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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

樂天.知命

~有關音樂

雖然之前我說過,我不喜歡樂天廣場(Lot 10)的Celebrity健身中心,地方小,而且停車費貴得飛起。

不過我卻覺得,這間分店的選歌,領先其他的Celebrity分店,特別是不會像雙威金字塔的那兒,選的盡是「捽碟」後的混雜舞曲,像在pub「fing」(意譯:甩)頭多過像在運動,又或是谷中城的分店,盡是一些不三不四、砍得不像樣的串燒歌曲。

在樂天的分店裡,你彷如聽著jukebox,播放著一些過氣的流行舞曲,而且是一整首串燒式的播放,例如米高傑遜等的,聽得十分過癮,一邊讓你懷舊,一邊讓你覺得起勁。

我不是那種一上健身中心就聽著耳機的人,我總覺得戴著耳機做運動,是與世界切割了,因為你將自己包裹在個人的環境裡,所以我需要融入整個大環境裡,雖然是消極地要隨著大環境播放的歌曲,不過我甘之如飴。

所以,選歌成了我光顧樂天分店的原因之一,而且我總不想每次都是到谷中城運動,那顯得太沉悶了,而且忠實kaki太多了,都是舊臉孔。


~有關邂逅

然而還有另一個原因我在昨日禮拜天時到樂天的分店,因為我就是想碰碰運氣,看會不會再碰上兩週前遇到的一位馬來人。

當然,他也是一名乳牛──但難忘的是他的笑容。

那時在蒸氣房裡,我就看見這名乳牛就正襟危坐在另一隻乳牛隔壁。那時他的毛巾已褪到大腿上,露出了一大片黑茸茸的恥毛了,其實只要輕輕一勾,他的下體就會裸露出來。

這樣的坐姿很明顯地釋放出一個資訊:我有的是本錢,就給你看一半,想像另一半。

我喜歡他的胸肌與臂肌,起伏有致,而且是肩頭肌是渾圓發達的。一如以往地,我們以同道中人的方式,交換著眼神。

當一個人對你不停地張望時,你就需要回報了。

所以,我們後來又轉戰到桑拿室裡,那時我與他是以L字型的方向對坐著。他竟然與我開口說話,介紹著自己的名字。他說,他叫小華。

怎麼會有這樣的華人名字?小華說,就只是一個名字。然後又爽朗地一笑,露出一排貝齒。

他不像典型的馬來人樣貌,有一些像混血兒型,我再打量著他的恥毛,確是茂盛之地,讓人有一種蓬勃的景象。

我再看著小華的胸肌,由于他是兩手支著上半身坐著,他的胸膛就像一把扇子摺疊著,有一種飽漲的蓬隆感。你可知道扇子張開來時那種張力,總之叫人垂涎的。

而他的兩枚散漾開來的乳暈,再度讓我目不轉睛,我突然想起衍先生──也是這般深淺分明,非常魅惑。

但色相以外,其實小華的笑容非常親善,那是帶著一種稚氣的無邪。這種笑容確是讓人醉醺醺的,更何況他口操著的是馬來文,而且是那種渾然天成的馬來文,配上這樣的笑容,你會聯想到是甘榜那種赤著上身在路邊打羽球的馬來小子。

後來我們盡是聊著,我用我那不靈光的馬來文對答著,或許他真的是不大會說英文,然而我只能配合。

小華說,他只來樂天這家分店,而且,他在過去一年曾經遊學海外,他還說他研讀的是什麼課程。

他在說完每個答案後,都會露齒一笑。

後來我忍不住問他,你是否是混血兒?小華說,可能他的父輩有華人血統,而他來自吉蘭丹。

我贊美著他的身形很好,肌肉也練得很均勻,小華則說,他已有幾個月沒來健身了,但喝了蛋白粉助益不少。

說著說著,我的手就主動地伸了過去,撫著他的大腿,他並沒有拒絕,又是溫煦地漾著笑意。

但那時來了一名洋人進來,然後我們之間的互動又被打斷了。我們恢復了正經八百,到後來輾轉間,我們各自在沐浴室內沖涼了。

那時我看著他,半掩著浴簾,將身體搽滿了肥皂泡,就像一個娃娃似地,更加有一種純樸潔淨的感覺,他知道我在他對面,又對我一笑。

為了展示我的友好與本錢,我也將浴簾掀了開來,讓他「管中窺豹」。

小華還是親善地微笑著,帥得不費吹灰之力。那真是教人情難自禁的誘惑。我們再交換了一些手勢後,我就拎起了毛巾,越過對面,走進他的沐浴間裡。

當我安頓好自己時,在方吋空間裡就看到小華的全貌了,他的肥皂泡還未褪去,然而他的下半身──竟然隱沒在肥皂泡裡。

他並非我想像中的偉挺,即使那是半翹著的昂揚,然而事實上那是一般華人的尺碼,而非典型的馬來人工具。

這真是印證了他是華人血統的揣測。

他將下半身推了過來,就讓我掌握著那沾滿著化學肥皂泡的老二,我握在掌心中有些驚訝,似乎這樣的交換得來太容易了。

然而我只是稍微搓撚一下,小華馬上就「開香檳」,我變得如此不費吹灰之力,就將他干下來了。「怎麼這麼快?」我那時心想。

在打炮這回事,特別是兩個男人之間,當某一方比另一方早結束時不是好事,因為雄性都是自私的,自己的事辦妥之後,就沒有關于自己的事情了。

所以,我在沾濕一手間,也沾滿了他的精液,有些狼狽。而他只是坦然地一笑,帶著一種卸除重擔的笑意。我撫著他的肌肉,甚至親近他的肌膚時,小華只是閃躲著。

一切就是完結了。我知道他對我沒再興趣。後來我還在耳語著與他對談著,還問了一句非常愚蠢的話:「你有男朋友了嗎?」

他點點頭,「yeah。」



~有關現實

其實不論這人叫小華,或是什麼John Doe,但都是無關痛痒的。這些事情對我來說,都是司空見慣的吧!

