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場白小啟:這篇文章是我上週就寫完了,可是經歷了一週的波折後,才在今日發表出來。但我那段起伏跌宕的故事還有下文…
前陣子nicholes提出一個相當值得討論的論調:只有感官相愛,但是器官不能相愛。
清楚地來說,「器官」當然不是指體內的腎、臟、胰等,那是屬于手術台來解剖的,我們這裡所說的「器官」是指屬于床上的:陽具(喔,一說就俗了)、手指、舌頭、肛門等的。陽具當然是原創的性器官,可是人類已發展成其他器官也當成性器官來了。
身體還有哪個部份可以發展成性器官來使用?乳溝?(那是女人才有)、股溝?腳板?臂彎?腋窩?林林統統的都成為戀物癖了。
區分得如此細微,但也不是瑣碎的事情,我在思考,到底我們是否掌握到何時得到感官快樂,何時得到器官快樂?
感官上的快樂,是可以突破到欲仙欲死的幻遊境界,是可以擒住的意念;器官上的快樂,那是物理上的摩擦動作,卻是一個滔滔的浪頭,但在退潮後稍縱即逝,無形無影。
我們是從感官快樂中滋生快感,還是從器官中得到快感?兩者是否同時出現?或是相繼伴隨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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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與一色老馬談到一個問題:
「是否任何人碰觸(手、口、舌頭、唇)你的肢體,你都會出現勃起的生理反應?」
我的答案是yes,而且是當機立斷的。一色老馬的答案則是No。我們兩個出現分歧。
我的想法是,一般同志(沒有性能力障礙者)如果在意識清醒中蒙上眼睛,被第三者撫觸(不理這第三者是認識的或不認識的)等,他照理會起生理反應而充血鼓漲,就像在sauna黑房裡打野戰的一些「食人族」。
但一色老馬說,如果他無法看清楚對方的樣貌,他就無法充血與勃起,而如果對方是符合他的基本需求,他更會自動顯現生理反應出來。
他的答案無疑地讓我有些遲疑。因為我一直都以為,每個直人或同志,都是下半身和腦袋分家的生物,意即上半身有一套思考,那是意識;下半身自個兒指揮行動,那是慾求。
一色老馬問:「如果你是被一個齷齪的Bigmac來咂吮,你也會勃起嗎?」
這也是相當為難的問題,因為Bigmac一向並非是我的首選,第二是不論是bigmac還是水牛型,只要是污穢齷齪的,也不會有人接受。
但事實上我會作出反應,前提是我還不知道對方是bigmac。當然這是我在sauna的黑房巡戈時驗證得來的結論。
而事實上,一隻美麗的孔雀,有肌肉有樣貌,也不意味著他是一隻在床上可以開屏讓你驚艷的孔雀,他可能是一條沖上岸的死魚。這是椰漿飯帶給我的啟示,因為他絕對不是孔雀,他也不是一條死魚,但他有一根會讓我浮上雲端的小鳥。
所以,我得撿回過去的荒唐經歷──按圖索驥逐一闖上炮友網友的家門,然後活色生香的火辣起來。至少每一次我都接受別人對我「起立敬禮」。
當然,還有直佬巴特、和藥皂般清潔的小岩,都可以像我手中搖晃的可樂瓶罐,一掀蓋就是騷動的汽泡。
當時我認為,他們都是腦袋與下半身分家的動物,他們都是區隔靈與肉地來相約,來鬆綁身體的戒備。所以,當我們大口大口地吮吻和急猛地抓緊搓撚行事後,其實只是要器官上的摩擦快感,一陣淋漓盡致的舒洩而已。
然而,如果一色老馬的說法成立,那意味著這些陌生的網友當時對我的感覺還不錯,以致在感官快樂中,才能充血地一柱偉岸,而萌生起感官快感。
這樣說來的話,我還是存有一定的吸引力,至少在外型或是氣質上,讓對方愿意讓我接近他們的褲襠。
然而,這樣的定論也不全然正確,因為可能對方可以挺拔直立,是他們慣性的天賦,可以對任何撫觸有生理反應;他們對我不會萌生厭惡的排斥感,那也並非他們對我有好感。
可是,我們往往都分不清這究竟是生理的痛快,還是心理的滿足;是心靈感官上的享受,還是肉體器官上的快感?
你是追求性靈,還是追逐性愛?靈與肉各處天平各一端,同志們如何把持遊走?
我想起九厘米先生在廁所裡對著我一如以往地說話時,褲襠也可以挺拔鼓漲起來,我當時以為他對我是有愛意好感,所以才會以下半身來表達。
所以,我就掉進他自己的慾望無底洞裡,那是十分荒謬的愚昧,荒謬的是我會對他有好感,愚昧的是我以為他對我有好感。
對方/自己到底是在追求感官快樂,還是器官快樂,現在我還在學習中。我想照著感覺走,應該是最真切的一種回應。
當然,炮友會將感官和器官分家,就像腦袋與下半身分家,戀人會將一切糅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