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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9日星期四

自由與矛盾

有多久沒有與男人造愛了?真的很久。我也忘了去數,其實我知道答案,但諱疾忌醫般地避而不談。

但當然,男人與男人之間,應整體來說是人與人之間並沒有愛可造,最規格化與最片面的是發生性行為,俗話是說「爽」、「生理舒洩」。

回想在幾年前到現在,我似乎出現了很大的改變──精神上的守齋,我快變成「烈女」了。當然,我應該是烈夫。我要為自己立貞節牌坊。

前陣子讀到一個與大馬有些淵源的香港作家,陳雲的專訪。陳雲就是《中文解毒》的作者,我在8月的書展買了他的書後,精闢的分析與為中文「隔渣」的手法確實是驚豔。

然後我找到了他這篇專訪

專訪的開場白寫到如此,我讀來有些驚訝。

……嫖妓嗎?「當然有!」
現在仍有?「當然有!身體自由,跟精神自由分不開。」

我再細讀下去,文中就這樣寫了:

十個男人,九個去滾,一個諗緊,直認不諱的,唯陳雲一人矣,

「身體自由,是一種實現自己,實現肉體,跟精神自由分不開。跟政治自由一樣,是行動自由,所謂異常行為自由,搞野自由。

已婚,太座知道他作反?「我不理她,我們不干涉大家的私生活。每人都有自由,她也可以出軌(估計她沒有)。結婚只是社會連繫,跟肉體、精神不一定有關,不一定要從一而終。逼大家從一而終,只會變成歐洲人、美國人,不斷結婚離婚。」

如此說來,外遇是離婚疫苗?「好多調查證明,的確如此,好多老公老婆返不同更,少見面,怎搞?」

此言必引來女權團體狂轟猛炸,守衞一夫一妻城池,「我讀民俗學發現,一夫一妻制,是男人想出來的。十七世紀英國,一夫多妻,有錢有能力的男人,三妻四妾,窮漢討不到老婆。一夫一妻法例通過後,窮男人也娶到老婆。」


此君可真是有意思。我在想像著青樓鳳姐遇著這樣的一個文人去嫖時,他是否會如此大篇道理地去下場?作為一個作家如此坦蕩蕩地承認有去嫖妓,這是一種可嘉的勇氣。

有趣味的是,我沒有真正地想過精神自由與身體自由的聯繫,很多俗人也沒有真正地去區別過,所以我們才催生了「精神出軌」這字眼──那是給該些禁慾守戒想著去偷腥的貓兒,又或者常出現在當年那些《姐妹》雜誌信箱,因為我們都將精神與身體硬生生地分開了。精神出軌無礙,肉體出軌有罪。

而當我們的身體隨著精神的飛揚而奔馳時,身體力行化為「行動」時,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但是我們可以說,如果每個人的身體都隨著精神如此無拘束時,一個人想到要赤裸身體時,就在街頭寬衣解帶讓身體自由地解禁,那什麼是守禮,什麼是秩序,什麼是道德倫常約束呢?

不過他將男人的想法表現得很透徹──為什麼男人(不論是同志或是異性戀)那樣好新奇地去尋花問柳、更換伴侶,全因身體隨著精神自由而四處作怪。

(那麼當年的我被批是如此放蕩,在這種說法下我應該釋懷)

而我認同結婚只是社會的連繫,僅看我們去那麼多場的喜宴就知道,明明就是兩個人的事情,卻
勞師動眾來公諸交代社會,還要我們這些永遠無法結婚的同志大破財。而結婚以後成立的家庭是社會組成的最小單位,確實是將社會系掛在一起。

婚姻只是尋找幸福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地。所以的婚誓都是啟發著我們怎樣去找到幸福,但結了婚不代表一定是幸福。所以的「永結同心」、「百年好合」的祝福語,只是說得太早的憧憬。

所以,我們這些無法結婚(至少在現在的馬來西亞)的同志,現在是否有了開脫自辯的理由?也因此,別收編我們成為社會的一份子,要求我們一對一找個歸宿?

所以,我們做同志的可以繼續嬉戲人間吧?



那天我寫過Gay for Pay,不知大家是否有看到訪談的第5部份,Tyra Banks找來另外的嘉賓來反駁這些G4P的演員、同志酒吧調酒師等這種功利急進的做法。

其中有一個在拉斯維加斯做了11年性工作者的安妮說,

「there's an empthy hole in my heart. Anyway sex and money can't fulfill that void. Everytime you have sex with the strangers, no matter 100 or 1000, a piece of you taken each time, shame built and wake up everyday, you start doing drugs, you just regret what you've done……」

她說到「每一次你與一個陌生人發生性行為後,你身體的一塊就被拿走了」時,我的靈魂像被撥動了一下,我覺得她說得很傳神。

那就是我以前每次去別人的家裡或是與xx一起後,又或是在三溫暖快意淋漓一番後,就覺得生命又出現了缺角。

那種驚悚感讓人覺得不知如何是好。

到底失去的是什麼呢?