只是不知怎地,我還是想再見他,或許只是想再見見他的笑容?或許更深層的慾望是,想要與他再來一次的親密接觸?

但那幾天我確是縈迴著小華的形象,我覺得自己像個花痴一樣──三十多歲的成年人了,但在渴求著一睹海市蜃樓,或是撿起鏡花水月。這種行為有些可恥,卻讓我不可救贖地在自責著。


~結果─
當然,我的週日樂天之旅,並沒讓我如愿以償。在晚餐時分我就離開了。在細雨紛飛中,整個星光大道不復當年的盛況與熱鬧。

我一個人就撐起雨傘,然後走到隔鄰新開張的飛輪海88廣場,豈料讓自己陷入另一輪的冷清中──皆因該間由吉隆坡廣場改裝而成的新廣場,還未完全開張營業,看起來只有五成店舖在營業。

我兜了一個圈後,再走出門外,望著對面的柏威年廣場,有些惆悵地問自己:唔,是否要去逛逛呢?

可是都沒有目的的光看光逛而已。所以我又撐起了傘,武吉免燈路都亮起了霓虹燈,然而我孤身一人走著回頭路。

那時才晚上八時而已呢!

我突然想起祁先生。在週三時他又突然間在ping chat寄了短訊給我,還傳了他半裸的相片給我,當我們在一來一往後,我有提問:要不要週日見個面?

但之後就沒有回應了。我也沒有再去追問。我想ping chat是有push功能(即是即使下線了還是可以傳送回應過來),怎麼會沒反應?

當然這也不是第一次了。只是我想,到底我要被耍弄到幾時?或許我需學會怎樣放手。

只是在晚上八時,一個人撐著傘去取車,然後眷戀著這城市的霓虹燈時,是孑然一身的。但我想到,如果在這時候約見祁先生,或是任何盲目約會,至少時間彷如會充實一些,至少一個週日的晚上會有些意義。

然而,我卻舉步獨行,心情被這些情緒沖撼得七零八落似的,然而思維卻是顢頇的。

就在這時,我拿出了iPhone,開了音樂套上了耳機,我就這樣樂天知命地,回到一個人的世界裡了。



2010年9月25日星期六

大器晚成








這幾天我都在忙著什麼呢?就是煲美國HBO的劇集──《HUNG》。

其實我已算是相當過時了,因為這齣劇集已來到第二季,而且本月初才剛宣佈第三季即將開拍,所以在播放一年後,我才得悉而認真地在PPS追看起來。

看《HUNG》,其實只為了看劇中的男主角Thomas Jane。他是此齣劇初始吸引到我的唯一焦點,就是他是一個天然的「水牛」,也是《Hung》裡唯一的hunk。──從1999年的Deep Blue Sea開始看到這位肌肉發達的男士開始,我就心如鹿撞,到底他是誰?

後來,他陸續有拍過幾齣戲,都是半紅不黑的二線明星吧,還拍了相當爛的B級電影如 Punisher等的,我都沒看,而在《The Sweetest Thing》(2002年)夥拍Cameron Diaz,染了一頭黃金頭髮時,活脫脫就像Barbie Doll故事裡的KEN,矯情而做作,當然也發揮不到什麼好演技。

然而,在HUNG這套劇裡,就真的要講究演技了。而Thomas Jane也變成了家喻戶曉的名字,算是走紅了吧!



我不知道是港台或是中國哪一地的神來之筆,將HUNG譯成《大器晚成》。這可真是一語雙關,道盡了戲中的菁華。只是如此套用老子的千年名言來放在此齣有些活色生香的劇集中,又附有一些褻瀆的意味。

此劇的主角其實嚴格來說,並不是Thomas Jane所飾演的40餘歲的體育中學老師Ray Drecker,而是這角色的老二。

因為RAY這角色就是說他「天賦異稟」,是一名巨根猛男。曾經一度是學校風雲人物的他,在家鄉底特律執教逾十多年後,與妻子育有一對已屆少年的龍鳳胎,突然間妻子提出離婚改嫁給其貌不揚的舊同學,而他的住家遭一場火劫後一無所有。

加上美國因次貸風暴造成的經濟衰退等,男主角在一次激勵講座中發覺自己並非一無是處,至少他還有一根命根子,一根會屌女人的家傳之寶。

加上營友與炮友Tanya的鼓勵下,就拋個身出來,暗地裡當一名賣肉的男妓,表面上還是教育工作者;而Tanya就成為他的皮條客。



所以說hung這個劇名也是一語雙關的,除了形容男主角是尖拔挺峻的巨根人士以外,你也可以想像到整個美國的前景都在hang著,晾著。

故事背景還選在最能象征美國經濟破壞的汽車城市底特律,就是要道明經濟的衰退。在謀生無計下就需回歸傳統,而賣淫是自古以來最古老的行業,肉慾供求是恆生不變的常規,所以我們的文化為這行業創造了多少個隱晦的名詞:賣春、皮肉生涯、娼妓、迎送生涯、應召女郎、牛郎等等。

