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請用粵語來唸此文標題)
彷如要等到今天,我才能寫這故事。因為十年了,彷如是一個里程碑。
十年前的今天,我在聖誕節時失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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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像一座慾焰會隨時爆發的火山,十年前時,總會覺得一直吃不飽,不是嘴饞,而是一種由心底裡翻湧而出的慾望侵蝕了我。
那天沒有上班,一如以往就上那些交友網站,其實流連這些網站已成為一種無可救藥的癮;而家人全因公共假期而留在家裡,我軀體已是一個囚房,家裡「人滿為患」更像是一座監牢。我沖出門去赴約,因為有一位我覺得帥 得不得了的帥哥問我,愿不愿意去他的家。
我記得那時一間乍看是剛落成的公寓,我至今還記得,我在開車進入該公寓時,問警衛亭的守衛:「我需要留下身份證嗎?」
身份證只是我在社會活動的身份,可是那時我是要還原我的獸性,讓內心的我釋放出來。
我上了那人的家中,他打開門,我有些不可置信地嚇壞了,因為彷如美夢。因為我還記得,怎麼他真人長得如此好看?他是傳統的那種劍眉星目可概述的樣貌,而且他還長得蠻高大魁梧。他看到我,只是淡淡地請我進屋子裡坐一坐。
他那時說他剛搬進來住,家裡裝潢簡約,十分怡人,他開著電視機,而桌面電腦之方放在客廳的餐桌上。我喜歡這氣氛,有些像陳列室,虛假得不像是適合人居住的。
他坐在沙發上,我坐在旁邊,然後我們一起看電視。那時電視是開著台灣的綜藝節目,那些花俏艷麗的設計對白在熒幕上閃動著,非常卡通化,可是在真實世界裡,兩個衣冠齊整的男人,在客廳上靜坐不語。
我有嘗試打開話匣子,包括詢問他做什麼工作等,他有簡約地回答,是一份專業人士的職業。
我還記得他有一張棱角分明的臉孔,算是陽剛氣,而且鬢髮好長,細細捲捲地鋪在耳側,我那時心想,他該是一個體毛茸密的小熊。他本來是坐在我身旁,後來卻坐到了地上,形成我坐高,他坐低的情況。
十五鐘、廿分鐘,到了半小時已過去了,這樣靜默的情境不是我要的,我的容忍程度有限,我就問他:我們是否要開始?
因為這是我們在聊天室裡的共識,我們已問清楚對方的床上性別身份,一號零號,這樣就可以了,而且大家要的東西是一樣──就是為了性。
他沒有多說什麼,但全程只是在盯著電視機看而已,那時似乎是天打雷劈都不干他的事。
(可是為什麼當年的我如此笨?我怎麼沒有意會到?)
但是我是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他對我沒有興趣。
可是我不甘心,不甘心這樣開車老遠地送了上門,就是什麼也得不到。我的得失心作怪,但其實那時我的心底裡有一個更大的慾望:我一定要破處子之身,因為那位不再愿意提起的賤人,就是說過我應該要嘗試當當零號,這才會體驗到男體之歡。
所以我膽大地提出那一句:我們是否要開始?(因為這不是說好的『干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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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點點頭,但是他叫我先去沖洗一下。
然後他引領我去他的寢室的溶室。給了我一條毛巾。
我只記得那間浴室也佈置得像酒店一樣,只是招待短暫驛留的過客。
(如今回想起來,難怪去齊夏的家時有那麼強烈的相似感,只是那時我們還在浴室裡胡搞了一番)
我出來時,披著他給我的白毛巾,圍在下半身,淨身了,現身在他的面前時,他還坐在客廳上。我站在那兒告示著我已準備好了,可是他紋風不動。我記得我那時坐了下來,這時是坐在他身旁。我身上飄溢著的是他家的沐浴露香氛氣味,我是半裸身體的,那時客廳打開了窗簾,滿室光亮,電視的綜藝節目仍是譁眾取寵的播著搞笑音效。可是我在一個男人身上找答案。
他坐著,有些近乎正襟危坐的狀態,我只是越發靠攏,之後把手放在他身上,他沒有拒絕,像一個不動凡心的和尚。
最後我如同拆禮物般地,將他的短褲拉鏈拉下來,突然間跌出一大條熱狗似的東西出來。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時的激動,因為他長得白晢,而恰好他的男根是如此地雄壯,我可以說直至現在縱橫江湖這樣多年,他是少數屬於XL級的人馬,而他膚色白晢,那一處也是雪白的一大根,即使還未勃起,可是其實已是奪目可觀。
他絕對是shower,而非grower型態。
我記得那時我就捧蕭即吹,放在嘴裡邊,像是唯一的玩物,他的褲子褪到其膝蓋上,像他的腳鐐,他就這樣定定地坐在沙發上,任由我玩弄著他的陽具。
未多久他就全根挺拔了,一枝獨秀,像極了熱帶雨林裡的參天古木。我只是訝異地望著他的雄偉,我覺得我再次被折服於他的雄偉,而且那時他也站起來,將他的上衣脫掉,我看到他並沒有鍛鍊的肌肉,但由於他的體格是屬於粗壯型的,所以還是一具相當有肉感的。
而他那根巨根,恰好組成黃金比例,因為他的體型已屬魁梧,所以以那樣的長度和粗茁,其實是相當可觀的。
我那時很緊張,緊張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因為那時我接觸的第一個男人裸體,就只有九厘米的長度,而且是完全無法挺直來插入,而眼前這天下第一棒,我得怎樣容納?我那時覺得要弄得他非硬不可,否則無以為繼。
就這樣含著咂著,沒有放鬆,而且他越發硬梆梆時,他突然喊停了。
我不記得他說什麼,但是他是叫我別再繼續下去。
然後他拉上了褲子,鎖上了褲襠。
我沒有說什麼,就這樣離去。我那時對這戛然而止的狂野感到很悲憤,因為對方的不坦白,對方的戲劇化──如果眼見我不是他要的人,可以當面說,直截了當,何必當我是奴婢般呼之則來揮之則去?如果不想要,為何一開始就解下褲襠掏出那東西出來?而且他還浪費了我人生的半小時。
而且那種被棄絕的情境,是一種被蔑視、輕賤了的感覺,我覺得自己一點價值都沒有,因為我不是人家要的人,因為我是被拒絕的棄物。
那時我是懷著一股怨氣下樓。我還記得當時的車子從公寓的停車場駛出車子來時,我停下車,用我那時使用的著SONY手機,我撥了一通電話給第二位炮友,「你在家嗎?」
我接著就開了16分鐘的車程,到了吉隆坡的另一端,然後展開了我的失身歷程…
(待續:迎春花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