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想見見你,因為我想知道一個在自我介紹中可以寫出那樣優美文采的人,到底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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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聲明的是這不是一項炫耀。我開闢這個部落格後,其實收過不少電郵,來信者說要與我交個朋友。
到最近,一名先生單刀直入地在電郵說,他要「見我,真真實實,來一場翻雲覆雨」,因為我所給到他一種特別的文字感覺。
這是一個非常撩撥慾望聯想的字眼,是不是還有接下來的一句:共赴巫山、欲仙欲死…?
我在那一晚有向小岩略提起這些來信的內容,他反問我,「你寫部落格不是要認識人(炮友)嗎?」
我不知道他是否在捉狹或是胡謅一番。但這顯然地誤解了我的意思。我當時嚴正地糾正他:「如果我真的要認識人,不如我放一張半裸的性感照片,也不必寫這樣多的文字了。」
我的部落格並不是征友欄(Personal Ads),如果我真的那樣饑渴至要找人來快活,帶著一幅皮相去sauna尋歡就行了,或許,找一個網友來投資冗長繁雜的時間精力,或許在健身中心裡去搭訕。那不是更直接了當,我也不需每天寫日記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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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那是兩年前的一個晚上吧,我與一個聊天室的網友約定了出來見面,他是一個駕著豪華房車的中年人,他當時很坦白地對我說:「我真的想見見你,因為我想知道一個在自我介紹中可以寫出那樣優美文采的人,到底是怎麼樣的。」
當時我還未開始寫部落格,我只是在自我介紹中「花了一些心思」寫了幾段介紹文字。
當然,文字讀在不同人的眼裡,就會有不同的詮釋和解讀,裡頭包含很大的主觀性。我不知道我那幾段介紹文字是否真的有魔力,或許他只是用這句蜜語來調節當時我們的對談氣氛。
當晚我們有談了什麼?我都幾乎忘了,只是我記得期間出現許多冷場,原因之一是我們是在民歌餐廳見面,那些駐唱歌手的聲音已淹沒了我們的聲量,其二是我們真的沒有什麼共鳴和交集的話題。
但是我留下印象的是,他說他非常喜歡Robbie Williams 的《feel》這首歌曲,他說此曲很有意思。(巧合的是,此歌也是我的心水歌曲)
我們到現在沒有聯絡了,那是唯一一次的見面和接觸。
他是在半途中對我說起這句讚美語出來。為什麼我們會斷絕聯絡?
我想,他給了我一個fail的分數。他是不是在見到我之後,萌生出一種夢醒的感覺,因為我的文字為他編織了一個美夢,在他的夢中,他應該已描繪了一個形體給我。
但是,那只是他要的我,而不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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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真的只有一介平凡的肉身,如果我的文字真的可以感動到其他人,我表現自己的平台,就只有用文字與標點符號組砌起來。
然而同志之間的相吸力,是完全建立在第一眼印象,或是視覺影像來引爆Sex appeal,用文字來表現自己,無疑是飄忽得難以捉摸。
我也明白為何去年此時此刻,我在曼谷的Babylon中孑然一身地站立著而「無人問津」,因為我只懂得文字語言,而不諳肢體語言。
後來有時我會想,既然自己也被他人如此從表象來say no和被否決,那麼相對地,我在接觸其他人時,也是無法第一時間認識到他的優點和長處的。
我可能錯失了許多機會。這也告訴我自己,不能如此快速地先入為主,而對他人作出不客觀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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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是一個表象,如鏡花水月,如果我的文字真的引起你的共鳴,惹起你有特別的感覺,那我在這裡謝謝你的喝采。
可是,我寧愿躲在幕後,也不希望見到喝采者見到我時的失望表情。
因為你失望,所以我失望;所以與其我失望,不如你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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