但在《大器晚成》中,劇中的精神並不是「操醜業」,而是在走至絕路時,至少你會屌,還是可以養活自己,這不是一行醜業。

所以男主角是有大器之人,而且是有遲來的事業,只是還未是人生的春天。



這是HBO出品的劇集,一開始時出現這三個字母時會讓我想起Sex And The City,恰好此劇與性撇不開關係,只是沒有那麼明目張膽放成名字而已。

此劇的片頭曲「I'll be your Man》(由The Black Keys唱的)非常動聽,而且一開頭就是Thomas Jane一邊從鬧市從一身西裝筆挺,然後逐件除下,直至到一個湖泊中脫個精光露出屁股,就縱身跳下。


當我第一眼看到Thomas Jane演出時,我是有些意外,覺得他真人確是有些老態了,至少不能再當一名小生,是名符其實的叔叔了。可能對他久違,總是看不慣他那往後退的髮線。

不過,可貴的就是這名叔叔還保持著非常均勻、卓越的運動型身材。我不會說是發達,因為那是恰好其份地的適中、精壯,不會過度飽漲的胸肌,手臂肌肉也恰好粗壯,還有六塊腹肌。

但最要命的是他的體毛從胸廓到「王」字型腹肌,都是細細地滋生勾勒出形狀出來,另外他的乳頭是如此地粉紅。我真是奇怪,到底是否他有修剪體毛,而為何白洋人的乳頭如此粉艷?



所以此劇是選角正確,因為Thomas Jane確實有那種野漢子,但又憨厚的莊稼漢氣宇。而戲中他是全穿著那些披風當外套,以及褲襠前有打摺的老土西褲,而沒有任何貼身剪裁的衣物,這讓他的佬頭角色更具說服力──就是只是一名普通平凡人。

可是脫下衣服來時,就是另一回事了。

衣裝真是影響一個人的形象與外人的觀感。因為我一直想起Desperate Housewives裡那位我最喜歡的猛男Mike Delfino穿著那窄身的T恤時,就覺得那是讓人熱血奔騰的狂野男子。

然而,由于在Hung裡的男主角正職是一名老師,所以他就老老實實地穿著有些走樣、寬鬆的襯衫與西褲,完全將他的性挑逗味道給包裹起來了。




但說到重點,為什麼不論是大勺子或是小茶匙的老二,會象征著一個男人做為堂堂男子漢的自尊與威嚴?

尺碼固然重要,然而最重要是技巧、技術,如果能達到奇技淫術就最好。可是此劇的創作人瞄準了世人對陽具尺碼的迷思,所以就認為一個能頂天立地的巨根就是造愛高手。

老實說,以過來人的經歷來說這道邏輯真的是相當簡化了。

不過後來男主角在後來的劇情發展中也漸漸地意識到,「大」不等于「性事美好」,「挺舉能干」也不等于「快樂」,因為在取悅女性方面更需要照顧到她們的心靈需求,所以女性看sex是「性愛」,男性看sex只視為「性」而已。


Thomas Jane後來在接受訪問時說,
「We are born to be insecure about [our] penises. I was actually quite happy with mine until I did Hung. Now I don't know what to think of it, maybe I'm not big enough. I was basically really happy with mine, now I've got all these issues and I have to go see a shrink.」

(我們天生就會對自己的老二感到不安全,其實我對我的相當滿意,直至我在演這套劇。現在我不知要如何自處了,或許我還不夠大。但基本上我對我自己的(陽具)是滿意的,但現在有這些事煩著,我應該去看心理醫生了。」
事實上此劇推出後,許多人對Thomas Jane真人的老二尺碼很有興趣,可是他在接受Men's Fitness的專訪說,他只是長著一根普普通通的老二。
「I'm a textbook average guy. I'm 5'10", I wear a model suit size -- 40 regular, 32-inch waist pant -- and a size 10 shoe. Everything about me is prototypical. Everything. I even have a right-down-the middle-exactly-average dick.」

(我就是課本上所說的平凡男人。我5呎10吋高,我穿中等尺碼的襯衫──40吋寬、32吋的腰圍,以及十號鞋子。我身上的一切都是很典型的,任何一樣東即,即使我的陽具,也是恰恰好是平均數之內的。」
其實你真的不得不佩服西方洋人的坦白,或許我覺得Thomas Jane應該收錢拍一輯裸照,讓別人過目一下本尊,滿足世人的好奇心。

但是人人往往都會像熒幕上的角色投射在演員的本尊上,這是演出成功,可是飾演這樣的角色,他們被意淫的對象,或許說,物化了。(然而,這就是戲子,戲子無情,花旦小生上台是化妝披彩服,然而現在一般劇集都要用身體器官去演繹了)

所以劇中當然沒有出現什麼陽具鏡頭,我又讀到另一篇訪問時說,在記者會上傳媒不斷暗示或一語多關地追問Thomas的下半身,讓在場的Thomas也感到不安。

當記者兜著圈子問時,制作人就辨稱其實劇中的RAY正在學習著怎樣滿足他的女客戶,後來有記者直接問:
「為什麼你不讓他露鳥?」
然後劇中的女主角Jane Adams(飾演Tanya)打圓場:
「因為它太大,太美了,會讓你意想不到。」
(有趣的是,這也是第一季其中一集中,RAY的怨婦女鄰居色誘他時無意中看見那大鳥(敏感畫頁,不宜公開瀏覽),而說出類似的台詞,是以女性的角度來說讚揚男性的陽具「大」、「美」。)

不過後來該劇的創作人之一, Colette Burson(與她的丈夫Dmitry Lipkin一起寫劇本的)說,
「我們認為這是精神上的,在某個程度上等于柏拉圖的陽具,就是一根想像中完美的陽具。要在戲裡露出來有些問題,因為對某些人來說是太大了,有些人就太小了。所以我們就想人人都在想像就最好了。」
我想這就是這套劇「畫龍點睛」之處了,沒有真空上陣,沒有全身抽送式那種如同真槍實彈的性愛動作,(而我看的pps版本還是刪剪版,後來才在網絡粉絲網站中找到一些畫面),一切就在想像著到底有多大,就有多美好。



我不斷再想,如果此劇交由目前因《Glee》而發紅發紫的Ryan Murphy來製作的話,他會否像Nip Tuck (整容室)裡將那些性愛場面赤裸裸地袒露出來?

