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試過在房裡張掛海報,即使以前兒時曾經迷戀不少肌肉男,但都是偷偷地將報章上的相片剪下來偷塞在書本裡,海報太張揚了,我禁止自己讓家人知道我那麼痴狂地愛慕男性的肌肉與陽剛形體,那時是帶有一種猥褻的性奮心態。
後來即使長大成人後,即連放那Malaysia's Hottest Hunk 的月曆我也誠惶誠恐地,直至後來就不理什麼了:當家人懷著一種起疑的口吻問起我時,我就說,我就是要用那些月曆上的健碩身體來鞭策我。
但確實如此,人老了,對這些乳牛的想像空間就萎縮了。因為這些月曆乳牛,其中一兩個還是與我一起健身的呢!我們不認識,但那種心理上的距離感已不那麼強烈,因為他們不是在一個框框裡面的人物,不只是一張臉孔輪廓或是一身筋肉,反之是有血有肉的平凡人而已。
這就是成年後的好處,你始終知道海報男孩,只是一個平面形體與人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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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就該介紹這位男生出場了。先給他取個名字:起雲。
起雲是我在iPhone裡認識的男生,那時我一邊駕著車,一邊看著他的相片,有些怔忡,怎麼他與阿活長得有些相像?
我是趁著紅綠燈時發了幾句問候語給他,未料到他很熱情地就回復了。在一來一往之下,我也到了目的地。他對答如流,而且是有紋有路的狀況,一掃之前我的疑惑,他是否就是阿活的化身?但從他無瑕的英語程度來看,他的學養是在短短幾句話裡就表露出來,而這肯定不是阿活。
我直接告訴他,我很喜歡他的笑容,而且還直言他長得與我那位同事阿活有些相像。
他要我傳送阿活的相片給他看,幾分鐘後他說,當然不像,而且是完全不像。
那當然有誤,我對起雲的觀感,只是因為他一張相片,就完全沒有其他可依憑的寄託或線索了。
那時我覺得彼此都來電了,就想說不如約出來見個面。
但起雲告訴我,他快要起飛到英國唸書了,幾天後就會離開,而且會逗留一年。他在這幾天就忙著打點行李,而且他需要回家鄉一趟。
原來,我又碰到一個離人。
他連電話也沒給我,因為他說他用著的手機號碼是其親戚的,遲些就會歸還。
我還記得我們在文字交談中,交換了工作、生活理念等的課題,都非常地契合。彼時那種速配的感覺非常強烈,如同中了彩票一樣──千里尋他千百度啊!
所以,我有些依依不捨地下線了。
我將他的個人檔案放了書籤,那麼就不會到最後如同茫茫大海般什麼都撈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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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知道如今是社交網絡的時代,很快地我就知道原來起雲是我另一位好友的相識,兩人都是一起在同一間健身中心運動,是面子書朋友。我提說,起雲長得很好看,這朋友說:在現實中並不是這樣好看。
但我覺得無所謂。反正各花入各眼放諸四海皆准。他完全符合了我心目中的帥氣。
後來我就翻閱起雲的面子書了,但那是局部開放,所以我只看到他的Profile,其餘一律無緣看見。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起雲在我手機裡打著標籤的個人檔案,永遠都寫著offline。他真的不知何處去了。或許他真的為學業而忙。
後來,為了要與起雲有更多的互動,我就在面子書發了一封電郵給他──告訴他,我就是那天與他聊起天,談得很投契的男生。
其實我從未試過如此做,面子書就是形同一個人的生活宇宙,那等于曝露出一個人的真實身份來換取一份未可知的風險。而我覺得,在這波譎雲詭的社會裡,你怎樣都需一些屏障,是一種保險。
所以我對一些網友,無端端地就寄了一張張裸照過來時,我覺得這簡直是玩火。
但很快地,起雲就將我收納進他的朋友名單裡了。
然後,他打開了他生活的另一面給我,那真是一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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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多久,起雲在iPhone的Grindr帳號也重新活躍了,距離是8000多哩以外,證實他確實是人在英國了。
