄,還不是成功地騙倒無知的孩童和少年食客去吃?這也是快餐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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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還是喜歡一個人在荒遠遼闊的大海裸泳,如果你對著我遙遙地喊:「唷,你的泳姿太好了!你快些穿上衣服與泳褲,我為你蓋了一個美麗的小小泳池,還讓人付塊三錢的入門券來欣賞你游泳,你快來幫幫忙吧!」
我會覺得你不只是唐突,但我會對你說「謝謝」,因為你是開著我的玩笑呢!
后注:
題名取自于:
宋朝.陸游《排悶》
西塞山前吹笛聲,曲終已過雒陽城,
君能洗盡世間念,何處樓台無月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