在Nip Tuck 裡,即使早已知道那些床戲是演出而已,然而兩位男主角背部全裸抽送等的性姿勢,是教人流鼻血地誇張了。

但在《HUNG》,就是如此地乾淨,而且全劇幽幽微地散發出一種黑色的諷刺意味,還有些悵然。

原來這又是那對創作人夫婦的意思,因為他們不想將HUNG化成色情電影,而且他們在寫劇本時,並沒有怎樣去關注賣淫業,反而是專寫男女主角正職身份,即體育教練及詩人如何在不會交集的生命中碰撞。

雖然說沒有露骨的春宮戲,然而劇中的fxxx字滿天飛,dick字也毫不掩飾地脫口而出等,雖說只是一般的表述,但聽起來是相當地刺耳──似乎因為沒有刺激到感官的床戲,就在思維上用一些綿里針扎一下觀眾的神經線,也算是一種語言暴力吧!

而且,即使是當戲中的皮條客Tanya教導Ray如何滿足女性時,只是談到心理上,之後一切就省下了,特別是性愛技巧等連用一些有趣味的形容詞來比喻都沒有,其實看起來
相當沉悶。

只是當男主角在接第一位顧客是一名60多歲的肥胖安娣時,到後來連孕婦客人也干了起來,我在想如果生活中有這樣的情形發生,那麼這樣的男人,真的只是一個只會操人的人肉機械而已,真是不可思議──但真的會有這樣「doable」卻不揀食的男人嗎?

(我有想過如果我是一名男妓,要我去接這樣的男客人的話,我會依嗎?)



Hung在第二季時,其實劇情已顯得有些呆滯不前,而且相當薄弱。我想欠缺火花是因為男主角接客不夠多!(有些諷刺吧!)但劇集的賣點就是碰到怎麼樣的女客戶,帶不同的配角入戲來強化劇情張力。

然而都沒有,而且都是繞著兩個皮條客怎樣在男主角身上爭寵,而那位女主角之一的Tanya在後半部時簡直是越來越惹人厭。而且也拍著男主角要怎樣追回前妻、如何面對兩位長得像怪胎的龍鳳胎子女,成為家庭倫理劇。

這又讓我墜入懷舊的隧道中,Sex and The City就是因為四個女主角不斷換伴侶,而且有不同的男性出現,引發起男女之間與床弟之間的人性黑暗面,就帶動著劇情而精彩發亮起來。

然而編劇將故事不斷往後拉,而「接客」不多,就只能往其他旁支發展,我覺得如果第三季仍是這樣發展下去的話,此劇的壽命不會太長。



更教我驚訝的是,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此劇在今年1月時在馬來西亞的HBO亞洲台有播放,為什麼我一無所知?

況且,我也沒有看到任何片頭的廣告,反之那時熱播著GLEE,則是鋪天蓋地的廣告。

我不知道hung在馬來西亞是否有完全播出或是半途腰斬,然而以這樣的故事題裁,可在馬來西亞出街,其實是一項奇聞吧!

2010年9月20日星期一

講飲講食

這幾天母親都沒有煮晚餐,她可不知道我為此煩了幾個晚上。

煩什麼呢?第一當然是開支,第二是,我不知道要到哪兒找東西來填飽肚子。

找一餐吃有許多難題,還有計算。例如我在回家時都可見到路邊一些館子,然而一個人孤身隻影摸上門,問題是極少有單座菜式,第二是那區的交通情況怎樣(是否會塞車、有泊車位?)

馬來西亞是美食天堂,這是那些高官或是對遊客說的廣告詞而已,但我想並不在吉隆坡可找到真正物廉價美的珍餚。即使吉隆坡有美食,也不會聚集在一地,而是東南西北天涯海角偏安一隅。

所以,當你在晚上八時後下班時,要到哪兒去解決一餐,然後無牽掛地回家休息呢?

到處都是的嘛嘛檔,你看著那紅艷艷的咖喱菜餚時,已覺得在灌著脂肪進肚子。若是煮炒麵食或炒飯類呢,那種鑊氣其實非常熱氣,會讓身體虛火上升。那麼西餐、快餐呢?份量又大,在晚上後更是大忌。

如果是中餐呢──麵食等的,就得跑到那些華人住宅區或是華人小販中心去,可是那種典型的華人小販中心最讓我受不了的是那些杯盤狼藉,然後老鼠與蟑螂四竄的髒亂惡況(在嘛嘛檔也是不少)

而現在吉隆坡,甚或是一些大城市等的餐館、小販中心、購物中心的美食天堂,其實準備食物的掌鑊者,都是外勞。即使是一些輕便處理的「料理」,都是外勞在負責下手。不是說外勞準備的食物就要歧視,問題是許多菜式少了一份心機、用心去準備,都是機械式、調味不足,或是偷工減料的貨色。

小販或餐飲業者都推說經濟不好,原料食物通通漲價,所以只有左省一些,右減一些,但我覺得是現在的餐飲業者在做食物時根本沒誠意、不用心,只圖賺取消費者的薄利而已。即使是一些門面裝潢到華貴、體面的餐館,皆是下下品。