我馬上寄了問候語給他,他也友好地回應著,談著一些校園生活等,又比如居住在英國什麼地區等。
而平日我就上他的面子書塗鴉牆上,看看他的生活。如同一個旁觀者一樣,觀著一個我心儀的對象。
起雲在面子書上記錄的事情,都是非常social的,例如何時會一起搞個派對,或是人在圖書館,他的留言都會在句子末端放一兩個符號鬼臉,或LOL等類的。
他又寫下了幾篇中文文章在面子書的筆記本裡,都是心情小箋等,但我讀來味如嚼腊,可能我覺得那是我四年級的作文水平吧。有些則是英文小故事等,但至少他是雙語精通,只是沒甚見解。
有時他又將自己烹調的食物,一一放上網。這就是我望塵莫及之處,對食物我是如此地無助。
所以我就必須翻開他的相簿,他的相簿量多得驚人,該有五百張以上,每張相片都放著他那令我心醉的笑容,他喜歡輕搭著親友的肩頭拍照,非常友好、公式化的身體語言。
起雲的相片記錄著他身邊的人與事,他過去的旅行照、他運動時的汗水淋漓相、他與家人的溫馨合照、餞行宴等,他與朋友同事在餐館的歡樂時光,他也喜歡扮一些鬼臉。
甚至連一些泳裝都放出來了。
即使那不是一具非常棒的身材,但我喜歡他的活潑,他那種帶有磊落的態度,像陽光般溫和地照耀著。而一張怡人的笑臉,往往就是歡樂的催化劑,而起雲的笑容那麼地誠摯。
而且,我可以感覺到他是那種活寶貝,恐怕是人見人愛的類型吧!人又長得帥,可能性格也穩重,所以很討人歡喜。從他身邊人那種群擁合照的姿勢來看,我也可感受到他那種領袖型的人格魅力。
我那時熱戀到的程度──該是單戀吧,我就拿起起雲的檔案相片給朋友看:瞧,這男的長得帥嗎?他就是我要的類型!我宣誓著。
但,說到最後,即使如何深入地在面子書接觸著起雲,我連他的聲音也沒聽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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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一次我們在iPhone聊起天來,那時那麼碰巧地,我有心情,起雲有時間。
起雲說他還未出櫃,而且,其家人朋友都不曾懷疑他是同志。「因為我曾經有過兩個女友。然後一個男朋友。」
我聽了有些突兀。我才知道為何他會散發著一種吸引我的特質:就是那種正常男生的狀態──因為他有過女朋友,即使我不知道他真正的言行舉止會否翹起蘭花指之類的花旦,但看過他幾百張相片,就可以猜想到起雲是慎重的個性。
我問:那麼你現在對男生較有感覺,還是對女生較有感覺?
他答:看感覺。
感覺是多麼飄渺的東西啊!就像你要抓空氣一樣。而你要看到自己的氣息,只有在冰天雪地中呼一口氣,才看到那裊裊的絲氣。
起雲還說他是一號,「但也不是很棒的一號,lol。」他又放上符號鬼臉了。
後來不知怎地,我覺得有一絲絲的落寞,可能知道他是一個雙性戀者。我總覺得雙性戀,是沒有這回事,你可以與兩個女生談過戀愛,又與男生談過情,這是水火不容啊,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的性格與心態,可以接受兩性的洗禮?這種雙棲動物,登陸能走,下水能遊,那不是鱷魚嗎?
對于專業的gay for pay演員來說,與男性性交只是工作所需,只是寥寥幾秒的生理反應,但感情與心靈上的依附,始終都是附在女性胴體身上。
或許我是批判,但我始終相信雙性戀是一個無限大的問號。即使一個男人是雙性戀,也是同性戀的另一種掩飾。
如果我遇到的另一半愛看女生,我想我會更加憤怒過他愛盯男生。
後來我嘗試以探問的口吻,再問著一些問題等,但他只是相當輕鬆,卻帶有敷衍意味地對答,他未見他提問任何問題。
到最後我也覺得很沒有意思了,這不是交流。我寫道:「好,我的『專訪』完畢。」
起雲完全沒意會到我在揶揄著我自己的無趣。而且顯然地,他對我也是沒有什麼興趣吧!畢竟我在面子書的一切,也一一暴露在他面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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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起雲回來馬來西亞渡假了。我現在還在Grindr上看到他常亮起綠燈,他的面子書記錄著他在馬來西亞的行蹤,都是吃喝玩樂等,而且他也沒有聯繫我。我留言給他說,「很高興你終于回馬了。」
帶著一腔熱情的口吻,但他看起來並沒有相約的意思,我理解到這可能是這位萬人迷,必須先與自己的朋友見面,而非撥出千金一刻,與一個素昧平生的我來相約吧!
