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
老實說,這是我第一張一觸即通卡,因為2015年之前我都是用現金付過路費等的,而且我不信任線上交易,包括初期掃卡過路費時是難有文書記錄,我嫌報銷公賬麻煩,就沒買卡。
2015年時,其實我完全沒有想像2025年現在的我,會過得怎樣,或會變成怎麼樣,買那張一觸即通卡時,僅被告知有效期是十年。
我當時就想,十年就十年吧,也蠻久的,快要過期時到時再看再說。反正不會這麼快到來。
那種感覺就好像看到天氣預報說,距離你幾千里以外的一個國家,即將會下雨或天晴。
然而就這樣一瞬間,我需要為這失效期負些責任,做些什麼,就是索取回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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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時我找到一份我覺得非常開心的工作,遇到很好的男上司,學習新事物,帶領著一支團隊,其他同事也相處愉快。
但之後……真是的盪鞦韆般的歲月,起起落落,工作也換過了幾份。我真的想像不到,我就這樣跨入了40歲,而現在40歲也快走到盡頭了。
但是生活的改變依然是很大。我現在也不想再設想,下一個十年,我會遇到怎樣的自己,我要創造什麼大夢想去實現,或是我會遇到怎麼樣的人。
不過我覺得現在的我,比十年前的我多了一份篤定感,彷如沒有這麼慌了。
我覺得我的主體意識逐渐清晰起來,這種主體意識,是猶如由內到外破土而出的種子。
不久前,我重遇一個差不多是十年前認識的舊人,他提及他的現況,包括,當年他心心念念的其中一個兄弟姐妹,與他鬧翻了。然後他噼哩啪啦和我訴說著他的家事。
我會心一笑。這不是十年前的我走過的路嗎?
那時總覺得做為家人,我們會好好地走下去,即使我所面對的家人,是一直挑戰著我的主體意識的──換言之我需服從,因為家人就是愛你的人,希望你過得好的人,得一生一世一起生活下去。
原來這都是童話。而在這十年來,我漸漸將這些讓我感覺到不開心的「家人」都移除出我的生活圈外,我的內心才沒有這樣地波濤洶湧。
我記得就是十年前,我從一份服務長達十年的公司解脫出來,如同逃離苦海,而恰好那時正是農曆新年,我十分地開心,因為這是我成年及踏入職場工作後,第一次不必在農曆新年上班,我可以自由支配我的時間和過節。
我安排了一個節目,然而其中一個家人臨時反對,建議要將那節目移去另一天,我們因此爆發了激烈的爭吵。
那家人過後發瘋地關上房門,精神狀態出現極不穩定的情況,我當時才意識到,這人真的有病了。
我那時是傷心和難過,因為我覺得我終於享有一次可以有自主權去安排怎樣過年時,我得服從這人的意願,不為什麼,就是因為我們是有血緣關係的人,我們得互相遷就和容忍,我們得「家和萬事興」,什麼都不能攤出來說──重要的是,我是正常人,而那人是擁有著與我不同精神世界的人。
在這種被家族關係裹挾的日子,我覺得就是那時我想真正掙脫這些枷鎖,我不能再做這樣的困獸,畢竟,我已快要40歲了,但還得像家中晚輩一樣地生活。
聽完那位舊人說著他與鬧翻家人的事情,我沒有多說什麼,我只替他總結一句:有些人,是不屬於在你的生活裡的,即使是家人。
真的懂的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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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觸即通卡辦著退款手續時,我心裡閃現很多疑問,問著自己:十年前的自己在想著什麼,在做著什麼?當時的自己,應該比現在的自己感覺到不快樂,因為很多事情想不通,也不敢去實現。
而我覺得此刻的我,自己是一個獨立的主體和個體,這一環節我覺得是我這十年來培育出來的意識,我不應該感到羞愧或虧欠別人。
去年遇到一個人,發生一件事情後,讓我覺得痛苦萬分,我為了那個人,以為是「以愛之名」為他做了很多事情,因為對方給我的付出,是需要我去佈置、安排一些物質,來滿足他願意繼續和我一起前行的前提條件。
我以為真心會換取真心,以為我的端水付出,利他主義就會換來一片真誠反饋。但真的就是那麼一句網絡潮語:愛得一貧如洗。
然而,我還是爆發了,因為我難以忍受自己的主體意識一再被侵蝕,我被反噬成不是我自己了。
到最後,我驀然發現自己,又是遇到20年前被椰漿飯時的那種被傷害的處勢,主因是:人家根本不愛我,人家只是權衡利弊下將我當成了備胎。一個中年男人被白嫖,我也覺得自己可笑和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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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手續快要結束時,櫃檯人員說,一觸即通卡的餘額會在三四天內返款到電子錢包裡,其實飯額也不多,就是RM5.10而已。
但屬於自己的物質和能量,還是回歸給自己了,讓自己還給自己,讓別人還給別人。向上一個十年的我致敬,謝謝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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