特別是哪些滿街的舊街場等咖啡店,藉懷舊為名,千篇一律的菜單及日益減料的菜式與飲料,讓我越來越掃興。我現在完全已對這些舊街場類的咖啡店下了「禁制令」,這是我唯一能做的「制裁」。

對我來說,吉隆坡的美食是沒有口碑的,至少快滑跌到負水平了。

所以,在晚上覓食,選擇更少,加上那些健美雜誌或是gym友紛紛說:別在晚上8時後進食等云云的戒律,銘記在心,讓我的找吃出路更少了。

但難道真的不吃?我做不到,至少生理上總是有一個鬧鐘會定時敲醒著我:你還未吃晚餐,你還做一件每天都必須做的事情。晚餐,是一種生理義務。



其實並不是我嘴挑,我只是渴望著一些對食物最基本的要求,而不是那些馬馬虎虎捧上桌,然後還要另外代政府征收你服務費與銷售稅,讓你額外花費。

但是問題是,我是不知道怎樣選擇。街邊小吃的選擇乍看很多元,但合時宜、合食量的選擇刪刪減減下所剩不多。

另一個頭痛的問題是:你要駕車去找吃。

吉隆坡人的移動單位已變成了時速,即是以公里/小時來計算的,因為一切全靠車子。我們現在不靠多少個腳步,或多少公里,或轉幾個街角就可到達目的地。不像以前,我們只要走路轉幾個街角,就可知道哪兒有好吃的食物在等待著你。

特別是一些小吃店,或是召集到食客到來捧場的小販中心、嘛嘛檔等,通通都需要你驅車才能抵達。而泊車位就是最頭痛的問題。

一些食店或許坐落在冷靜的角落,然而小貓兩三隻的食客,你一看就知道這館子的食物貨色應該只是普普通通。

那麼高朋滿座的食店呢?你可能兜了幾個圈子都找不到停車位。而且,你一想到裡頭的食物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味時,就覺得自己無聊透了。

有時我試過即興地,就隨意找一間店停下來用餐,但最後失望與掃興而歸的。

所以回家吃母親準備的晚餐,即使是粗茶淡飯,只是一兩樣小菜,其實是一種幸福。即使有時我會覺得厭倦,但現在想起來,只是扒幾口飯,讓肚子有一種微飽的感覺那就足夠了。



後來我回想,許多人曾問我:哪兒有好吃的東西?其實我不知道。特別是我住家附近的一帶有哪些館子,我是不熟悉的,因為我都是回家用餐。

又或許我本來就不是美食愛好者。所以食物對我來說,只是一種讓嘴舌得到滿足感的義務,何必苛求什麼?

或許以前因工作所需,上過不少富麗堂皇的酒店、或是價格貴到飛起而裝潢華貴的餐館,到後來似是不過爾爾,我已沒什麼奢望。因為你去到那些高餐館用食時,那些昂貴的開支絕大部份是來消費在客戶服務的,就是摸摸那些發亮的酒杯,看看四週讓你感到舒服的燈飾。

我發覺我對食物的惰性,其實是相當不進取、不積極的,為什麼我對食物如此欠缺冒險精神?

還是因為我已寂然如水,淡然如塵?



剛才我在回家途中,一邊焦慮地想著:糟了,到底我要吃什麼當晚餐好呢?因為駕駛盤一轉動,油門一踏動,就需要作決定了,否則只是走冤枉路。

後來我就想:不如就隨隨便便地在地在我家附近的嘛嘛檔解決自己算了──口吻間有些像要自盡似的。

但我又思考:可是能點什麼吃呢?前一兩天才點了印度煎餅…

接著又轉到我家附近的夜市中餐小販中心,又是我心裡面的「不」、「不」、「不」。

後來,我就鼓起勇氣,讓自己發揮一下冒險精神。我就直驅車到數公里以外的華人聚集地,那兒有許多夜市餐館或小販中心在經營著的,而我特別想到一間新開張的小販中心,上回嚐過後覺得不錯。

那是幾公里的車程,然而有時我會計較到連那幾公里都不會浪費油錢,因為總會想到得不到口腹之慾的滿足感。

詎料車子來到那小販中心時,竟然整座停業,原因是電流服務中斷。這可真是對我罕見即興發揮出來的冒險精神是大開玩笑。

所以,我又困頓地掃興而歸,然後又隨意地找另一間餐館來安頓自己。



我突然浮現一個念頭,如果我是一個遊子,如果每天我都是一個人去用餐,(朋友不可能每天都陪伴著你),那麼生活伴侶就很重要了。

所以,就是生活伴侶。

「生活伴侶」在我的生活字典裡,是日後長相廝守的對象,廣義而言就是分享著生活的一切。但我還未真正地投入地去詮釋過當中的意涵。

然而一直以來我都是與家人一起生活,所以生活上的空虛感並不是那麼強烈,也不會感到極度的孤單。

如果我是一名遊子,或許我內心孤單的滋味會每天都襲來,會強烈到成為苦澀的孤獨感了,那麼該會驅動到我,無論怎樣都要找一個生活伴侶起居飲食吧!