在寫著這篇文章時,很罕見地起雲在Grindr上撩起我說話來,但都是非常淺顯的問候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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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覺得,原來我戀上的是一個海報男孩,這些海報男孩,你只能高掛在心房裡的一面牆上,膜拜,又或是崇拜著。
他具備你欠缺,又想追求的特質。乍看觸手可及卻無法擁有,你抬頭仰望時,永遠都是咫尺天涯的遺憾。而你就覺得永遠都沒有那份圓滿。
而起雲的朋友圈子、用食物享受著生活等的細節,他的笑容,他的英氣、他的外型身高等,都是投射著我個人存在所欠缺的氣息。
那麼說,其實他是不存在的,他只是我腦海中編織出來的完美景象。
就像那些香水廣告中的海報男生,你感覺不到那香水的芬芳,但我們藉著那粗獷肌肉的線條、那身體姿勢去感受著那股香味,我們讓最虛無的形體與線條,來打造著自己想像的嗅覺,而模擬著那種芳香瀰漫的美好舒服感覺。
不是老是有人說:I like the idea of you more than the actual you。這句話縈迴在我腦中很久,我就是翻不出中文出來,但我想,對起雲的情意結,或許是這是最貼切的總結了,因為,或許當我們真的有緣相見時,我才發覺不是那麼地戀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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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口禁果:
这篇文章引起了我的共鸣。
这种状况在我们人生中都常常发生,却又有点无奈。
当不了解彼此时,都会把对方想象成很“赞”的人。
也许见过面,了解后,就会毁了心目中完美形象的他。
所以有时候,我宁愿为自己留下想象的空间,也不愿进一步去发展。
为自己留下想象的空间吧。
Fantastic story. Love it!
我想,千萬不要與他相見,否則徒留不好印象,也從此塗污以往的美好記憶。
只是,內心總會不干心,怎麼會是這個樣子呢?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呢?
有些事,一旦發生就完全沒有辦法回頭,但不發生又難免覺得遺憾,矛盾的心情,複雜的感受。
原本是還談得來的朋友,發生了一次關係後變得陌路,這種情況你能接受嗎?(雖然這類朋友不發生關係,也可能日後在人生道路上漸行漸遠。)
我們到底應該怎麼辦?
順其自然吧!如果有機會想見,就見;否則也不要難過或是感覺遺憾。
命運的安排,我們沒得選擇,接受它,感受它,珍惜它。
傷心、快樂、悲哀、驚悸,都是上天的賜予。感恩。
我覺得就像讀小說一樣,往往都是比電影來的好
留下一些空白,就是為了讓腦袋為枝幹延伸出美好遐想花葉啊
得不到的事物,讓我們容易下意識地將它神化了。
有人說喜歡男或女像一條光譜,每個人並非落在極端,即使天生喜歡男生,對女生並不會全然無感,還是有著欣賞的眼光。
Hezt 同意嗎?
那某杂志的月历拍得颇不好看(至少在我有看那杂志的那几年),所以拿到了就丢了(反正没有用桌历的习惯)
有时候,看起来高高在上伸手难以触及的东西,当你在一段时间后更接近那个高度时会发现那也不过尔尔。有时候这种距离感会让一件事物的等级提高了一些,是我们太低估自己的能耐?