我不知道。現在我沒有再去網友的家裡了,即使有時我也想起過去的那些炮友等,但也沒有再去本地的三溫暖,不是不想要,而是不想讓自己那麼難過。

所以,不論是怎樣,我想最大的自由最好是讓我釋放自己的自由。那真是一種需要提煉的能量。




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

洗車

他的背肌寬廣無已,一抽一拉之間,是山巒化成了波浪般地曲動,天地變色似的,像伏在床上抽動的背影,儘管那是隔著一件T恤的背肌。

但我只是遠遠地看著,看著這名印度仁兄抹著我的車子。我想應該是來自印度的外勞,又或者是大馬的印裔同胞,但他們命運與社會歧視地對待他們的命運,以致他們都成為勞工階級。

他長得不高,然而一身短小精悍,上半身的肌肉特別紮實,給人很干練的感覺,烏油油地發著亮光,我想他該是做洗車童做了好久,因為要伸展著手臂去抹車,那是如同游泳般地划動動作,才導致他的背肌可以伸拉錘鍊得如此有韌勁,也將他的上半身練出一個倒三角形出來了。

這真的是勞動階級的磨練,不是健身房那種付款讓你揮汗如雨減除營養過剩、脂肪過多的勞動。這就是乳牛與水牛的分別。

我看著他的軀殼,那是一種難以言喻的野性。平時看慣動物園的動物時,一下子錯身在荒野見到野性動物時會覺得很艷奇,當然沒有牢籠馴化的野性,有危險,也有那種探索的牽引心。

所以,他就像那種野上亂飆的動物。而平時看了太多冷氣房裡的彪形大漢,魁梧但笨重,如今眼前的卻是剽悍卻靈銳地,那才是活生生的一個勞動身體。

我看著他在我的車子上東奔西跑,一下子跑到前端,一忽兒就溜到了車後,又伏身,又起立,用汗水起舞在我的車子週邊。

洗車就是這樣勞動的東西,所以我才一個人靜靜地袖手旁觀,用不及十令吉的酬勞差遣與「勞役」他人。但事實上我也是一個城市懶人,好逸惡勞地做一個老闆姿勢。

看著別人,如何服侍我的車子。

遠瞧著車子橫陳著在那兒,淋漓盡致,水光瀲灩──啊好像一幅肉體,一個接受肉慾洗禮的皮殼,散發著閃爍的汗光。

我看著那印裔仁兄抹著抹著,他還細心地停下來在某一處拭擦著…恐怕那是我車子歷經風霜與奔馳路上的碰撞,所留下來的疤痕,那是抹不掉的瘡疤。

那動作像愛撫時的憫憐,我們不是這樣去看對方身體上的痕跡的嗎?哪怕是一條發痕般的疤痕,或是皮毛下幾近隱然不見的小粉刺,在愛得瘋時都會一一放大來看…然後,噬下去,標了一個嘴型印,所謂的love bite

霎然間我就覺得自己被攤展開來,肉體上的瘡痍滿目,不堪一視。多少人在床第間會如此追究與注視彼此身體的一切,那就是悱惻纏綿的寫照了。

印裔仁兄越是拭擦著,我心裡對他說,不必了,不必如此賣力了,那已是無可修補的痕跡了。他的背肌已濕透,烙印著他的肌肉。

後來我再注視他的胸肌,也相當健碩,但已完全被其手臂所佔光,他臂上糾結拋圓的肌肉,顯示出洗車這門勞動確是吃力不少,而且需要強壯的膂力。

我忘了他的樣子,我對印裔有一個認知缺點,就是記不起他們的臉孔。當我付錢給他時,他說,Yes, boss…

他說我的車子已黯然失色。「……warna sudah mati…」(馬來文,意即顏色已死了)他這樣說。

是的,像失去青春光澤的肉體,沉啞著昏暗。這部跟隨我多年的車子變色走樣了,或許我該認真考慮去噴漆,那就煥然一新了。

然而人體不能噴漆也不能脫胎換骨。

我突然覺得很沉重與傷感,因為我在付款時才發覺,到底有多久一個男人的手放在我身上遊撫了?

(那麼至少我的車子比我的靈魂幸福)

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

In Line Between


(這是一篇4年前的舊文章,是收到一封電郵後找回出來重讀裡面的道理,別有一番滋味。ps:這算是一封覆函吧。)



椰漿飯說:「I am an open book, don't judge me from the cover, but you have to read me in line between。」

他又說,他可不是一本兒童讀物,而是一本文學讀本,裡頭不是平鋪直敘,而會在字裡行間出現華麗辭藻、修辭、比喻意象等。


你是否有這樣的經驗:

去了解一個人,只從他的外表、身體去觀察?

相信一個人,只因他的一句話。

評估一個人,只從他的三言兩語。

一切只是短暫的粗淺交會,然後下定論。

從書扉封面,到字裡行間的華麗辭藻與比喻意象,都是「包裝」。

要遇到一本好書,是講求「機遇」。

然而知道一本好書的存在,然後懂得發掘字裡行間,我想,這叫做「閱歷」。

還有,需要「感悟」。

接著要「理性」。

然後就是「精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