然而現在我才發覺自己就是欠缺了一個可以一起起居飲食的伴侶。

吃色性也──「色」之下的性慾望不是每時每刻都會產生的,即使是有,有時你可以自己解決。然而一天三餐都是自己一個人來打點、去惆悵時,那頻密度之高,就滋長了孤寂感,成為蔓藤植物般攀沿上來。

我不禁地在想,如果有一個人可以與你一起用餐,即使不定時,可是在特定的時候一起分享著食物的美味,一邊聊聊天那也不錯。又或者,你們分隔著兩地用著餐時,突然間想起對方時,就打個電話給對方問:「你也在吃著東西嗎?吃著什麼呢?」

(啊,誰有試過這種情景?我刻意不去想那個人,但我也想到那時我們曾經有這樣做)

這當然是普普通通的儀式性動作,然而其實就是感情生活上一種奠基。

在這種情況下,我想如果我真的有一名伴侶,或許我會無聊地撥個電話給他:我今晚要吃些什麼好呢?

然而,只是在想像中而已。

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

涼薄有時是一件好事

同理心。這是我母親以前常教我的事情,當然那時不流行「同理心」,只是說體諒。體諒,就是站在別人的位置上,來想一想別人的立場。

直至晚近才有同理心的心理學研究出爐,還將Empathy這詞化成了Empath,意即是「情緒感應者」,就是那些富有同理心的人士。我不知道情緒感應者是否是最佳的譯名,不過如果以以下的症狀來分析,這中文譯詞是吻合的。

剛從Huffington Post讀到這篇文章,我摘錄與翻譯了一些段落。

你是否被標籤為過度敏感?你是否在吸納著別人的情緒。那麼你可以被稱為『emotional empath』(情緒感應者)了。同理心是一種極為敏感、感應力強的工具,特別是在情緒方面。他們可以感覺到任何東西,有時到了極端,有時則是偏向于不智的感覺。

他們的敏感度可從生活中任何所經歷到的事物過濾出來。同理心是一種天生的棄物,具有靈性,也是一名好聽眾。如果你要一個心腸,他們會有一顆,他們可說是一個世界級頂尖的「呵護者」。


…有時情況惡劣時,這可變成一個吸納怒氣的海棉。這常導致那些正面情緒都被覆蓋了。

如果情緒感應者可以感受到身邊的愛與和平,他們的身軀就會融合這些感應而發亮起來。而負面事物,則會變成攻擊性與讓人感到疲累的。

所以,對于這些「情緒僵屍」是有非常明顯的印記,他們的畏懼或是憤怒都可以破壞他們的同理心。

有時在潛意識上為了自衛,他們可能會變成肥胖起來,當他們瘦下來時,就會對負面事物更加脆弱。同時,情緒感應者的敏應度有時在談戀愛時會非常「超載」,當中許多都會保持著單身,因為他們無法學習怎樣與另一半相處。

當一名情緒感應者感受到壓力時,那會引發慌張、壓抑、迷上食物、性愛或毒品而上癮,或是身體已不自由主抗拒一般治療法,也引發導致畏懼陌生人的心理病。

QUIZ: AM I AN EMPATH? (我是否是一個情緒感應者?)

Ask yourself:

  • Have I been labeled as "too emotional" or overly sensitive? (我是否被標為過于情緒化,或過度敏感?) (我:yes)

  • If a friend is distraught, do I start feeling it too?(如果一位朋友抓狂時,我會否也有此感受?)(我:yes)

  • Are my feelings easily hurt?(我會否容易感到受傷害?)(我:yes)

  • Am I emotionally drained by crowds, require time alone to revive?(當週邊是人山人海時,我是否會感覺到情緒被榨乾,然後需要一些獨處時間來恢復元氣?)(我:絕對是yes!)

  • Do my nerves get frayed by noise, smells, or excessive talk?(我是否易受一些嘈雜聲音、味道或是講個不停的對談而大受影響?)(我:絕對是yes!)

  • Do I prefer taking my own car places so that I can leave when I please?(我是否會較喜歡自己驅車到我要去的地方,以便可以隨我意地離開?)(我:絕對是yes!)

  • Do I overeat to cope with emotional stress?(我是否過量進食來處理情緒壓力?)(我:no)

  • Am I afraid of becoming engulfed by intimate relationships?(我是否怕被親密關係籠罩著?)(我:絕對是yes!)


If you answer "yes" to one to three of these questions, you're at least part empath. Responding "yes" to more than three indicates that you've found your emotional type.

如果在少過3題你都答YES,那麼你並非完全是一個情緒感應者,但超過3題都是YES,那麼你可是一個情緒感應者了。

這篇文章還有後續,但我沒有翻譯出來,有興趣者可自行來找來讀如何釋放自己。

我後來自己做了一個試驗,我超過3個答案都是YES!我想,我也是一個情緒感應者。

但我不愿承認這是一種心理「病態」,但無疑地每次週邊人的一舉一動,或是有任何人向我投訴什麼苦水時,我的情緒非常易受擺動。我曾想過,這是否是一般男同志的特徵?因為較為細緻、幽微,同時較擅于表達(expressive)的特色,都可在許多男同志身上出現,所以你才會看到許多男同志與女性做成姐妹淘。

相對地,我的女性朋友也不少,同時都是較為投契的,我以為我就是一般男同志中的一份子。

然而,讀了這篇文章後,我覺得自己好像有了一種歸類,這也讓我焦慮不安。

我想,日後我得寡情,甚至無情一些,或冷漠涼薄地對待他人,否則他人的情緒加諸在我身上時,我真的變成如同金庸的武俠小說內的「吸星大法」,全都將負能量吸到自己的身上來了。

的確,到了某一個階段,當一個人常在我面前大吐苦水時,我是受不了那種如同缺堤水壩一般的傾注,因為我會被灌倒而失去了自我,或許我過于投入他們的苦況,以致我自己也快溺死了。

試過有一次,有一名女性朋友對我說了她人生中最黑暗的一件事情,陰暗到我不想再提起了,同時現在也怨恨著她,為什麼要對我訴說著這宗秘密?那時我還記得我如此地震撼地聽著她如同刀割的形容詞陳述著那經歷,第二天,我就生病了。

我不知道這會否失去我的自我本色。而有時那些敏銳度,就是促成我寫作的一種「興奮劑」,如果我喪失或壓制著這種敏銳度,那麼我是否無法再用筆觸來感應這世界?