(这篇可以delete掉没关系)
在你的站点plurk列表那边看到你最近加入了twitter,是不是可以沾光follow一下?我是 @Jeffrey04
●Cally:在面子書很容易給人家說「讚」,在現實生活中好像人人都這樣樂觀似的。
我就是留了太大、太多的想像空間,所以寫成了這篇文章。:(
●阿惟:我覺得沒有順其自然的。如果我與起雲其中一方沒採取行動的話,我想我們永世都不會相見的了。
不過,真是有些不甘心,連他的聲音也沒聽過啊。
●matt:哈,謝謝你繼續在我文章的留白處想像。希望你能想像出一片花團錦繡的花圃出來。
●terence:你的說法是轉述他人的想法是嗎?
我是認同你引用的那句quote,因為這是非常含糊與空泛地說「好感」與欣賞。
我也欣賞一些女性的才情幹練、精緻與漂亮。但那是精神上的仰慕,是沒有肉體上的火花或肉慾的非份之想的。我覺得一個同志,若是他可以對著男生、對著女生都可以起生理反應,又或是同時可以與男女性交,可能他只享受到其性器官在摩擦時的生理快感而已。而這些生理快感很多時候是由腦袋催生出來的,若是沒有一些情慾上的刺激,他只是一個會交媾的生物,而沒有感情成份的。
或許真的有這樣的人吧,在某一個時刻可以與男性迸發出火花,下一個時刻又可以與女性性交。只是我想像不到這種物種的存在。我只能這樣說。
●jefferey:我從去年到今年,都沒有買那本雜誌而貪圖其月曆了,我覺得不夠functional,因為都沒有農曆,非常麻煩又礙位。
另外,我在推特加上你了,可是你還未add我呢。而我該是都在噗浪留言為主,讓推特轉載而已(無法相反來做),所以若是要交流,就來噗浪一起噗吧!:)
i love this article... it so true!
@Hezt 我在twitter上主要也是找多一个管道跟同行的人通讯(附加功能是在工作到很烦躁的时候可以跟一堆认识的朋友互相抱怨/鼓励/打气这样)⋯⋯plurk似乎比较多说中文的人呢⋯⋯不过这种工具有一个已经很够用了,多一个反而觉得有点浪费时间
我所說的順其自然并非意指什么都不做,而是你想怎樣做就怎樣做,結果如何,就要有心理準備去接受,以平常心看待。
我們應該以積極手段行動,消極心態面對結果。
●阿惟:原來是這樣的意思。
不過為什麼要消極心態面對結果?我覺得就應積極,但不要太重的得失心。如果消極面對結果,就會有那種「得過且過」、「順應天命」了,如果是重要之事,結果是失敗的,更應積極去補救吧。
(不過我以上的說法是工作上為主,並非一概對所有人啦)
看了很有感觸的一篇
因為我也做過類似的事件
Sometime you never get it is better than you got it. :P
@Kenneth Man's Wear:是的,我完全明白這paradox的道理。:(
是啊..有些时候,单单是看着照片,海报,杂志...
而有感觉,后来,那一种感觉:迷恋...
所辛,那一种感觉没有维持很久...
要不然,真的很痛苦啊...
Hezt,好高兴看到你的blog开放了,之前(忘了多久以前)被封锁了,我怎么也进不来。
这一篇说的几乎是我的心声:我也会放日历在房间,也会把自己代入到羡慕的人身上,然后努力了再努力。偏偏身体不争气,无论是外形上还是特质上往往都赶不上。
虽然说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但看到那些崇拜着的人物,还是会想:如果我像他一样,那该有多好啊,哈哈……
●BLUEFISH:你太久沒有回來了,這裡重新營業好幾個月了。
只是我放緩下來了。
有些海報男孩,只適合掛放在心牆上。哎,我真的想起這位海報男孩來了。
"I like the idea of you more than the actual you"網路查譯Bing:我喜歡你比實際更多的想法你;google:我喜歡你的想法比你的實際;老朽試譯之為:好喜歡構想中的你,甚於實際見到的你;或套句老詞兒:見面不如聞名,聞名更甚見面,hezt大大你意下如何?!獻醜了(^3^)
●余重立:唔,互聯網的譯法都不準確,而且大誤。裡面的涵義該是,「我喜歡在我想法中的你,多過真實世界裡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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