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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不想提起的人


下班回來,無法在客廳享受一下伸腿坐沙發的時光,因為家有一痴人,就只會痴黏在電視機上看港劇,包括如今播著的女人俱樂部。且看劇中那五位過氣的明日黃花:李麗珍、袁潔瑩(我看著她們的少女組長大的)等,人家結婚生子等等閱歷了多少。但我家那位呢?

她現在還在痴痴地緊守著電視機播著這些片段,算是緬懷昔日的自己的青春年少嗎?但可以撿回那些已逝的嬌麗嗎?她成了一個potato couch。我拒絕看港劇,也拒絕任何相關的港劇對白與音樂鑽入我的耳朵。

在工作長達十二小時後,我只想坐在一個屬於我的空間,我要享受一下屬於自己那被公務滲透與貫穿了的腦袋。

可是我回到家是喪失了選擇的權利。我必須要服從、遵照一個自以為是的女人所選擇給我的畫面與聲音來消磨我在睡覺結束一天活動之前的私人時光。

我拒絕。我要贖回我的自由權。

當我現身在電視機前時,示意著我要轉台了。她仍不愿離座,眼睛彷如死釘在畫面上,那種像是母子分離的悲痛畫面,遂令我有一種惻隱之心。

我問她:(而且這是我們冷戰多個月後的偶爾的說話)「你還想看嗎?」

「沒辦法咯。」她作出那種慣於讓我厭惡的樣子出來,從小時即是那種軟性威脅的臭模樣。然後一邊收拾著在茶几上的碟子與杯子(她是撈電視汁飯的,所以碟子還凝結著食物殘渣與漿汁的硬塊狀)作狀離去。

我一聽到這樣的回答,無名火冒起──我不需要你的施捨!我不需要你這樣勾畫出自己如同天下最慘的姐姐!

我不需要像你一樣需霸佔一台電視機來打發你可悲的人生!
我不需要你將我反灹出是一個大惡大霸而沒有人情味的人!
最反感是,我不喜歡你扮可憐的樣子!

以前小時她仗持著自己是家中第一位會駕車的駕車人士,第一位出身接觸社會人士的長輩,但死性就是臨渴掘井,她因遲大到了而載著我時,在路上飆車時會對著四週的車子割車狂罵,或是機關槍般吼罵我,但一切是她愛拖泥帶水的性格所起。

我永遠是小她幾年的弟弟,但不代表我永遠是長不大,永遠考不到車牌的!那時我膽顫心驚坐在她身旁時,我就下決心:我不要像你一樣,有朝一日我也會駕車,我也有自由權來掌舵,駕駛盤在我手中,我知道我要走的路!

這麼多年過去了,她的人生迷失了,她失業好多年了,她每天只會呆在家裡。我也索性放手不理了。我不想再介入她的人生,我只想過我的生活。

這幾年來我自己經歷過這麼多事情,我可能還未清楚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但我絕對知道我不要的是什麼。當我要割捨時,我是一不做二不休的人,像椰漿飯、轉工等,我是開弓沒有回頭箭的。所以,我現在連填表格時要寫上誰是緊急聯絡人的親屬時,我也不再填寫她的名字,她在我的人生裡,只是一個我也不想提起的名字。

我頭也不回地,沒有看電視。回到電腦面前,然而坐了整天工也是坐姿,我在電腦面前不經意地睡著了,或計太累了吧。醒來後。原來我還沒有夢醒,所以寫下了這篇文章。

2 口禁果:

匿名 說...

成年人了,搬出去吧。不要說什麼割捨不了,一切都是藉口。
我在家過得很舒服,有幫傭,有兩台astro, 三台電視,有可以練鼓練琴唱K的「音樂室」,但我還是搬出來住,而且我是女生。
長大了就該做長大了的事

匿名 說...

買間小公寓吧,不求最好只求有,二十多萬令吉的公寓,在雪隆兩地還是有的,當然不是高級的了,但也是自己的家,自由自在啊?又可以帶佬回家(誤)。

bottomhh@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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