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

前路與回頭路

大清早起了個早床,一意要到健身中心做gym,鬆鬆筋骨一番。從昨晚就策劃到現在,去gym是需要很堅強的意志,否則難以堅持。

開了車,早晨的空氣如此清新可人,鄰居的孩子正在叮叮咚咚地傳來習琴的琴音,也不覺得嘈雜。接著,就上路了。路上的車輛稀稀疏疏,那是真正的佳節清閒氣氛,那該是讓人心曠神怡的事情。

不過來到谷中城,一切就緒,在健身中心的儲物格放下背囊時,才發覺原來怎麼我的鎖頭與鎖匙都不見了?

尋遍整個背囊,我才想起該是在幾天前時在另一間分店遺漏了,放在那兒忘記取回,而我連一丁點的印象都沒有。

有些落寞,因為我連運動衣都換上了,可是不可能將背囊等貴重品不上鎖就丟在儲物格裡,而當時其他店面還未開門營業,即使要重買一個新的鎖頭也不行,健身中心有提供鎖頭服務,但卻要20令吉的租金,那可不劃呢!

但讓我心疼的是,其實那鎖頭附上的鑰匙圈,是我在曼谷買回來的一個飾件,我非常喜歡那飾件,然而現在可能無法尋獲了。

而我想即使我要重訪那間分店去查詢是否有人拾遺,也只是試試運氣而已,可能有人會因此佔為己有了。那麼,我就是永遠都失去了。

或許,重訪曼谷時要再搜尋一番。

我沒辦法久等其他店面開門營業,因為也要趕著上班了。工作生活就是只是工作,沒有私生活,所以私人生活的時間就特別珍貴。但我搞砸了。

所以,在一片惆悵與徬徨的心情下,我又重新更換衣服,在不到十分鐘的時間內,像一個換臉人士般重新卸裝,又披上了武甲,重新再出發。

那種在短時間重覆同一件事情的感受相當強烈,就像輪值一樣,都是預計地,事情好像從未發生過一樣,因為目的完全抵銷了,那過程就變得很折騰,而且是毫無意義。

有時我們達不到目的時,就是這種耗心耗力的心理拉鋸──為什麼要準備這麼多,到最後一事無成?最甚的是,目的只是伸手可及,卻是遙遙在望。

或許生活就是如此,更大的命題是,人生亦是如此,往往就是功虧一簣。但事與愿違不用緊,只是在功敗垂成時如何調整回找退路的心情,才是最重要的考驗,總會有一絲絲的懊悔、困頓與煩厭滲透進來,就這樣勒著你的心。

所以,我又上車,然後驅動引擎,車子的唱機復又唱回離席前的曲調,時間好像在停格在一個固點,似從未發生過一切一樣,但分別是剛才是前路,現在是回頭路。

後來在通暢無阻的路上,我想起我許多過去的事情,都是在臨尾時無法收科,得不到圓滿,也沒有完成。但都放下了,只是今天在這樣的一件小事,就如此一連串地勾了起來。

或許我真的沒有放下,只是深埋而已,埋到一個自己以為看不見的深度,要重新憶起不需要挖掘,只是吹灰的力量,呼──塵埃滿天。

2010年9月8日星期三

只是一件白T恤

其實要怎樣認識一個人?這是一個很深奧的題目──但近日來我都在想著這題目。

話說白T恤先生,在此我就簡稱他為「白T恤」吧!其實我「認識」他也相當久的一段時間,或許兩年吧。

但彼此不曾說話,只是照面,只是在隔旁使用著儲物格,一起換衣服等。我甚至沒有聽過他的聲音。

我想我們的認識階段,就屬于「互相知道彼此的存在」,就此而已。

但肯定地,白T恤對我來說,並不是等于空氣般地存在,而是每次他現身時,我都會悄悄地打量著他。

每次看到他脫下上衣時,我就想起巴特。或許那奶白色的皮膚過于滑嫩了,是名符其實的「皮光肉滑」,因為當他滿身汗水淋漓時,你可以感受到那皮光的色澤,很耀眼的折射,看起來白得像瓷器一樣。

但有時我會想,當你想到瓷器時,你不會想到那是人體,那麼那是冷血的,那也是說,這樣的肌膚是一種物體的表面而已,這種格格不入的感覺很怪異。

但這也導致我往往看到他發亮發光的汗洗皮膚時,有一股沖動想去觸摸一下,他是否有體溫。

巴特也是如此,他與白T恤都屬沒有什麼體毛,而這位白T恤更清一色,他連腳毛也看不見。

我喜歡白T恤的身材,他已練就出一副倒三角型的身材出來了,或許是他的骨架平均,肩膀寬闊,因此看起來一下子就成形了。

俗語說「一白遮三醜」,而白T恤的雪白,總教人覺得他很無邪、純潔。

我每次看到他都是做有氧運動近半小時,跑得一身汗如雨下後,再進來更換另一件衣服,然後再繼續下半場。

所以我常看見一個發光瓷器裸著上半身,然後換上另一件後備衣物,又逕自跑出去了。有時我想,怎麼如此光滑的肉身,會浸透出這麼多汗水出來?因為他確實是全身濕透的,即連運動褲都沾了汗印。

或許,白T恤就是一個新陳代謝率高的體質。

而我喜歡他的胸肌,練得很均勻,也不誇張,只是層次感強烈,特別是在如此雪白的膚色下,像一塊乳酪蛋糕──可口!



後來有一次,我終于聽見白T恤的聲音了,他那時與另一位顯然的花旦在交談。我細看著白T恤的舉手投足,馬上簽下了保證書:白T恤是一個同志。

其實之前我並沒有去懷疑什麼,因為白T恤未開口時的確是太文靜、內向了,他長得有些秀氣,可是那幅看似憂鬱的臉孔沒說話時,你只想到那是一個書生,非常SASA──特別是還穿著那不修邊幅的白T恤,汗流浹背地跑步。

然而白T恤在說起話來的眉尖嘴型,轉著眼珠、擠著笑意時都洩出一絲絲的妖氣出來。那時我心想:原來,是同類。

可是他平時真的過于沉靜了,不只是沉靜,我看到他是有些羞澀地,他並沒有過于明目張膽地去瞄他人,一個人時就是做一個人的事,非常不主動。

只是當我們偶爾一起換衣服時,我看著他的身材,才發覺他是鬼祟地在打量著他人的身材。

但我們始終都沒交集,而白T恤看來是沒有望過我一眼的。

直至有一次,我與白T恤身在健身中心的桑拿室裡,他只是低著頭在坐著,就坐成了一尊活人像似的,連眼睛也沒有抬起來看一看坐在對面的我。

到底白T恤在畏懼什麼呢?



直至那麼一天,在社交網站上我發覺一張瀏覽過我個人檔案的網友相片時,如此熟悉。

然後看著他的相片時,我恍然大悟,也藉此得知白T恤的「化名」,那當然只是他的化身。

只是他連簡介也著墨不多,足顯其阮囊羞澀的本性。

那時我有一個沖動,就是寫封電郵給他,希望能與他交個朋友,然後我們在健身中心相遇時,至少可以說一聲HI,然後…就順其自然。

我還在腦袋裡草擬了那封信。

但是這封信始終沒有下筆,更沒有寄送出去,因為我從那僅有的簡介資訊中,開始展開我的搜尋之旅──谷歌往往可以告訴你一些你不會知道的東西。

就是因為白T恤連簡介也是三言兩語的,他對我來說像是一個神秘的黑洞,讓我不可自制地就被吸引過去了。

然後我找到白T恤在各式各樣社交網站所設的Profile,可說是多不勝數,有許多都是我前所未聞地,而且都是他在幾年前所創設的profile,如今已荒廢在那兒了。

到底有什麼驅動力導致一個人會四處留下自我介紹?

然後還有他在別人的profile的留言我突然間聯想到那句成語:勾三搭四。我再細看這些第三者的profile,馬上摸清了他的口味。

白T恤還有面子書戶頭,那是開放的留言板,我在一小時內讀完他的留言板,像剝開洋蔥一樣,一層又一層地裸露出他最深層的一面,那種感覺讓眼睛感到不適。

原來,原來他…

我想我不能置評什麼,我需要告訴自己:這是他人的生活,這是他人的選擇。這是他的生活與知識水平。我何必多管閒事?

(這突然讓我想起在好多年前,我在谷歌裡也找到另一個我心儀的對象,看著他在同志社交網站的留言時,我毛骨悚然)

後來,我還照著他在面子書上寫下的生日日期,找到他的星座,然後心裡面分析著他是怎麼樣的一個個性的男生。

我突然覺得我在對他患上了一種偷窺癖,然而,這是沒惡意,而只是美意──希望著能多了解白T恤。



有時「乍遠還近」就這麼詮釋吧!你看到的人,往往只給你一丁點的訊息,讓你去了解他。我們就是從衣裝、髮型、背包、飾物、衣著的顏色配搭等等來揣測他的口味與品味。

但這些詮釋與解讀有時可能對位,但並不精准,「人靠衣裝、佛靠金裝」,若到最後只是靠衣著品牌來讓人膜拜,那充其量是唯物主義,也是消費主義下的悲哀。

在這種情況下,乍遠還近是你看到的人是具體的,但你看不到的心,就是抽象的。

英文諺語裡有這麼說:別以書皮去判斷一本書。

可是,一個人的外表、談吐是給予外人的參照來認識自己。那即然都見證過這人的穿衣品味、也見過這個人的肉身,就應該從談吐來評斷。

然而這不足夠的,那麼就從他的面子書裡去看看他的生活塗鴉是怎麼樣的,可是才發覺對方不是想像中的那個樣子,原來只是如此一般,再晃一晃頭再想,一切都是自己在想像。

如果寫實地想一想,其實我像對著一件白T恤在幻想而已。這裡的白T恤不是一個代名詞,而純粹是一件衣物,一件外掛的衣物。而在佛理中,人人只不過一副臭皮囊而已嗎?

(但我們只會對臭皮囊在著迷,甚至著魔。)

或許白T恤真的不是我想像中的一個人,事實上他不必扮演著我心目中的完美形象,他只需做回自己就行了,只是我覺得我們一直在塑造、琢磨著自己心目中合心水的對象。

後來再加加減減,我發覺我還是很喜歡看白T恤,看著他將白T恤脫下,或是神秘地在窺伺著他人。而我只是遠遠地,戀慕與眷戀地欣賞他的外貌。

他或許不知道已有一位欣賞者在此已撰文記載著他的一舉一動,但我想,有時人際之間的微妙就在此,像感受著陽光一樣,不必太接近,只需感到溫煦就可以了。